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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務廳等16部門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浙商務聯發〔2021〕182號)

   2022-04-02 425
核心提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全省內外貿一體化調控體系更加健全,市場主體一體化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務能力持續優化。培育形成100家內外貿一體化改革試點產業基地、1000家內外貿一體化“領跑者”企業,新增1萬億銷售規模。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關于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司法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浙江分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關于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意見

內外貿一體化是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便利企業統籌用好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推動我省在內外貿一體化發展中走在前列,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擴大內需為戰略基點,加快建設國內大循環的戰略支點、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樞紐。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以數字化改革驅動企業組織體系、融合生態體系、政府治理體系變革,在率先實現共同富裕進程中暢通經濟良性循環,率先實現內外貿法律法規、監管體制、經營資質、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高水平銜接,推動構建高標準市場體系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全省內外貿一體化調控體系更加健全,市場主體一體化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務能力持續優化。培育形成100家內外貿一體化改革試點產業基地、1000家內外貿一體化“領跑者”企業,新增1萬億銷售規模。

二、推動內外貿產品供需互促

(一)進一步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構建品牌產品、品牌企業、品牌產業、區域公共品牌培育體系,提升品牌建設能力。引導外貿企業從貼牌生產向研發設計、自有品牌、收購知名品牌等多元經營戰略轉化,提高自主品牌產品出口比重。進一步擴大“品字標”等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二)推動產業集群內外協同發展。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產業化,全面推進補鏈強鏈固鏈,推動供應鏈在國內外多元布局,實現獨立自主和風險可控。加快“未來工廠”引領的智能制造創新發展,構建智能化柔性快反供應鏈體系,精準適配國內國際需求。在先進產業集群、外貿出口轉型升級基地、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等基礎上培育建設一批內外貿一體化改革試點產業基地。(牽頭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三)促進國內國際標準互認。對標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發展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支持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等在空白領域探索研究先進適用標準,積極參與各類國際性專業標準組織,加快制定一批國際標準。提高浙江標準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程度,推動在海外推廣應用。(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四)推進“同線同標同質”工程。鼓勵指導企業通過自我聲明或第三方評價等方式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簡稱“三同”)產品。建設“三同服務在線”平臺,強化與“三同”促進聯盟等社會組織合作,積極提供標準信息、認證檢測、合格評定等業務培訓和技術服務。組織開展“三同”產品的宣傳推廣活動,搭建平臺專區。(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三、強化內外貿主體示范引領

(五)培育國際化雙循環企業。開展“領跑者”行動,培育壯大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內外貿一體化并重的雙循環示范企業。鼓勵有條件的大型商貿、物流企業“走出去”,加強資源整合配置,優化國際營銷體系。支持企業轉變業務模式和管理體系,在內外貿產品開發、渠道拓展、品牌建設等方面整合資源,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六)推動商品市場創新融合發展。深入實施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推進吳興、義烏、永康等試點建設,打造特色鮮明的國際商品集散中心。發揮市場采購、跨境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作用,加強內外貿一體經營的主體培育、設施優化、服務提升和數字化改造等工作。組織舉辦省內外產銷對接、市場對接等活動,進一步優化浙貨流通循環體系。(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七)發揮新時代浙商優勢。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內外貿一體化經營,在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實現企業發展。充分發揮海內外協會商會等作用,拓展國內國際營銷網絡。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制定發布內外貿一體化產品和服務標準,提升市場專業化服務能力。(牽頭單位:省工商聯)

四、促進國內國際市場高效聯通

(八)深入推進“浙貨行天下”工程。開展“百城千企萬億銷售”和浙江外貿優品“進社區、進政采云、進步行街、進商場、進超市、進平臺”行動,不斷豐富出口產品國內營銷渠道。在全國重點省會城市及物流樞紐節點城市,布局建設一批集展示交易、品牌營銷、倉儲物流等功能為一體的線上線下銷售平臺。充分利用電商平臺渠道,開設內外貿一體化專區,開展“外貿企業上線直通車” “百網萬品拓市場”“浙造好物”“春雷計劃”等系列活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九)發揮重點貿易促進平臺作用。充分借助廣交會、進博會等國內重點進出口展會開展組展招商工作,推動外貿進出口企業與商貿流通企業開展供需對接。積極舉辦內外貿融合交易會。(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十)挖掘擴大內需潛力。順應品質化數字化消費升級新趨勢,積極擴大進口,提升綠色消費、智能消費、健康消費、個性消費等供給。大力發展服務消費,深化服務業領域對外開放。吸引國際知名品牌首店、旗艦店、概念店等入駐,加快發展“首店經濟”。圍繞“浙里來消費”主題,豐富“浙里行”“浙里展”“浙里游”等消費載體,開展系列促銷活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五、營造優良一體化生態環境

(十一)加強金融服務保障。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的覆蓋面,對同時經營國內外市場的企業加強各險種協同支持,開展政策性內貿信用保險產品試點。加強供應鏈金融創新應用,依托應收賬款、存貨、倉單、訂單、保單等創新金融產品,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加大對國內國際貿易的信貸支持。(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

(十二)打造內外貿融合發展高能級平臺。推進中國(浙江)自貿試驗區新一輪高質量發展,對標CPTPP、DEPA等國際先進規則,以制度型開放推進內外貿融合。推廣綜合保稅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發揮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等開放平臺和產業集聚區作用,促進內外貿體制機制對接和一體化發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十三)構建內暢外聯現代物流網絡。強化寧波舟山港等海港輻射帶動作用,拓展內外貿集裝箱市場,提升重要大宗商品資源配置能力。加快建設國際貨站,培育航空總部、智慧物流及關聯產業。做強國際陸港與中歐班列通道。推進2個“123快貨物流圈”(國內1天、周邊國家2天、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達,城鄉1小時、省內2小時、長三角主要城市3小時送達)建設,提升物流樞紐功能,打造國內外商品集散中心。(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

(十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強職業教育適應性,加強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創新推廣“外語+職業技能”等人才培養模式,推進相關專業升級與數字化改造。大力引進和培養熟悉國內外法律、市場環境、渠道建設、管理運營的專業人才和復合型人才,進一步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為企業提高內外貿一體化經營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撐。(牽頭單位:省人力社保廳、省教育廳)

六、提升政府一體化治理能力

(十五)實施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高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成效,提升企業創新發展和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積極性。加強并完善知識產權領域地方立法工作,實施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損害賠償力度。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協同保護和源頭保護,爭取開展國家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建設。(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十六)協同建設內外貿信用體系。依托信用“531X”工程2.0版,加快推進內外貿領域信用信息歸集,強化與公共信用信息及金融、稅務、市場監管、海關、外匯等部門及行業信用體系協同互動。完善信用分類監管,加強重點領域嚴重失信信息公示和聯合懲戒。(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七)全面深化數字化改革。圍繞企業重大需求,開發完善信用保險、貿易融資、品牌培育、市場開拓、供應鏈服務、政策兌現等功能模塊,不斷豐富拓展。提升內外貿主體、銷售規模、科技、品牌等數據系統集成和智能分析水平,實現省市縣鄉四級聯動貫通,提升內外貿一體化治理能力。(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七、保障措施

(十八)強化政策支持力度。統籌利用商務促進專項資金,加強貿易政策與產業、財政、金融、科技等政策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區域+項目清單”方式,對示范試點主體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十九)鼓勵開展先行先試。支持結合地方特色和重點產業,聚焦內外貿一體化的特定領域、特定環節開展試點,率先在內外貿法律法規、監管體制、經營資質、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相銜接方面探索創新。(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二十)建立考核評價體系。從主體、規模、結構、競爭力等方面,探索建立內外貿一體化評價體系,逐年開展評估并更新完善。(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附件:   浙江省商務廳等16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商務聯發2021年182號).pdf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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