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的決策部署,全力支持我省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和受托生產企業克服疫情影響,依法依規開展化妝品監管,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化妝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項的復函》(藥監綜妝函〔2022〕224、226號),現就我省化妝品監管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關于化妝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從業資格認定
根據《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化妝品質量安全負責人應當具備化妝品質量安全相關專業知識,并具有5年以上化妝品生產或者質量安全管理經驗。
鑒于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等健康相關產品的生產或者質量安全管理的原則與化妝品生產或者質量安全管理的原則基本一致,根據法規立法原意和法規實際,化妝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在具備化妝品質量安全相關專業知識的前提下,其所具有的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生產或者質量管理經驗可以視為具有化妝品生產或者質量安全管理經驗。
二、關于補充填報已備案化妝品的產品信息
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實施<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35號),在原注冊備案平臺已經完成備案的化妝品,備案人應當通過新注冊備案平臺,在2022年5月1日前提交產品執行的標準和產品標簽樣稿、填報國產普通化妝品的產品配方。
如受疫情影響,導致我省化妝備案人無法在2022年5月1日前補充填報產品信息,補充填報工作應當在疫情影響消除后3個月內完成,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如相關產品不再生產,相關備案人可以主動注銷備案信息。備案信息注銷前已上市的相關產品,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未按期完成補充填報的,我局將依法予以責令限期改正,在完成補充填報之前不得繼續生產;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置。
三、關于上傳已備案化妝品的功效宣稱依據摘要
根據《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的公告》(2021年第50號),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備案的化妝品,其化妝品備案人應當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規范》要求,對化妝品的功效宣稱進行評價,并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摘要。
如受疫情影響,導致我省化妝品備案人無法在2022年5月1日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摘要,上傳工作應當在疫情影響消除后3個月內完成,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
四、關于化妝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
在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要切實做好員工健康監測、生產場所消毒等相關工作,做到疫情防護工作全員覆蓋。企業應當全面落實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遵守《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和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相關規定,確保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如受疫情影響,導致我省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的人員無法進行年度健康檢查,其健康證明在2022年3月14日后到期的,視為繼續有效,相關從業人員應當在疫情影響消除后1個月內辦理健康證明。
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加大法規宣貫力度和政策解讀,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對企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予以幫助指導,助力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
特此通告。
黑龍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