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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2年度監督工作計劃

   2022-05-07 518
核心提示:2022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工作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

(2022年4月14日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5次主任會議通過)

2022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工作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加快推進先行區建設,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繼續建設美麗新寧夏,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和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計劃執行和經濟運行情況、推進用水權改革、科學技術普及、旅游業發展等開展監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用水權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優化分配用水量、精細核定用水權、構建用水權市場化交易機制、建立監測監管體系等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推動實現水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推進寧夏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報告擬安排在3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并圍繞我區經濟運行和先行區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計劃執行和經濟運行的主要情況,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準備采取的政策措施等。緊盯推進“九個重點產業”、建設“十大工程項目”、實施“四大提升行動”,開展專題調研,專題調研報告計劃于7月底前完成。專項工作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財政經濟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全區科學技術普及的組織實施、社會責任、經費投入、保障措施等規定的執行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對策建議。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5月份召開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四)圍繞旅游業發展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旅游立法、文旅融合、鄉村旅游發展等,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推動新時期我區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專題調研報告計劃在10月底前完成。由常委會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二、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提升全區基礎教育質量、社會保險、促進養老服務、促進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開展監督,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社會建設水平,增進民生福祉。

(一)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我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情況的報告,并結合報告以常委會聯組會議形式開展專題詢問。重點報告全區基礎教育質量提升行動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主要工作措施。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召開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專題詢問擬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等部門負責人出席聯組會議聽取意見,回答詢問。由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區社會保險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全區推進全民參保計劃,實施“城鄉居民收入提升行動”工作情況,養老保障、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覆蓋及基金運行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社會建設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檢查《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條例學習宣傳貫徹、配套規章制度制定、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和建設、資金投入和監管、養老扶持政策落實等方面工作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進一步推進條例實施的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3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社會建設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四)檢查《寧夏回族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的實施情況,并進行立法后評估。重點檢查條例的宣傳貫徹實施情況,對標對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和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十三次全會精神,提出完善法規的意見建議。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執法檢查相關工作,法制委員會、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共同做好立法后評估相關工作。

(五)圍繞創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構筑共有精神家園,民族團結進步教育以及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有效推動我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創建工作。專題調研報告計劃在6月底前完成。由常委會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三、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圍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目標落實、生態環保領域法律制度落實等開展監督,依法推動環境治理持續改善,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一)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全區各級政府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情況,特別是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改廁、村莊清潔以及推進畜禽糞污處理、化肥和農藥使用、農膜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等情況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問題和今后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9月份召開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2022年全區環境質量狀況、環境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工作措施等,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聽取審議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召開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教育條例》的實施情況。重點圍繞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保護改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教育等重要規定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查找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法規的意見建議。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召開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四)檢查《寧夏回族自治區水資源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重點圍繞水資源配置與取用水管理、節約使用、監測與保護等法規規定,全面檢查水資源管理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執法和完善法規的意見建議。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五)開展“中華環保世紀行——寧夏行動”活動。圍繞自治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工作部署,緊密結合常委會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監督工作安排,組織開展以“保護黃河生態、建設美麗寧夏”為主題的環保世紀行活動,充分發揮人大法律監督、媒體輿論監督、社會群眾監督相結合的優勢,形成監督合力,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建設美麗新寧夏貢獻力量。活動擬于2022年第一季度啟動。由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組織和實施。

四、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加強對“一府一委兩院”的監督,圍繞行政執法監督、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治安管理法律制度落實、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等開展監督,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監察、公正司法,確保人民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推動法治寧夏建設。

(一)聽取和審議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人民法院履行涉環境資源審判職能情況,維護環境資源保護權益情況,推進涉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情況,涉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改進工作的措施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二)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行政執法監督責任制落實情況,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健全依法決策機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建立完善有效的執法監督制度體系,實現監督全覆蓋、增強監督有效性科技化信息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三)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涉未成年人案件總體情況,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況,依法懲戒和精準幫教涉罪未成年人情況,未成年人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情況,參與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情況,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情況,推進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化規范化社會化建設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改進工作的措施和建議等。報告擬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四)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法律實施總體情況,法律責任落實情況,配套法規規章制訂情況,執法能力建設,執法監督制度建設,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推進法律實施的意見建議等。執法檢查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五)圍繞監察機關推進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堅持和加強黨對監察工作的統一領導,貫徹落實監察法及其實施條例、推動監察官法穩步實施,正確行使國家監察權的總體情況,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進監察工作情況,細化監察權運行機制情況,健全內部監督、加強外部監督情況,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監察官隊伍情況,面臨的主要困難和意見建議等。專題調研報告計劃在12月底前完成。

以上5項任務,由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加強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

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有關改革部署,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繼續推進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拓展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不斷完善自治區人民政府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相關制度,提高報告質量、健全監督機制、增強監督實效,進一步加強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監督,健全完善自治區人大預算審查聯系代表機制,持續推進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建設和使用工作。

(一)審查和批準2022年自治區本級預算調整方案。擬安排在5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審查和批準。

(二)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全區及區本級決算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全區及區本級2021年決算支出完成情況、本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安排情況和上年度本級財政結轉情況。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三)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自治區本級預算收入支出和其他財政收支執行審計等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審計建議。報告擬安排在7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四)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2022年以來預算收入、支出執行情況以及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9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五)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并結合報告以常委會聯組會議形式開展專題詢問。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各類國有資產及管理的全面情況,特別是各類國有資產規模、結構、分布、變化等情況,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國有資產管理和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配置和分布情況、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稟賦和保護利用情況,國有資產安全和使用效率,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情況,國有資產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和涉及查出問題整改問責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專題詢問擬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及自治區財政廳、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等部門負責人出席聯組會議聽取意見、回答詢問。

(六)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對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和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審議意見整改落實和辦理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報告擬安排在2023年1月份召開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七)圍繞2021年全區及區本級決算情況和2021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進行專題調研。重點調研落實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情況,切實增強預算審查監督的剛性和實效。專題調研報告計劃在7月底前完成。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有新的調整,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要求提出議案,及時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查。以上7項任務,由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推進人大備案審查工作及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

加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力度,著力推進備案審查工作顯性化、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堅持把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與群眾生活聯系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作為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推動我區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

(一)聽取和審議關于2022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2022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開展主動審查工作,以及加強備案審查能力建設等情況。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法制委員會、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聽取和審議關于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議案及部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結果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議案及部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情況。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代表聯絡與選舉任免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的重點是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以來代表提出的建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報告擬安排在11月份舉行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常委會代表聯絡與選舉任免工作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

認真完成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的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等工作。

組織實施好2022年度的監督工作,一是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深入學習貫徹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人大監督工作要緊緊圍繞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工作重心,主動跟進、匯聚力量、發揮作用,寓支持于監督之中,形成加強改進工作的合力。二是要嚴格依法監督。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兩院”依法履職盡責,落實法律責任。三是要增強監督實效。抓住突出問題,敢于動真碰硬,推動法律法規全面有效實施。綜合運用各種監督形式,形成監督合力。四是要不斷改進作風。監督工作要深入基層一線,察實情、知民意、接地氣,杜絕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督工作計劃的各項安排,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22年度常委會各項監督工作任務。



 
地區: 寧夏
標簽: 工作計劃 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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