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關于發布<企業注銷指引(2021年修訂)>的公告》(2021年第48號)和《市場監管總局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簡易注銷登記便捷中小微企業市場退出的通知》(國市監注發〔2021〕45號)要求,為實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登記,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提高市場主體活躍度,省市場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等三部門于2022年5月12日聯合印發《關于深化市場主體簡易注銷改革的通知》,為市場主體注銷提供便利化服務。
一是拓展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在前期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基礎上,將個體工商戶納入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改革實施后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簡易注銷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無需簡易注銷公告、無需提交承諾書,可以通過四川省政務服務網注銷服務專區、手機端“營商通”提交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
二是協同推進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加強與人社部門、稅務部門信息共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四川省稅務局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省市場監管局推送的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詢企業社會保險信息和相關涉稅情況后,向省市場監管局反饋異議狀態,登記機關作為注銷登記依據。
三是調整企業簡易注銷辦理期限。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時間為20天(自然日,下同),企業應當在簡易注銷公告期屆滿后20天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30天。
四是營業執照繳回。市場主體申請注銷登記時,需要繳回紙質營業執照正、副本,對于營業執照遺失的,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免費發布營業執照作廢聲明。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營業執照作廢。
五是虛假注銷救濟途徑。市場主體在簡易注銷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機關)可以依法做出撤銷登記等處理,在恢復主體資格的同時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防止市場主體利用簡易注銷登記惡意逃避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