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長白山保護開發區、長春新區、梅河口市衛生健康委(局)、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局、經濟發展局)、教育局(教科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管理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總工會,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 年)》目標、任務和要求,吉林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制定了《吉林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 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
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科技廳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吉林省民政廳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
吉林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吉林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吉林局
吉林省總工會
2022年4月23日
吉林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
為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及《“健康吉林2030”規劃綱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職業健康現狀和形勢
職業健康是健康中國、健康吉林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廣大勞動者健康福祉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吉林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實施以來,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職業健康工作的要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深入實施健康吉林行動和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和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與服務體系逐步健全,監管監測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工傷保險、救治救助等政策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宣教培訓工作持續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
(一)“十三五”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
全省“十三五”職業病防治規劃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初步形成全省各級政府依法監管、用人單位全面負責、勞動者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職業病防治格局,職業病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
職業病防治體系基本健全。各地全部建立了職業病聯席會議等協調議事機制,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各地衛生健康監督機構和疾控機構全面設置職業健康工作科室;鄉鎮(街道)全部設立職業衛生監督協管員;備案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83家,實現行政縣(市、區)全覆蓋;職業病診斷機構12家,實現市(州)全覆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19家,能夠滿足全省用人單位需求。
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通過開展攻堅行動、專項治理、監督檢查等工作,全省礦山、冶金、化工、建材等職業病危害重點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92.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91.4%,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95.08%,勞動者培訓率和接害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均達到91.7%,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率達到80%以上。醫療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5%。全省有123戶企業、1108戶企業分別被評為職業病危害治理示范企業和規范企業。
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力度不斷加強。制定了《吉林省職業衛生類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一步規范職業衛生執法行為。60個行政縣(市、區)職業衛生監督機構全部配備執法儀、執法終端等執法裝備。全省職業衛生監管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做到全覆蓋。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高標準完成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目標任務。著眼重點行業企業、建設項目以及各類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強化監督執法,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地杜絕“零執法”“零辦案”情況。
職業健康服務保障水平持續提高。建成了省、市、縣三級職業病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所有市、縣監測全覆蓋。深入開展建國以來塵肺病患者回顧性調查,建立了患者信息臺賬,并啟動了重點鄉鎮(街道)塵肺病患者康復站建設。組織培訓各類職業健康技術機構專業技術人員1500余人次,有力保證了工作任務開展。建成了集七大板塊于一體的吉林省職業健康質量控制信息平臺,有力提升了監管效能。大力開展塵肺病重點行業工傷預防專項行動,全省重點行業工傷保險參保率達到80%以上。建立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將塵肺病患者全部納入大病保險范圍。
職業健康宣教培訓工作成效明顯。結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等活動契機,多部門聯合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促進活動。通過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主題宣講、健康咨詢、專家義診、知識競賽、警示教育等活動,送知識、送服務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進機構,傳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生活工作方式、提供健康服務、進行健康素養干預,提高了勞動者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形成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十四五”面臨的形勢。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續快速增長、健康中國戰略的全面實施,健康吉林建設不斷深入,我省職業健康工作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問題挑戰: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日益交織疊加,塵毒、噪聲等傳統職業病危害防控依然面臨較大壓力,職業緊張、肌肉骨骼疾患等問題日益凸顯,對職業健康工作帶來新的挑戰。二是勞動者職業健康需求持續快速增長,與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因職業病診斷、鑒定、救助等引發的一系列社會矛盾和問題,給職業病防治工作帶來巨大壓力和挑戰。三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對職業健康工作提出新要求,部分地區基層監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礎薄弱,職業健康專業人才缺乏,與面對的眾多危害企業和繁重防治任務不相匹配,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及服務保障能力亟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引領作用尚需有效發揮。四是部分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特別是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勞動者職業健康自我保護意識不強,職業健康基礎需進一步夯實。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以勞動者健康安全為中心,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強化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四方責任,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深入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積極推進職業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為健康吉林建設和促進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進一步完善職業健康法規標準和制度規范,積極推進職業健康法治化建設,依法依規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壓實地方政府的領導責任,落實部門的監管責任、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和勞動者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合力推進職業健康工作。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深入開展職業健康保護行動,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防控,督促和引導用人單位不斷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不斷加強勞動者個體防護和職業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不斷提升工程防護、監測評估、診斷救治能力。
堅持突出重點,風險管控。聚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加大對中小微型企業幫扶,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持續開展粉塵、毒物、噪聲和放射等危害治理,推進分級分類管理,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職業病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估,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大數據,實現科學監管、精準防控。
堅持統籌兼顧,綜合施策。嚴格傳統職業病防控,逐步拓展職業相關疾病防控,落實職業病診療康復和救助保障政策措施。加強宣傳教育,持續推進職業人群健康促進,普及職業健康知識。統籌協調各方資源,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信用等手段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斷增強。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成效明顯,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不斷改善,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有效落實,技術支撐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十四五”職業病防治指標與目標
指標名稱 | 目標值 | |
1 | 工傷保險參保人數 | 穩步提升 |
2 | 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 | ≥90% |
3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 | ≥85% |
4 | 非醫療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 | ≥90% |
5 | 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 | ≥85% |
6 | 塵肺病患者集中鄉鎮康復服務覆蓋率 | ≥90% |
7 | 職業衛生違法案件查處率 | 100% |
8 | 依托現有醫療資源,市(州)設立職業病院或防治院(所) | 100% |
9 | 省級至少確定一家機構,承擔粉塵、化學毒物、噪聲、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指導工作 | 100% |
10 | 市(州)至少確定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 | 100% |
11 | 縣區至少確定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 95% |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等規章制度,完善崗位責任體系,做到責任到位、投入到位、監管到位、防護到位、應急救援到位。以防塵、防毒、防噪、防輻射危害等為重點,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確保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強)度達標,創造有益于職工健康的環境和條件。強化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工作人員的個體防護、健康教育和職業健康檢查,盡可能減少各類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做好包括勞務派遣工和勞動改造服刑人員在內的在崗勞動者的職業健康保護。大力開展健康企業建設,把健康企業建設作為健康吉林建設的重要基礎,納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的總體部署,統籌推進,制定健康企業建設指南,全省每年建成并授牌一批健康企業,加強宣傳推廣,推動用人單位健康發展。
專欄1健康企業建設 |
建設目標:通過健康企業建設活動,不斷完善企業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業環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務水平,打造企業健康文化,滿足企業員工健康需求,實現企業建設與人的健康協調發展。 建設內容: 1.編制全省健康企業建設評估標準和技術指南。 2.依托相應機構,加強1個省級和10個市級健康企業技術指導中心能力建設。 3.培訓培養50 名省級健康企業建設評估技術專家,200 名市級健康企業建設評估技術專家,3000名企業負責人或管理人員。 4.健康企業建設:省級健康企業300 家,市縣級健康企業 1500 家。 預期產出:建立完善的健康企業建設評估與運行機制,全省健康企業數量形成一定規模,并實現逐年遞增,職業健康基層和基礎工作水平穩步提升。 |
專欄2 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 |
行動目標:在礦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職業健康幫扶行動,建立健全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技術援助機制,推動中小微型企業規范職業健康管理,逐步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和效能。 行動內容: 1.以防治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危害等為重點,開展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活動。 2.探索試行中小微型企業幫扶模式,總結地方在中小微型企業幫扶方面的有效做法,如: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托管式服務,以“企業+托管服務單位+衛生監管部門”的聯動方式開展職業健康管理和監督執法工作,通過“一企一策”方案幫扶企業;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中小微型企業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或聘請專家團隊、技術支撐機構對企業進行精準指導和定點幫扶等。 預期產出:開發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輔助工具,總結推廣中小微型企業幫扶經驗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整體水平。 |
(三)嚴格做好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建立健全省、市、縣、鄉四級職業衛生執法體系,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原則,加強基層監管執法隊伍和協管員隊伍建設,配備并充分使用執法裝備。推動建立省級職業健康監管執法實訓基地,加強崗前培訓和在崗期間輪訓力度,不斷提升監管執法隊伍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推進分類分級監督執法,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等執法模式。加強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等重點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執法,嚴肅查處職業病防治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以農民工和勞務派遣用工為重點,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加強對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工傷保險等監督管理。繼續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落實平安中國建設要求,加強工礦商貿、建筑施工、核與輻射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統籌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充分發揮國有企業依法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的表率作用。加強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相關技術服務機構的信用監管,建立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治理“黑名單”制度,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強職業健康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懲戒。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
(四)切實提升職業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強職業病監測,擴大監測范圍,完善監測體系,優化監測方法,對重點職業病開展風險評估,實現重點職業病監測和醫用輻射防護監測縣級全覆蓋,提高監測績效。依托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絡,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基礎數據庫,加強職業病診斷醫師規范化管理,建立職業病救治專家隊伍,不斷提升職業病救治和康復水平。持續實施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逐步提高勞動者工傷保險參保率。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工傷保險、商業保險以及社會慈善等的有效銜接,逐步將相關職業人群納入保障范疇。實施塵肺病篩查與隨訪,加強塵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患者醫療康復相關診療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落實屬地責任,對無法明確責任主體的塵肺病患者,依法開展法律援助,按規定全面落實醫療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切實減輕患者負擔。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五)深入實施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大力加強職業健康檢測評價、工程防護、診斷救治等技術人才培養,開展規范化系統化培訓,建立健全激勵機制,盡快補齊職業病防治技術人才短板。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加強職業健康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將職業健康教育內容納入相關課程,鼓勵臨床醫學專業普及職業醫學知識。調整充實各級職業健康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在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作用。構建以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為主體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完善以省職業病防治院為主干,以市州、縣(市、區)疾控機構或職業病防治院(所)為基礎的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與風險評估技術支撐網絡。充分利用職業病防治院(所)、具有危害治理相關專業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等衛生健康系統內外技術資源,構建全省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網絡。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院(所、專科醫院)和具備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條件的綜合醫院作用,鼓勵有條件地區成立職業病診斷救治醫聯體,建立健全省-市-縣,并向重點鄉鎮(街道)延伸的職業病診斷救治與康復技術支撐網絡。推進各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人才隊伍和信息化等的達標建設,強化質量控制,提升技術支撐能力。
專欄3 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
建設目標:加快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健全完善省、市、縣三級并向鄉鎮延伸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 建設內容: 1.培訓培養300名監測評估專業技術人員、300名診斷救治康復醫護人員。 2.以省職業病防治院為主體,加強省級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能力建設。 3.依托省職業病防治院,加強職業病診療康復技術研究和能力建設。 4.依托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建成9個市級職業病院或防治院(所),實現市(州)職業病院或防治院(所)全覆蓋,持續提升職業病防治和服務能力。 5.加強省、市、縣三級職業病防治機構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市級公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縣級公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省級職業性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能力建設。 6.完善各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建設標準,推進專業人才隊伍、工作場所、儀器設備配置、支撐能力等方面達標建設。 預期產出: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三大技術支撐網絡基本建成,技術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職健發〔2020〕5號)和我省實施意見要求。 |
(六)有效推進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依托吉林省職業健康質量控制平臺,進一步健全現有系統和數據資源,有效銜接全民健康信息系統,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協同管理與服務,加快銜接全國職業健康信息管理平臺,實現業務融合、數據融合,構建覆蓋省、市、縣,并向重點鄉鎮(街道)延伸的職業健康管理“一張網”,推進實現職業病危害申報、重點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及放射衛生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報告、職業病診斷救治與康復、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等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在線管理的“一網通”功能。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醫保等部門間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部門間信息共享利用制度,推動實現職業健康相關信息的協調聯動。按照便民利企、優化服務的要求,大力實施“互聯網+職業健康服務”。嚴格職業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數據安全。強化數據統計與分析,充分發揮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決策中的作用。推動用人單位加強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鼓勵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信息系統對接政府職業健康管理系統,提升職業健康管理信息化水平。
專欄4 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 |
建設目標:基本建成覆蓋省、市、縣,并向重點鄉鎮(街道)延伸的職業健康管理“一張網”,實現職業健康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動態管理,不斷提高職業病危害風險監測預警、智能決策的支持能力,推進實現職業健康治理的信息化和現代化。 建設原則: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堅持業務引導,功能完備;堅持匯聚信息、共建共享;堅持安全規范,兼容拓展。 建設內容: 1.依托省職業健康質量控制平臺,健全全省職業健康信息化管理系統,構建全省用人單位基礎數據庫,實現職業病危害申報、重點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與放射衛生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報告、職業病診斷救治與康復、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等信息數據查詢、統計分析、監測預警、在線管理的“一網通”功能,為職業病危害風險管控和智能決策提供支持。 2.健全數據質量控制指標體系,對全省職業健康數據進行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完善職業健康數據綜合分析、預警與決策支持的軟硬件環境。 3.加強職業健康信息化管理系統總體框架標準、職業健康信息分類與編碼規范、職業健康信息系統數據庫設計規范等研究,指導全省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開展信息化建設試點。 預期產出:全面建成全省職業健康信息化管理系統,構建職業健康基礎數據庫,形成惠民、便捷、高效的職業健康信息化服務和管理體系,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推進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的意見》(國衛辦職健函〔2021〕419 號)要求。 |
(七)深入推動職業健康科技創新。推動將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和救治、檢驗檢測、在線監測、應急處置、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等關鍵技術、重大項目納入各級科技計劃,支持申報國家和地方科技項目。圍繞重點職業病和肌肉骨骼疾患、職業緊張等突出職業健康損害的防治問題,開展基礎性研究和早期篩查、干預及診療康復技術研究,整合公共衛生、人機工程、工程防護等多學科優勢力量和資源開展攻關研究;突出粉塵、毒物、噪聲和輻射等重點職業病危害,加強監測、預警、防護與應急救治技術和裝備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廣應用的先進技術成果。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合作共建,聯合開展職業健康領域重大和關鍵技術攻關,突破急需急用防治技術的“瓶頸”。開展職業病多中心臨床研究、成果轉化與應用示范,進一步提升職業病防控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加強內外交流,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和技術,開展更深層次的合作與探索研究,提高全省職業健康工作水平。
專欄5 職業健康科技創新 |
建設目標:在職業病和工作相關疾病、職業病危害治理技術與裝備、職業病治療康復和診斷鑒定技術等方面形成先進研究成果,提升職業健康創新能力與技術水平。 建設內容: 開展嚴重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腫瘤、放射性疾病等重點職業病和職業性肌肉骨骼疾患等發病機理及早期篩查、干預等技術研究。 2.圍繞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重點危害因素,研發職業病危害快速檢測、在線監測、預警及工程防護、個體防護等技術與裝備。 開展重點職業病診療、康復技術研究,研發職業性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等診療救治的中西醫結合新技術、新裝備。 4.開展職業病患者疾病評估、分級診治、康復評估等標準化研究。 預期產出:制定工作相關疾病防治技術指南,以及重點行業、特殊人群等職業健康保護技術指南;推廣應用職業病危害監測、預警及防護技術裝備、職業病診療康復技術裝備,全面提升職業健康治理的水平。 |
預期產出:制定工作相關疾病防治技術指南,以及重點行業、特殊人群等職業健康保護技術指南;推廣應用職業病危害監測、預警及防護技術裝備、職業病診療康復技術裝備,全面提升職業健康治理的水平。
(八)不斷加強宣教培訓和健康促進。充分利用工傷預防費用保障作用,廣泛開展職業病預防宣傳和培訓。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職業健康傳播作品征集等活動,挖掘宣傳資源、創新宣傳形式、拓寬傳播途徑,積極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等宣傳教育工作,在全社會營造關心和支持職業健康的文化氛圍。推進將職業健康內容納入“安康杯”競賽活動和國民教育體系,組織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機構和學校等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實施職業健康培訓工程,建設職業健康培訓網絡平臺,大力實施“互聯網+職業健康培訓”,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依托省職業病防治院推動建立省級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基地,有針對性地開展“公益助企”培訓,提高用人單位管理者法律意識與職業健康管理能力,建立省級職業健康科普知識庫,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或用人單位建設職業健康體驗場館,不斷提升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深入開展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鼓勵礦山、冶金、化工、建材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公安、救援、交通運輸等單位率先做好評選工作,有效提升勞動者健康意識和健康素養水平,全省每年組織一次“職業健康達人”選拔和評定活動,加強宣傳表彰,逐步提高全社會參與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各地要把職業健康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民生工程,制定和實施職業病防治規劃。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對地方各級政府安全生產、人口與健康等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防治重大疾病領導小組(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作用,按照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必須管職業健康的規定,壓實各有關部門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起草職業健康地方性法規、政策、標準草案,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病危害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省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做好職業病防治宣傳、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嚴把項目審批關,禁止限制類項目建設。省教育廳負責統籌指導高等院校加強職業健康教育,培養職業健康相關領域人才。省科技廳負責完善職業病防治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支持先進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和示范應用,將職業病防治關鍵技術研究等納入省科技計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加強行業管理,在行業規劃、標準規范、技術改造、產業轉型升級、中小企業幫扶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健康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職業健康工作水平。省民政廳負責指導基層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和臨時救助范圍。省財政廳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的財政補助政策,按規定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的工傷保險政策,開展塵肺病重點行業工傷保險擴面、工傷預防專項行動,提升職業病工傷職工待遇保障能力和水平,做好勞動合同的監督管理。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省內涉核工作場所和工作環境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提供相關基礎信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在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和標準規范方面統籌考慮職業健康問題,規范和管理建筑施工行業領域的職業健康工作。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協同省衛生健康委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省安委會對地方政府考核指標體系,在職責范圍內協同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省國資委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省屬企業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省市場監管廳配合省衛生健康委將企業涉及職業衛生行政處罰的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省醫療保障局負責指導各地落實職業病病人在內的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政策、標準,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范圍,實施綜合保障。省總工會依法對職業健康工作進行監督,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國家礦山安監局吉林局配合省衛生健康委開展煤礦、非煤礦山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其他各相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能履行職業病防治職責,配合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加強政策融合,強化聯防聯控。加強職業健康政策和制度的建設,落實好《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好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標準。把職業健康工作融入“健康吉林”和“平安吉林”框架下統籌推進實施,納入深化醫療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和實施。綜合運用財政、社保、醫保、稅收、保險、救助等政策措施,通過項目核準、政策支持、資金保障和費率浮動等,調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
(三)加強經費投入,保障規劃實施。各級政府要建立穩定的職業健康事業投入機制,根據職業健康工作形勢任務,合理安排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按計劃順利完成。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資金籌措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職業病防治領域。用人單位要根據工作實際,保障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和職業健康促進等費用投入,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落實防治主體責任。
(四)加強督查考評,確保任務目標完成。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規劃,明確階段性目標、任務、保障措施和工作分工,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省衛生健康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的專項督查,2023年和2025年將分別組織開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評估工作,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有序推進、按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