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協會,區局機關各處、室、局,各直屬單位,各協(學)會:
現將《自治區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指引》印發給你們,請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引導線下商貿企業(實體店)按照指引主動規范做出無理由退貨承諾,持續優化市場消費環境。如遇到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
聯 系 人:楊 坤
聯系電話:(0991)2811890 281146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2024年2月20日
自治區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指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經營者誠信經營水平,不斷優化市場消費環境,提升消費者滿意度,持續激發市場消費潛力活力,促進居民消費能力穩步提升,引導形成合理消費預期,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全區廣泛開展倡導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活動,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時間最低為7日,鼓勵線下實體店更長時間的無理由退貨承諾。
第三條 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堅持“政府大力鼓勵和倡導,企業自愿承諾,承諾即受約束”的原則。
第四條 本指引適用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域內向社會公開承諾無理由退貨的線下購物經營主體。
本指引涉及的消費是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的行為。
第五條 經營者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條件及經營商品屬性,確定承諾無理由退貨的具體商品品種范圍(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蓋面)、退貨時限(最低時限7日內,含7日)、退貨條件、退款時限和方式及有關退貨流程等。
第六條 鼓勵經營者作出更加有利于消費者的無理由退貨承諾。
第七條 承諾無理由退貨的經營者應當公開展示“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統一標識,并將承諾內容、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品種范圍、退貨條件、退貨流程和相關說明等,以張貼、懸掛、擺放等形式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明示。
第八條 銷售商品過程中,經營者及其營業人員應當向消費者詳細說明本店無理由退貨商品范圍、退貨時限及退貨條件、退貨流程等注意事項。
第九條 鼓勵經營者提供給消費者的購物憑證上載明無理由退貨相關重要信息。
第十條 經營者應當建立無理由退貨臺賬。鼓勵經營者設立無理由退貨保證金,為消費者提供退貨保障。
第十一條 消費者提出無理由退貨的有效期限,屬配送類商品的,自消費者實際簽收商品次日起計算;屬自提類商品的,自經營者開具購物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當日起計算。
第十二條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
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
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第十三條 消費者退貨時應將商品本身、配件、贈品(如有)、保修卡、說明書、發票(如有)、外包裝(如有)等隨同商品一并退回。
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如贈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費者按照贈品實際價格向經營者支付價款。
第十四條 無理由退貨經經營者與消費者共同確認,雙方協商確定返款方式,如協商不成,經營者按消費者原支付方式返還商品價款。經營者應當在承諾時限內退款。
第十五條 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鼓勵同品牌連鎖企業實行異地同品牌連鎖店退貨。
第十七條 對能夠完全恢復到初始銷售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經營者可以作為全新商品再次銷售;對不能夠完全恢復到初始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再次銷售的應通過顯著方式將商品的實際情況明確標注。
第十八條 經營者發現消費者購買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或存在惡意情形的,經營者有權拒絕退貨。
第十九條 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應當建立《無理由退貨單位動態名錄庫》,實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條 在消費體驗、社會監督、行政檢查、消費投訴等動態監督過程中,對不履行承諾或停止營業的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由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撤銷并公布,停止使用“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統一標識。
“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統一標識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因無理由退貨產生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可以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申請調解。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參照《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指引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指引自2024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統一標識

一般尺寸為50*70cm
自治區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公開承諾
誠實守信手牽手,滿意消費心連心。為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持續激發市場消費潛力活力,履行企業主體責任,推進“滿意消費在新疆”活動,我單位自愿參與自治區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公開承諾活動,鄭重承諾將嚴格遵循“政府大力鼓勵和倡導,企業自愿承諾,承諾即受約束”原則,為消費提供無理由退貨服務,以實際行動提升誠信經營水平,引導形成合理消費預期,合力營造滿意、放心的消費環境,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強廣大消費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助力我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經濟社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