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對《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進行了修訂,以適應當前生豬產業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這一方案的修訂,不僅體現了政策層面對生豬產能調控的深入理解和精準把控,也展示了政府在穩定生豬市場供應、保障養殖戶利益方面的堅定決心。
回顧《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的出臺背景,自2009年以來我國生豬市場經歷了多輪“豬周期”的波動,凸顯出產能調控的重要性。能繁母豬存欄量的變化直接關聯著生豬市場的穩定與否,一旦其存欄量下降到正常水平的95%以下,市場便會出現較大的波動,價格也會大幅上漲。因此,從生產環節著手,建立以穩定能繁母豬存欄量為目標的生豬產能調控機制,成為必要之舉。
此次《方案》修訂,在保持總體要求和基本任務不變的基礎上,對關鍵指標進行了調整。其中最顯著的變化是全國能繁母豬正常保有量目標從4100萬頭下調至3900萬頭,同時能繁母豬存欄量正常波動下限也從正常保有量的95%調整至92%。這一調整意味著政策層面對生豬產能的調控將更加嚴格,旨在防止產能過剩,確保市場供需平衡。
除了調整保有量標準和波動區間外,《方案》還優化了地方生豬穩產保供責任落實機制,強化了引導生產和市場預期等重點舉措。這包括加強監測預警引導,穩定用地、金融、環保等長效性支持政策,以及抓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常態化防控等方面。這些措施的實施,將有助于提升生豬產業的整體效益和市場競爭力,促進生豬生產和市場供應的穩定。
農業農村部表示,下一步將密切跟蹤《方案》的落實情況,指導地方繼續加強監測預警引導工作。通過實時監測生豬產能變化和市場動態,及時發現和解決潛在問題,確保政策調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農業農村部還將穩定用地、金融、環保等長效性支持政策,為生豬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的修訂,是政府對生豬產業發展的一次重要調整和優化。通過調整能繁母豬保有量標準和波動區間、優化地方責任落實機制、強化引導生產和市場預期等措施,政府旨在引導生豬產業走向更加健康、穩定的發展道路。這對于保障養殖戶利益、穩定市場供應、促進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展望未來,隨著政策調控的逐步深入和市場機制的不斷完善,我們有理由相信,生豬產業將迎來更加美好的發展前景。養殖戶們也將在政策的支持下,不斷提升自身實力和市場競爭力,共同推動生豬產業的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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