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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全省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3-29 942
核心提示: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4〕10號)要求,為做好全省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

現將《2024年全省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4年3月22日

2024年全省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

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4〕10號)要求,為做好全省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內容

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包括部級監測和省級監測兩部分。

(一)部級監測

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負責我省部級監測,共監測樣品34份,其中,豬肝6份、牛肝16份、羊肝12份。重點針對跨省流通產品的豬、牛、羊屠宰企業開展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對豬肝、牛肝和羊肝開展7種β-受體激動劑(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馬特羅、氯丙那林和妥布特羅)違法添加監測、6種糖皮質激素(潑尼松、潑尼松龍、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倍氯米松和氫化可的松)殘留監測。

(二)省級監測

省級監測任務承檢機構共監測樣品568份,其中水分監測284份,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284份。重點針對省內流通產品的豬、牛、羊屠宰企業開展水分監測、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

1.水分監測。對豬肉(2號或4號肉)、牛肉(黃瓜條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開展水分監測。

2.違法添加物和藥物殘留監測。對豬肝、牛肝和羊肝開展7種β-受體激動劑(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馬特羅、氯丙那林和妥布特羅)違法添加監測、6種糖皮質激素(潑尼松、潑尼松龍、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倍氯米松和氫化可的松)殘留監測。

3.監測企業。生豬監測抽樣覆蓋各設區市不低于15%的屠宰企業,年屠宰20000頭(含)以下企業數量占比需達到全部監測企業的70%以上;牛、羊屠宰企業全部抽樣。樣品來源要兼顧不同的規模養殖場和規模以下養殖場戶。各設區市最低監測任務見附件1。

二、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樣品中水分、β-受體激動劑和糖皮質激素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見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按時完成監測任務。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風險監測,可結合飛行檢查等工作開展。省級監測任務承檢機構應分別于7月10日、11月20日前將上半年、全年監測結果匯總表(見附件3)和監測結果分析報告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

2.加強分工協作。各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具體抽檢的屠宰企業及抽檢樣品數量,主動配合承檢機構開展樣品采集、檢測及數據分析等工作。省級監測任務承檢機構應規范檢測操作,樣品采集按照《屠宰企業畜禽及其產品抽樣操作規范》(NY/T 3227-2018)執行,在抽樣單(見附件4)中詳細填寫檢疫證號等溯源信息,認真如實記錄檢測情況,并按要求參加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組織的能力驗證。

3.做好監測信息保密工作。未經任務下達單位同意,承檢機構和參與監測工作的人員不得對外透露風險監測結果、報告和相關信息。

聯系人及電話:廳畜牧獸醫局呂冬梅,0791-88863151;省農業農村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法治促進處鄭艷紅,0791-88518534。

   附件:

1.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省級風險監測任務表

2.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3.2024年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匯總表

4.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抽樣單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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