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郵政管理局、供銷合作社,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公共服務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中發[2023]1號)有關部署。根據《商務部等9部門辦公廳(室)關于印發〈縣域商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3]41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河北省縣域商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北省商務廳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自然資源廳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廳
河北省郵政管理局
河北省商務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縣域商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