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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工貿企業外包施工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4-04-16 772
核心提示:為深入推動《天津市工貿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進一步加強工貿企業外包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安全風險,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現就我市工貿企業外包施工作業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區應急管理局、各有關企業:

近年來,隨著我市工貿企業的發展壯大、設備技術的不斷革新,設備安裝維修復雜化、維修人員短缺、人力資源成本居高不下等諸多難題不斷涌現,致使企業不得不考慮外包施工方式來減輕負擔。但在外包市場快速擴展的同時,相關安全風險也迅速激增,外包隊伍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三違”行為,一直是制約企業安全發展的一大難題。2023年,我市開展了工貿企業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規范化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了一大批工貿企業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不清、監督管理缺失、非法違法轉包分包承攬工程、作業現場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批不規范、現場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突出問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外包施工作業人員事故多發、散發態勢沒有得到有效控制,暴露出發包、承包、監管等環節還存在盲區漏洞。特別是,今年應急管理部聯合執法小分隊在我市明查暗訪中仍然發現,個別區、個別企業存在“外包外租管理不到位”的重大隱患,安全管理協議設置免責條款,存在安全管理漏洞,距離“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執法存在“寬松軟”現象。

為深入推動《天津市工貿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進一步加強工貿企業外包施工作業(以下簡稱外包作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安全風險,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現就我市工貿企業外包施工作業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外包作業概念和安全生產責任

(一)外包作業概念。是指在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工貿企業將生產經營建設項目、生產工藝和環節等整體或者部分發包給具有主體資格及相應資質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施工作業行為,主要包括工程量大、工期較長或涉及危險作業(工藝)的高風險外包作業行為,以及工程量較小、臨時性的低風險外包作業行為。

(二)安全生產責任劃分。外包作業的安全生產由發包單位負主體責任,承包單位或外協單位(以下統稱承包單位)對其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嚴格落實發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發包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外包作業的安全生產實施管理和監督。發包單位應加強對外包作業的日常安全管理,結合本企業生產實際,建立健全承包單位外來作業安全管理辦法、安全檢查、反“三違”、隱患排查治理和績效考核獎懲等制度。發包單位不得對承包單位提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等要求,不得違章指揮或者強令承包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冒險作業。

(二)發包單位應當審查承包單位依法應具備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不得將外包作業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單位。發包單位除審查承包單位的相應資質外,還應當審查承包單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安全管理人員配備、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項目技術人員、主要設備設施、安全教育培訓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

(三)發包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雙方各自管理的區域范圍、安全生產職責和協議期限;

2.作業場所、作業人員、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3.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責任。

(四)發包單位是外包作業安全投入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承包單位提供保障作業安全所需的資金,明確安全投入項目和金額,并監督承包單位落實到位,確保安全費用投入用于安全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

(五)發包單位應當將承包單位及其項目部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實行統一管理。外包作業有多個承包單位或外包作業過程中存在交叉作業的,發包單位應當對多個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同一作業區域內的多個相關方的交叉作業實施統一協調、管理。對安全風險較大的外包項目,發包單位應成立專門班子,由一名公司(廠)級領導專項負責,并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對外包作業過程中需要進入危險區域作業或存在危險作業的,發包單位應安排專人對作業活動進行全過程監督。

(六)發包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向承包單位提供與外包作業項目安全生產相關的勘察、設計、風險評價、檢測檢驗和應急救援等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作業前,發包單位應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作業條件和環境,做好工程施工區域、運行設備、其它檢修區域的隔離工作,設置逃生通道,懸掛警示標志。應當向承包單位進行外包作業項目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明示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明確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確定施工過程中的禁止和許可事項。安全技術交底須經雙方簽字確認,安全作業條件不達標、無安全技術措施和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嚴禁組織作業。發包單位應將外包企業的勞務派遣人員、外協作業人員納入車間、班組實施無差別化管理,對其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進入作業現場。

(七)發包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外包作業項目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定期對其承包單位的相關資質、安全管理、現場作業等情況進行全面評價。發包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即查即改,及時公布查處情況。在作業安全得不到保證時,發包單位應及時對承包單位下達停工通知,并監督承包單位按照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經雙方驗收合格方可復工。

(八)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并將承包單位編制的外包作業項目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納入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定期組織演練。

(九)發包單位在接到外包作業項目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相關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并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及時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三、認真落實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承包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約定,組織施工作業,確保安全生產。承包單位有權拒絕發包單位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二)承包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作業資質,并在其資質范圍內承包項目,不得轉包其承接的外包項目。承包單位由于技術等方面特殊要求需要第三方合作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同時要征得發包單位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確安全生產權利義務。

(三)承包單位及其項目部應當根據承接項目的規模和特點,依法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承包單位必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且必須在作業現場跟班實施安全管理。每班作業前,現場負責人要根據現場作業特點對作業人員就安全防范、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及工藝進行詳細地技術交底,并建立完整的記錄。要按照現場作業人數確定專職安全員實施現場安全管理(作業人員在30人以下的必須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每超過30人增設1名專職安全員)。承包單位及其項目部應當按照發包單位要求,做好人員定編、定崗、定責工作,制定崗位工作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報發包單位備案。

(四)承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約定,保證安全投入,不得將用于安全生產方面的資金挪作他用。

(五)承包單位應依照有關規定制定作業方案,并經發包單位審核批準后實施。應加強現場作業安全管理,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排查并及時治理事故隱患,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實現閉環管理。

(六)承包單位進入危險區域作業或進行危險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發包單位的許可制度,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接受發包單位專人的現場監督,無作業許可或許可不在有效期內的,均不得進入危險區域作業或進行危險作業。

(七)進入現場作業前,承包單位應當對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確認。發現事故隱患后應立即報告發包單位,并拒絕進入現場進行作業。作業過程中,承包單位發現事故隱患后應當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時書面報告發包單位協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承包單位應當接受發包方安全檢查,并按要求組織對發包方提出的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八)承包單位應當接受發包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與指導,并同時開展對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應急處置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并報發包單位備案。

(九)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發包單位應急管理要求,編制專項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指定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設備設施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

(十)外包作業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承包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報告。承包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如實地向發包單位報告,并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四、切實加強外包作業安全監管

(一)強化外包作業安全監管。各區應急管理局要提高政治認識,充分認清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充分認識強化外包作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切實承擔監管職責范圍內外包作業項目安全生產監管的職責。

(二)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要將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深化外包作業項目安全監管的重要抓手,著力解決發包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難點、重點問題,將安全生產壓力真正傳導到企業、將安全生產責任真正壓實到現場,提升外包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壓實作業現場安全責任。要通過檢查作業現場管理倒查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對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混亂、人員不足強行組織作業,未制定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未嚴格履行爆破、動火、吊裝、建筑物拆除、高空懸掛、土方開挖、管線疏浚、有限空間作業等安全審批制度的一律責令停產,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嚴格外包作業項目安全執法檢查。各區應急管理局要結合當前開展的工作,把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中,以執法檢查為總抓手,以行政處罰為主要手段,對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零容忍”。對于發包單位將外包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資質的單位、個人,或者未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作業現場管理失控,有章不循、違章蠻干等情況,或者采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工藝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發包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依據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有關規定,依法實施上限處罰,需要停產整頓的一律停產整頓。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重大險情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嚴厲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外包作業人員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參與權與監督權,鼓勵外包作業人員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對舉報者依法予以獎勵。要拓寬宣傳渠道,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及時進行安全風險提示、警示。利用公示曝光、信用監管、聯合懲戒等手段,提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震懾。

(六)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各區應急管理局在本通知實施過程當中,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反饋,對好的經驗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有關法律法規對外包作業項目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請濱海新區、武清區、西青區于4月30日前,各上報一家工貿企業作為市應急局督導幫扶企業,填報附件,發送至送我局安全生產基礎處(郵箱:majunjie01@tj.gov.cn)。

請將本通知迅速轉發到轄區內所有工貿企業,并督促有關企業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報送回執

2024年4月12日

(聯系人:馬俊杰,聯系電話:28051673)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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