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食安辦、綜治辦:
現將《全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檢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武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武威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9月20日
全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檢查方案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甘肅省食安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甘食安辦發〔2016〕18號)精神,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持續強化學校校園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努力凈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環境,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形成常態化聯合治理長效機制,穩步提高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水平,經市食安辦研究決定,聯合市綜治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食藥監局等單位,牽頭組織開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聯合檢查,特制定聯合檢查方案。
一、檢查時間
2016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共7天。
二、檢查人員
組 長:甄世建 市食安辦專職副主任
成 員:相永和 市綜治辦綜治二科科長
蘇瑞華 市食藥監局餐飲服務監管科科長
楊玉發 市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監管科科長
趙建喜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主任科員
景建成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干部
褚 祺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干部
胡 鵬 市食藥監局綜合協調與應急科科長
檢查對象: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食品經營企業。
三、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采取實地查看、查閱文檔資料等形式,對全市各學校(幼兒園)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等重點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四、檢查內容
1、集中開展全市學校(幼兒園)校內、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聯合檢查。市食藥監局、市教育局要以全市學校(幼兒園)食堂和既往發現問題的學校(幼兒園)為重點單位,以食品經營許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食堂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索證索票、清洗消毒、用水衛生等為重點檢查內容,查看學校(幼兒園)是否履行主體責任,有無與校園內食品生產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有無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校園內制售和兜售食品,是否按要求開展自查并對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是否整改到位,查看廣大師生強化飲食食品安全意識、進行有效宣傳教育的情況,查看有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和處置報告規程等。
2、加強對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小作坊及食品攤販聯合檢查。市綜治辦、市食藥監局、市住建局要嚴查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小作坊、食品攤販及家庭托餐經營者是否經許可或備案、登記;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否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報告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校園周邊小餐飲、飲品店和各類快餐店有無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是否落實食品及原料采購、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索證索票制度;市綜治辦、市住建局要嚴查有無在學校(幼兒園)校門兩側50米內排攤設點及在100米內設置經營性占道盆亭現象。
3、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督促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切實整改食品安全隱患;市食藥監局、市教育局對校園內、校園周邊未獲得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要堅決取締;市綜治辦、市食藥監局、市公安局要嚴厲查處學校(幼兒園)食堂和校園周邊小餐飲、飲品店和各類快餐店生產加工“傍名牌”、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校園及周邊食雜店和小超市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銷售“五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食品,銷售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及其他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凡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管理制度不落實的,一律限期整改,并進行“回頭看”檢查;凡校園內食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不具備許可條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并依法依規處理;凡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從嚴從重懲處,各部門實施重點監管。通過聯合檢查,確保各項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徹底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聯合檢查組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學習文件,全面領會精神,嚴格監管執法,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做到檢查有底數、有方向、有目標、有力度、有成效。
(二)客觀公正檢查。檢查組要本著客觀公正、求真務實的態度,全面對全市各中小學、幼兒園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聯合檢查;事先不安排檢查路線和檢查點,對每個學校進行隨機抽查。全市各學校(幼兒園)要積極配合好檢查組工作,提供全面、客觀、真實的備查資料,協調好檢查工作開展過程中的相關事宜。
(三)遵守規章紀律。在本次檢查活動中,檢查組要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雙十條規定”精神,確保檢查活動正常開展。
附件:
武威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聯合檢查隱患問題排查整改臺賬
現將《全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檢查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武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武威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9月20日
全市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檢查方案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甘肅省食安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甘食安辦發〔2016〕18號)精神,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持續強化學校校園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努力凈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環境,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形成常態化聯合治理長效機制,穩步提高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水平,經市食安辦研究決定,聯合市綜治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食藥監局等單位,牽頭組織開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聯合檢查,特制定聯合檢查方案。
一、檢查時間
2016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共7天。
二、檢查人員
組 長:甄世建 市食安辦專職副主任
成 員:相永和 市綜治辦綜治二科科長
蘇瑞華 市食藥監局餐飲服務監管科科長
楊玉發 市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監管科科長
趙建喜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主任科員
景建成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干部
褚 祺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干部
胡 鵬 市食藥監局綜合協調與應急科科長
檢查對象: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食品經營企業。
三、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采取實地查看、查閱文檔資料等形式,對全市各學校(幼兒園)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等重點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四、檢查內容
1、集中開展全市學校(幼兒園)校內、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聯合檢查。市食藥監局、市教育局要以全市學校(幼兒園)食堂和既往發現問題的學校(幼兒園)為重點單位,以食品經營許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食堂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索證索票、清洗消毒、用水衛生等為重點檢查內容,查看學校(幼兒園)是否履行主體責任,有無與校園內食品生產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有無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校園內制售和兜售食品,是否按要求開展自查并對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是否整改到位,查看廣大師生強化飲食食品安全意識、進行有效宣傳教育的情況,查看有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和處置報告規程等。
2、加強對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小作坊及食品攤販聯合檢查。市綜治辦、市食藥監局、市住建局要嚴查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小作坊、食品攤販及家庭托餐經營者是否經許可或備案、登記;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否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報告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校園周邊小餐飲、飲品店和各類快餐店有無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是否落實食品及原料采購、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索證索票制度;市綜治辦、市住建局要嚴查有無在學校(幼兒園)校門兩側50米內排攤設點及在100米內設置經營性占道盆亭現象。
3、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督促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切實整改食品安全隱患;市食藥監局、市教育局對校園內、校園周邊未獲得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要堅決取締;市綜治辦、市食藥監局、市公安局要嚴厲查處學校(幼兒園)食堂和校園周邊小餐飲、飲品店和各類快餐店生產加工“傍名牌”、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校園及周邊食雜店和小超市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銷售“五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食品,銷售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及其他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凡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管理制度不落實的,一律限期整改,并進行“回頭看”檢查;凡校園內食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不具備許可條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并依法依規處理;凡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從嚴從重懲處,各部門實施重點監管。通過聯合檢查,確保各項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徹底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聯合檢查組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學習文件,全面領會精神,嚴格監管執法,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做到檢查有底數、有方向、有目標、有力度、有成效。
(二)客觀公正檢查。檢查組要本著客觀公正、求真務實的態度,全面對全市各中小學、幼兒園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聯合檢查;事先不安排檢查路線和檢查點,對每個學校進行隨機抽查。全市各學校(幼兒園)要積極配合好檢查組工作,提供全面、客觀、真實的備查資料,協調好檢查工作開展過程中的相關事宜。
(三)遵守規章紀律。在本次檢查活動中,檢查組要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雙十條規定”精神,確保檢查活動正常開展。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