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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口海關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二十五條措施

   2024-04-25 930
核心提示:2024年海口海關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二十五條措施

一、進一步促進海南產業發展貿易便利

(一)推進“零關稅”清單擴容增效。支持“零關稅”清單早期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進一步擴大政策適用企業、適用產業及適用商品,全力促進提升“零關稅”貨物進口量值。

(二)加大自貿港封關壓力測試力度。支持洋浦保稅港區政策措施(第一批)擴大至洋浦經濟開發區試點全面落地實施;支持加工增值稅收政策試點擴區范圍進一步擴大到非自貿港重點園區、非AEO企業。

(三)擴大離島免稅品牌效應。實現海南離島免稅行郵稅電子支付。支持離島免稅企業在海口綜合保稅區利用已有倉庫設立免稅品監管倉。支持企業按需求實現保稅轉離島免稅、保稅轉一般貿易。繼續保持打擊離島免稅“套代購”走私高壓態勢,營造安定和諧的離島免稅購物法治環境。

(四)促進保稅維修和再制造業發展。支持注冊在綜合保稅區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的飛機、船舶、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在境內區外開展保稅檢測維修業務。支持航空航天、工程機械、數控機床、汽車發動機等產品及其關鍵零部件的再制造業務在綜合保稅區內落地。

(五)提升跨境電商支撐服務能力。擴大跨境電商進口稅款電子支付應用范圍。擴大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試點。試點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網購保稅商品跨關區退貨。開展跨境電商商品與國內采購入區贈品“同包出區”試點,支持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1210模式)商品與國內贈品“同倉存儲、同包出區”。

(六)推動落實汽車貿易試點政策。根據海關總署部署探索實施汽車研發用廢舊關鍵零部件進口“試點清單”制度,允許試點企業在列明的品名、規格、型號和數量范圍內進口廢舊關鍵零部件,支持汽車企業創新發展。

二、進一步提升海關智慧監管水平

(七)推進海關智慧監管體系建設。堅持改革和科技“雙輪驅動”,加快構建以“一人一碼、一企一賬、一物一鏈、一呼一應”等“四個一”為支撐的海南自貿港海關智慧監管體系,加快推進封關運作信息化項目建設。

(八)推進移動遠程監管智能化。在標簽技術整改環節,對符合監管條件的企業和貨物試點實施遠程視頻查驗作業。實施核查作業統籌疊加模式,對同一時期、同一被核查人的多個核查指令統籌實施,減少多次、重復下廠。

(九)推進海關稅收征管智能化。支持液化天然氣(LNG)先征后返功能從線下轉為線上,提升返稅效率。擴大減免稅審核“ERP聯網申報+快速審核”模式應用范圍,提高減免稅辦理時效。

(十)推進電子口岸證書智能化。實現電子口岸證書的更新、解鎖、換卡業務網上辦理,讓企業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十一)推進國際旅行健康服務智能化。搭建出入境人員健康檢查、疫苗預約等網上服務平臺,提升出入境人員高效便捷的健康服務體驗。

三、進一步降低進出口貨物通關成本

(十二)壓縮企業單證審核時間。實施海關預裁定展期,支持企業在《預裁定決定書》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至90日內向海關提出決定書有效期的展期申請。

(十三)壓縮口岸查驗時間。對口岸查驗的報關單,海關查驗作業時間不超過4小時;對查驗結果正常的報關單,海關辦結放行手續不超過1小時;對活體動物、冰鮮肉制品、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鮮活易腐農食產品設立屬地查驗綠色通道,實施優先查驗和“5+2”預約查驗。

(十四)壓縮取樣送檢時間。對需要取樣送檢的進出境貨物,現場海關送檢手續辦結時間不超過2日,其中對排除禁止進境或許可證件管理風險的進境貨物,可實施附條件先行提離;對需法定檢驗的海南離島免稅進口食品化妝品,可實施附條件放行。

(十五)壓縮檢疫審批時間。對符合要求的食品檢疫審批做到“即報即批”;對種蝦、水果、飼料等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時間由7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對生物制品、體外診斷試劑及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C級檢疫審批時間由法定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D級檢疫審批時間由法定20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

(十六)壓縮實驗室檢測時間。對需法定檢驗的石油化工品、礦產品、天然氣類產品等大宗產品檢測時間不超過3日;對小麥、油菜籽等進境糧食表層有害生物檢測時間不超過3日;對酒類、奶粉、巧克力等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時間不超過1日;加大與地方檢測機構合作力度,探索對暫不具備檢測能力的項目實施就近分包檢測。

(十七)降低企業擔保成本。支持由第三方公司設立擔保風險補償金、銀行出具跨境電商小微企業專用保函,為跨境電商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對滿足條件的保稅展覽品,支持企業通過銀行保函、關稅保證保險等多元化擔保方式以暫時進境方式申報參展;對展會組委會統一提交擔保并持有《進境物資證明函》《進境物資清單》的參展商,可免于逐票提交稅款擔保。

(十八)降低進出口環節稅費。繼續落實免除海關查驗無問題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政策。協同地方政府推進落實《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進一步規范進出口各環節收費行為。

四、進一步升級海關對企“服務包”

(十九)深化第三方采信。鼓勵符合資質要求的檢驗檢測機構參與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擴大第三方檢驗檢測結果采信范圍,對進口水泥、服裝等267項商品實施檢驗時,依法將采信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合格評定依據,海關原則上不再實施抽樣檢測。

(二十)深化海關信用管理。實施企業差別化管理模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降低AEO高級認證企業進出口商品抽批抽檢率。年內推動海南省AEO高級認證企業數量增至100家。

(二十一)深化技貿措施服務。充分發揮技貿措施作用,聚焦我省重點產業領域,積極開展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統計調查,全面收集、匯總、反映企業訴求,解決企業存在的痛點難點問題。

(二十二)深化主動披露機制。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上線主動披露新通道。對企業進出口常見的危害后果輕微、符合主動披露情形的違規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對不符合不予處罰條件的,依法予以減輕、從輕處罰。

(二十三)深化海關統計服務。持續做好外貿數據發布,增加海南離島免稅購物數據發布內容,提高發布頻率。提升海關統計咨詢服務效能,對社會公眾統計咨詢回復時限不超過2個工作日。

(二十四)深化對企政策宣傳。優化對企政策宣講方式,堅持“因地施策”“因企施策”,年內繼續組織開展海關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巡回宣講活動。

(二十五)深化關企溝通聯系。暢通“關長接待日”“關長信箱”“12360”海關服務熱線等渠道,落實“吹哨報到”“首問負責”等機制,對企業提出的問題建立工作臺賬,確保100%問題在48小時內作出回應、海口海關職權范圍內事項100%在承諾時限內予以解決。




 
地區: 海南 海口市
標簽: 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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