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依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行為,省食安辦、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全省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以生豬、肉牛、肉羊、肉雞及其肉類產品為重點,深挖肉類產品違法犯罪源頭線索,對畜禽養殖、調運、屠宰、無害化處理、肉及肉制品生產經營開展全鏈條整治。整治時間:2024年4月至11月。現將整治重點內容通告如下:
一、肉類產品養殖和調運環節
(一)養殖場(戶)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的違法行為;是否按規定自行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處理;是否存在銷售、隨意棄置病死畜禽等違法行為。
(二)屠宰場、收購販運者、“點對點”引入省外活體肉用牛羊交易場所是否不按照檢疫證明載明的目的地運輸畜禽,實際運輸的數量是否少于動物檢疫證明載明數量且無正當理由;是否存在運輸用于繼續飼養或屠宰的畜禽到達目的地后,未向啟運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是否存在運輸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動物等違法行為。
二、屠宰和無害化處理環節
(一)屠宰廠(場)是否嚴格實施入場查驗和肉品品質檢驗,代宰企業是否“只收費不檢驗”;是否出廠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動物產品;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是否收購、經營病死畜禽;是否存在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違法行為等。
(二)是否存在私屠濫宰行為。
(三)無害化處理場所是否按規定對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是否存在病死畜禽被“調包”等違法行為。
三、食品生產經營環節
肉類產品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否按規定查驗國產畜禽產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是否按規定查驗進口肉類產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是否使用或銷售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是否以其他畜禽產品生產假冒牛(羊、驢)肉制品等。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關肉類產品違法犯罪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海南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食品辦公室 海南省公安廳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