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發〔2024〕20號,見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加快推進本市鍋爐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存量鍋爐更新改造,持續提高鍋爐安全運行管理水平,不斷完善鍋爐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監管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結合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和上海實際,現就貫徹《實施意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各特種設備檢驗、能效測試機構、各使用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實施意見》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等政策文件和《電站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管理基本要求》(DB31/T965)、《在用工業鍋爐安全、節能和環保管理基本要求》(DB31/T1057)等上海地方標準。
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鍋爐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工作,守牢安全底線,加強節能監管。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要履行好職責,做好技術支撐工作。各鍋爐使用單位要落實好鍋爐安全和節能使用管理的主體責任,共同推進綠色低碳轉型,促進高質量發展。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和市政府要求,按職責分工,配合相關部門有序推進小型電站鍋爐和在役時間超過15年老舊且鍋爐能效不符合上海地方標準工業鍋爐淘汰工作;到2025年,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分散供熱鍋爐。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對列入負面清單(見附件2)淘汰類的鍋爐,及時注銷使用登記證;對列入負面清單限制類的鍋爐,不得辦理新建鍋爐的使用登記,不再對未按要求實施改造的鍋爐開展定期檢驗。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鍋爐生產單位、使用單位主體責任
1.督促鍋爐生產單位按照《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并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質量安全責任制,落實鍋爐設計文件鑒定和鍋爐產品能效測試制度,確保鍋爐產品符合安全、節能、環保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及標準要求,并對鍋爐產品的安全節能環保性能負責。鼓勵鍋爐制造單位提供與鍋爐相匹配的輔助設備及環保設施。
2.推動鍋爐使用單位嚴格落實《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有關要求,依法配備安全總監、安全員,建立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安全總監、安全員分級負責的安全責任體系,全面落實使用安全責任制。鍋爐使用單位要按照《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的要求,開展定期能效測試,提高能效管理水平。
3.支持鍋爐使用單位開展運行管理示范,引導鍋爐使用單位開展能效水平對標達標。鼓勵支持鍋爐使用單位優先選用提供全生命周期專業化管理的鍋爐,擴大優質鍋爐產品和服務供給。選取鍋爐生產或使用單位開展試點,推動鍋爐能效和碳排放等方面的專業化技術服務,提升鍋爐能效和碳排放監測、核算和評價水平。
(二)落實鍋爐檢驗機構、能效測試機構把關責任
1.各鍋爐檢驗、能效測試機構應加強能效測試和檢驗能力建設,確保設計文件鑒定、能效測試和檢驗質量。對鍋爐設計文件未標明設計熱效率、大氣污染物初始排放濃度等信息或不符合強制性指標要求的,不予通過設計文件鑒定。鍋爐主要大氣污染物(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濃度測試和能效詳細測試要嚴格執行《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各鍋爐檢驗機構應逐臺審查新裝鍋爐(電鍋爐和余熱鍋爐除外)的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能效詳細測試報告和鍋爐排放測試報告,如無環評報告、測試結果不符合《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節能環保指標要求和相關環保標準要求的,不予出具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2.各鍋爐檢驗機構要按照《鍋爐安全技術規程》要求開展鍋爐定期檢驗,確保鍋爐安全性能,對檢驗質量負責。在開展外檢時,要檢查鍋爐使用單位是否提供有效的鍋爐定期能效測試報告,對沒有開展定期能效測試或測試結果不符合上海地方標準的,應書面告知使用單位并抄報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
3.各能效測試機構應按年度鍋爐工作要求開展能效測試工作。要規范測試行為,強化服務意識,確保測試質量,對測試結果負責,測試報告須用軟件系統出具并上傳測試結果。對測試結果不符合上海地方標準的鍋爐,應書面告知使用單位并抄報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
(三)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1.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源頭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節能環保要求的鍋爐,不得接受安裝告知,不得辦理使用登記。按照鍋爐使用負面清單,明確不予辦理使用登記和需要淘汰注銷的鍋爐類型。完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信息系統,對負面清單內的鍋爐予以限制。
2.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主動作為,對于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鍋爐,或者通過優化參數、優化燃料結構、采用新型熱力循環等方式提高綠色低碳水平的鍋爐,要引導相關單位爭取科技、首臺(套)等政策支持。
3.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引導支持鍋爐生產和使用單位用好現有資金渠道,開展鍋爐更新改造。聯合相關部門,指導相關企業利用綠色金融工具,推動鍋爐設備和技術升級。圍繞節能降碳、超低排放等方向,依托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配合相關部門加快推進鍋爐更新改造。同時,防范化解鍋爐產品在綠色低碳轉型升級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新安全風險,確保鍋爐使用安全。
4.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要求,在開展安全監督檢查的同時,一并檢查使用單位鍋爐能效定期測試工作開展情況。接到檢驗機構或能效測試機構上報的鍋爐能效測試未開展和測試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信息,要督促鍋爐使用單位進行整改閉環。重點防范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鍋爐重新使用,防止死灰復燃。督促使用單位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及時辦理使用登記,按要求進行檢驗,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杜絕違法使用、違章操作。注重發揮基層市場監管所和檢驗機構作用,對鍋爐使用區域和環境進行甄別,更加精準識別并制止鍋爐違法使用行為??刹捎媒涷灲涣鳌F場觀摩、典型帶動等方式,推動有條件的單位建立數據監測信息化服務平臺,提高鍋爐智能化運行管理水平。
5.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與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在信息共享、聯合監督執法等方面加強合作,共同推進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要抓緊開展鍋爐底數摸排,梳理轄區內鍋爐使用單位與設備數據信息,消除僵尸數據,完善并動態更新鍋爐清單。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鍋爐能效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老舊鍋爐淘汰、節能降碳減污改造、非冷凝天然氣鍋爐禁入市場等工作,嚴格落實鍋爐淘汰相關要求,對淘汰鍋爐及時注銷使用登記證。
三、發揮示范作用
鼓勵探索符合實際的鍋爐產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路徑。組織有基礎、有條件、有意愿的區域開展先行試點示范,探索有效方法和有益經驗,力爭形成可復制推廣的模式。組建專家團隊,在試點示范建設中提供技術指導。強化目標考核,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通過總結不同區域的發展成果,以點帶面逐步形成適合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新模式。
四、總結與上報
各單位要做好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總結,確保工作內容完整和數據真實。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各鍋爐檢驗機構、各能效檢測機構每月填報相應的報表并上報市局(見附件3、附件4、附件5)。每年11月1日前,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各鍋爐檢驗機構、各能效檢測機構要將年度工作情況總結報送市市場監管局特種處。
附件:1.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發〔2024〕20號)
2.負面清單
3.各區鍋爐能效測試和淘汰數量情況表
4.各鍋爐檢驗機構檢查能效測試情況表
5.各鍋爐能效測試機構測試情況表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