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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市市場監管委支持“小店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政務〔2024〕8號)

   2024-06-03 792
核心提示:發展“小店經濟”對于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消費、繁榮經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預期穩增長穩就業的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職能作用,進一步提振發展信心,優化居民消費環境,促進“小店經濟”健康繁榮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各處室,市個協:  

現將《市市場監管委支持“小店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市市場監管委支持“小店經濟”發展若干措施  

發展“小店經濟”對于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消費、繁榮經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預期穩增長穩就業的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職能作用,進一步提振發展信心,優化居民消費環境,促進“小店經濟”健康繁榮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便利創業興業  

(一)優化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辦服務。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開辦“網上辦、掌上辦”,申請人通過“津心辦”APP人臉識別實名認證后,無需提交身份證明信息,即可實現設立登記全流程“掌上辦”。結合落實新《公司法》,優化網上登記業務系統,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優提示,提升在線開辦便捷性。  

(二)試點開展經營范圍一般事項自主公示。除許可經營事項和備案類經營事項外,對一般經營事項,經營主體可自主選擇一個經營事項進行登記,非登記的一般事項可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并通過公示系統進行公示。自主公示的經營事項不再作為營業執照的記載事項,變更時無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滿足“小店”靈活經營需求。  

(三)進一步釋放經營場所資源。對各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記。  

(四)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推動“個轉企”登記,允許個體工商戶保留原字號、行業特征。涉及有關行政許可的,推動行政許可部門簡化手續,依法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便利。  

(五)降低餐飲業經營制度性成本。對個體工商戶依規轉型為企業的,可直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變更手續,支持經營延續。在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基礎上,允許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取得小餐飲許可證的餐飲服務經營者開展網絡餐飲服務。  

二、提升服務質效  

(六)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聚焦個體工商戶全生命周期發展特點,按照不同發展水平,將實際從事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劃分為“生存型”“成長型”和“發展型”三型;按照不同經營特點,比選認定“知名”“特色”“優質”“新興”四類個體工商戶。結合分型分類結果,協同有關部門,在優化登記服務、降低經營成本、推動減稅降費、支持用工培訓、對接產銷資源、促進合規經營、擴大經營規模等方面,提供差異化幫扶和精準化培育。  

(七)便捷個體工商戶年報服務。開展個體工商戶年報制度改革,減少填報事項,實現填報事項“一屏展示”“一鍵導入”,推進補報年報同步提示信用修復。上線個體工商戶手機端“一鍵年報”功能,可自動為個體工商戶代入上一年度年報信息,實現“數據代入、一鍵報送”。線上借助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等多媒體渠道開展年報宣傳,線下深入園區、樓宇、市場、社區等發放宣傳材料,開展團體化年報和上門服務,全面提升個體工商戶年報的簡易度與便利度。  

(八)發揮個體勞動者協會作用。個體勞動者協會依托微信公眾號,積極宣傳國家和我市支持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持續用好用工信息平臺,適時召開人才招聘會,搭建銀企對接融資平臺,幫助解決融資難題;通過專題調研、座談會、懇談會等多種形式,收集個體工商戶意見建議,針對性開展幫扶。  

(九)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強化統籌協調。市、區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充分發揮作用,協同相關部門共同解決個體工商戶重點難點問題,以“個體工商戶服務月”等活動為載體,廣泛開展政策宣傳推廣,營造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濃厚氛圍。  

三、優化監管措施  

(十)優化信用監管。推行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實行精準監管、差異監管、無事不擾。推行小微企業信用修復便利化措施,落實信用修復“高效辦成一件事”,實現線上“即申即辦”和“結果共享”,對于僅受到市場監管部門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且罰款金額5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3個月后自動停止公示,免于申請信用修復。  

(十一)加強網絡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2024網絡市場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專項行動”,以消費投訴舉報集中、網絡市場監管突出問題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為導向,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振網絡經營、網絡消費的信心和預期,持續優化網絡營商環境和消費環境,為“小店”開展網上經營活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十二)嚴控檢查抽檢。深化落實部門聯合抽查,擴大部門聯合抽查占比,實現“一次多查”,減少多頭檢查。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按照信用狀況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增強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進一步壓減“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事項清單,實現2024年較2023年檢查事項數量壓減20%以上。  

(十三)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實施《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免罰清單》和《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建立容錯糾錯機制,依法對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免于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引導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等各類經營主體自我糾錯、規范經營。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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