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市場監管局,魯糧集團:
現將《2024年全省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監督檢查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主動公開)
2024年全省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監督檢查實施方案
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我省2024年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監督檢查實施方案。
一、檢查對象
轄區內從事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活動的各類主體(含確定政策性收儲庫點的管理單位,糧食企業和庫點)。其中,政策性糧食委托收儲庫點和租賃庫點為重點檢查對象。
二、監管內容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糧食流通監管“鐵拳行動”部署要求,突出監管執法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涉糧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工作順利進行。
(一)加強夏糧收購監督檢查。
1.強化對市場化糧食收購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糧食收購企業是否按《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備案,是否嚴格執行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制度,是否在收購場所顯著位置公布收購品種、質量要求、量(價)折扣規則及12325監管熱線等相關信息;是否嚴格執行糧食收購“五要五不準”收購守則;是否存在未及時支付售糧款,違規代扣、代繳稅費和其他款項。儲備糧承儲企業及其租倉庫點、委托收儲庫點是否嚴格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是否嚴格執行糧食收購入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以及國家相關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是否嚴格執行國家增扣量相關規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先收后轉”“轉圈糧”“以陳頂新”“摻雜使假”“拒收合格糧食”“擠占挪用收購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2.適時開展對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的監督檢查。密切關注夏糧收購市場的形勢變化,及時啟動對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各環節,特別是定點、收購驗收環節的監督檢查。
(二)加強政策性糧食銷售監督檢查。
1.銷售企業。排查政策性糧食銷售企業是否按規定嚴格落實糧食銷售出庫檢驗制度,是否嚴格執行水雜增扣量規定及違規處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糧食情況。是否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質量及時組織政策性糧食出庫,是否存在出庫時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調換標的物,以及拒不執行出庫指令或者通過設置障礙、以各種借口阻撓出庫、拖延出庫進度情況。是否在政策性糧食交易規則、公告規定的費用項目和標準之外,向買方額外收取或者索要其他費用。政策性糧食統計賬務的處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2.購買企業。排查參與政策性糧食競買企業糧食統計賬務處理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購買國家限定用途政策糧食企業是否嚴格執行定向銷售政策規定,是否按規定用途處置,是否存在違規倒賣現象。
政策性油脂、油料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加強糧食收購、銷售環節價格、計量器具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糧食經營者收購、銷售糧食過程中,是否存在價目不齊全,標價內容不準確、標識不醒目,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未及時調整價格,未公示12315價格監督檢查投訴舉報熱線等情況;是否存在壓級壓價、抬級抬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是否存在磅秤、水分測定儀、谷物容重器等強檢計量器具超期未檢或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有關批示精神以及2024年全國夏季糧油收購工作會議精神,提高站位,加強領導,認真制定具體檢查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對策措施,嚴密組織實施,高質量完成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監督檢查工作。
(二)嚴格執法,認真履職盡責。糧食和儲備部門要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履行好主管監管責任,按照“在地原則”,對轄區內從事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活動的各類主體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涉嫌違紀違法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處理。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壓級壓價、抬級抬價行為及磅秤、水分測定儀、谷物容重器等強檢計量器具的監管工作。糧食收購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糧食收購行為,履行好主體責任。各市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活動的檢查指導,并深入一線,對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開展檢查。各級糧食和儲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部門溝通協作和信息共享,進一步形成監管合力,省糧食和儲備局、省市場監管局將適時對部分市地夏糧收購和政策性糧食銷售監督檢查工作開展聯合檢查。
(三)加強創新,提高監管效能。要全力推進“互聯網+監管”,利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組織開展隨機抽查。要實施信用風險等級分類監管,重點監管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受到行政處罰和群眾舉報的高風險企業。要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協調監管機制,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價格法》《計量法》等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誠信經營、公平交易的市場環境。
(四)加大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通過主流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及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頁等方式,積極宣傳國家糧食政策和12325、12315 監管熱線,將有關政策解讀到位,引導企業主動遵規守紀,提高種糧農民維權意識和能力。要高度關注社會輿情,一旦發現媒體曝光和群眾舉報涉糧案件,主動發聲、妥善處置,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五)加強調度,定期報送情況。各地要建立夏糧收購監管情況月報制度,從6月至9月,每月26日前將檢查數據填報到省糧食和儲備局云平臺,并將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發送省糧食和儲備局監督檢查處郵箱。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
請各市、魯糧集團于10月16日前將夏糧收購監督檢查工作總結、11月30日前將政策性糧食銷售工作總結電子版及pdf蓋章版發送省糧食和儲備局監督檢查處郵箱。
聯系人:郝光永,電話:0531-51761293 ;
傳真:0531-51761247;
郵 箱:lsjiandujiancha@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