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局):
根據《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包頭市2013年愛國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辦發﹝2013)50號)及《包頭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轉發關于開展2013年度衛生城市復審工作的通知》(包愛衛辦字﹝2013)9)文件要求,為有效鞏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進一步提升城鄉衛生水平,確保順利通過自治區對我市鞏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復審和全國文明委對我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考核,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愛國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其中,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由質監局牽頭。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目標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小作坊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場所的環境衛生水平,進一步規范我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行為,使全市小作坊整體水平達到或超過2011年創衛時期。
二、工作時間
從即日起到六月底結束。
三、工作要求
㈠各旗縣區局(分局)要嚴格按照《包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通知》(包頭局食發(2013)4號)要求,加大對轄區內食品加工小作坊巡查力度,重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及城中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
㈡對不符合相關衛生標準的小作坊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達標的停業整頓或收回登記備案證書。
㈢及時以簡報和信息的形式向市局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上報工作動態。
㈣在愛國衛生綜合整治工作開展期間,市愛衛辦會以隨機檢查、媒體監督等形式,對整治行動不力、臟亂差問題突出的地區、單位進行曝光,望各旗縣區局(分局)認真對待,圓滿完成任務。
包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