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年度計劃編制和實施規定》等規定,現就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及省委十五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牢牢扭住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這一核心任務,強化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統籌立改廢釋,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功能,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立法項目安排
(一)需要年內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法規項目(9件)。
1.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辦法(省公安廳起草,2025年5月初審)。
2.浙江省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省衛生健康委起草,2025年5月初審)。
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建設的決定(省科技廳起草,2025年5月初審)。
4.浙江省濕地保護條例(修訂)(省林業局起草,2025年7月初審)。
5.浙江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省海洋經濟廳起草,2025年7月初審)。
6.浙江省開發區條例(省商務廳起草,2025年9月初審)。
7.浙江省檔案條例(省檔案局起草,2025年9月初審)。
8.浙江省河湖保護條例(省水利廳起草,2025年9月初審)。
9.浙江省建筑業條例(省建設廳起草,2025年11月初審)。
(二)需要年內制定出臺的規章項目(4件)。
1.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辦法(修訂)(省林業局起草,2025年5月提請省政府審議)。
2.浙江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辦法(修訂)(省水利廳起草,2025年7月提請省政府審議)。
3.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修訂)(省科技廳起草,2025年8月提請省政府審議)。
4.浙江省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省生態環境廳起草,2025年11月提請省政府審議)。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預留2—3件“小快靈”規章項目指標,用于解決改革實踐急需、群眾訴求強烈、涉及政府部門責任落實的立法事項。嚴格落實政府規章常態化清理要求,對與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適時推動修改或廢止。
(三)需要進一步調研、論證,待條件成熟后提出的規章項目(8件)。
1.浙江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修訂)(省國資委起草)。
2.浙江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省地震局起草)。
3.浙江省國家安全技術保衛辦法(修訂)(省國家安全廳起草)。
4.浙江省“四好農村路”管理辦法(省交通運輸廳起草)。
5.浙江省營養改善工作辦法(省衛生健康委起草)。
6.浙江省節約用水辦法(修訂)(省水利廳起草)。
7.浙江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修訂)(省自然資源廳起草)。
8.浙江省體育賽事管理辦法(修訂)(省體育局起草)。
三、貫徹執行要求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立法工作計劃的貫徹執行,加強組織領導,及時成立工作專班,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人,高質高效完成立法工作任務。確保立法工作計劃執行的嚴肅性,擬新增由省政府提請的初次審議法規項目,需報省政府同意。擬使用預留規章項目指標的,經省司法廳審查研究后,報省政府同意。在立法過程中,根據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實踐需要,各有關單位可以向省司法廳提出調整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相關措施按法定程序報國家統一授權后實施。
起草單位要遵循立法程序,做好立法調研、意見征集、專家論證、協商協調等工作,提高起草質量。送審稿涉及其他單位職責或者與其他單位關系緊密的,應當與有關單位充分協商;涉及增加基層財政支出、企業負擔的,應當進行科學測算和論證,并充分征求意見。起草單位要按時報送送審稿、起草說明和有關材料,為審查、審議預留合理時間。報送送審稿前,起草單位應當與省司法廳做好溝通,如實說明征求意見、協調分歧等情況;未經溝通直接報送送審稿的,省司法廳可以就是否啟動立法審查程序向省政府提出建議。
省司法廳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嚴守立法權限,提高立法審查質效。在收到法規草案送審稿后,省司法廳可以會同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進行審核把關,并加強與省政協社法委的溝通聯系,支持和配合省政協委員參與立法協商工作。對重大問題未達成一致,文本質量不高、存在合法性問題或者重大程序瑕疵的,可以退回起草單位補充完善,或者由起草單位按程序申請省人大常委會延期審議。在審查過程中,省司法廳應當會同起草單位妥善處理分歧,努力達成共識;對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在綜合各方意見基礎上提出傾向性意見,及時報請省政府決定。同時,加強與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溝通聯系,主動聽取意見建議,按時完成審查任務。堅持立法、執法、司法和普法互動,推動運用“一起來立法”政府立法征集意見平臺,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進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
附件下載: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