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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價局關于小包裝食鹽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商〔2013〕273號)

   2014-03-14 675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物價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省鹽業公司:  為解決食鹽生產經營企業實際困難,保障我省食鹽的安全穩定供應,經
各設區市物價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省鹽業公司:
 
  為解決食鹽生產經營企業實際困難,保障我省食鹽的安全穩定供應,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小包裝自然鹽零售價格。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400克加碘自然鹽、400克甲亢患者用自然鹽零售價格由現行1元/包調整為1.3元/包。500克加碘日曬鹽零售價格維持現行水平0.9元/包不變。
 
  二、食鹽批零差率由現行14%調整為16%。
 
  三、省鹽業公司要確保大眾食鹽消費品種的正常供應。
 
  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執行。
 
  福建省物價局
 
  2013年6月27日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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