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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糧食局關于阜新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阜政辦發[2006]136號)

   2011-04-09 781
核心提示: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中省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糧食局《關于阜新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指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中省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糧食局《關于阜新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關于阜新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為落實全省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會議精神,按市政府國企改革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糧庫)產權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國務院關于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04)37號),借鑒外地經驗,結合我市、縣、區實際,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國家和省市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各項方針政策為指導,按照市場經濟要求及國有經濟“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堅持以產權制度改革和調整職工勞動關系為重點,以資產重組和債務重組為突破口,通過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戰略性重組,實現糧食購銷企業組織結構、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的創新,促進糧食行業的發展。

  推進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必須堅持以改革促發展的原則;必須堅持積極穩妥確保穩定的原則;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必須堅持依靠市場機制的原則;必須堅持依法規范操作的原則;必須堅持維護職工利益的原則。

  二、任務目標

  按市政府國企改革工作部署,根據市本級、各縣、區不同情況,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除少數按政策繼續保留外,其他企業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國有民營等方式退出國有序列,實現國有資本和國有職工身份“雙轉換”,建立新型產權關系和勞動關系。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和戰略性重組,形成合理的企業布局和組織結構,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法人實體。

  改革總體目標是:凡列入市、縣、區國企改革計劃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2006年年末必須完成80%以上。具體的改革戶數、進度目標由市本級、各縣、區自行安排。

  三、改革方式

  根據國家、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借鑒外地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市(縣)實際,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保留核心骨干企業,實行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

  對承擔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油和負責軍糧供應等政策性糧食任務的糧食購銷企業、利用國家投資或世行貸款建設的大型糧食購銷企業和兩縣產糧中心區少數規模較大的重點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繼續保留,實行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保留的國有或國有控股糧食購銷企業是政府糧食宏觀調控的重要載體,在糧食流通中繼續發揮市場主渠道作用,同時承擔不定期可能發生的糧食政治經濟任務。這些企業要通過創新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把企業建設成為本地區的糧食龍頭企業。

  (二)改革放開其它企業,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改革。

  1、注銷部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組建國有糧食資產經營管理中心

  按市、縣、區國企改革計劃,凡實施產權制度改革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完成改制基礎工作并經過市縣國企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后,統一注銷營業執照。在注銷同時,市縣糧食局分別組建國有糧食資產經營管理中心。中心屬企業性質,獨立核算,隸屬市縣糧食局。中心的主要職責是:接收、管理和處置除保留的核心企業之外的所有糧食購銷企業的全部資產、債權和債務;管理注銷企業的離退休等人員,處理注銷企業的遺留問題等。

  為了使這次改革有可靠的組織保證,糧食資產經營管理中心法人代表可暫由市縣糧食局局長擔任,具體工作人員原則上由局機關人員和原企業人員組成。

  2、實行國有資產出售或民營(出租)

  原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執照注銷后,對國有資產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外出售或出租,實施民營。

  (1)資產出售

  對原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國有資產,通過產權交易市場,整體向社會出售。購買者可以是國有、民營企業或自然人,也可以是原企業經營者和職工。購買者應具備資產經營管理中心所規定的基本購買條件,同等條件下原企業的經營者優先。

  (2)資產國有民營(出租)

  對暫不具備資產整體出售條件或一時難以出售的原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國有資產,可以對外公開出租,實施國有民營。

  資產對外出租,實施國有民營,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租確定租賃者。租賃國有資產的新的民營企業自行注冊企業執照。

  租賃者可以是企業或自然人,也可以是原企業經營者和職工。租賃者必須按招租用途使用資產,并服從政府統一規劃管理。同時具備國有糧食資產經營管理中心所規定的基本承租條件,同等條件下原企業的經營者優先。

  每一租賃期限一般以三年為宜。在租賃合同中應明確:租賃期限內,國有糧食資產經營管理中心根據發展和改革的需要,可隨時終止租賃合同,租賃者在租賃場地的投入無償歸國有(另有約定除外)。每年資產使用費原則上按企業固定資產凈值扣除可移動部分,如汽車等運輸交通工具、可移動的糧食輸送設備、以及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檢驗化驗設備、電腦等可移動的其他設備的5%為底價基數,個別的可根據該企業所處的地理環境和資產狀況適當上下浮動。出租價格向上浮動不封頂,向下浮動不得低于底價的80%。

  對企業現存流動資產(如糧食、各種物資、材料、備品、低值易耗品、辦公設備等)和上述固定資產中可移動的部分資產,按評估后的價值,優先租賃者購買或上收到糧食資產經營管理中心處置。

  資產出售、出租和現存流動資產變現等收入,由糧食資產經營中心集中管理,全額存入政府指定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主要用于改制企業支付安置職工費用、離退休人員予留費用及其它應支出的改制費用等。并按有關規定償還農發行債務。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制前要全部償還2005糧食年度農發行投放的貸款本息。

  各縣區在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不閑置和充分利用現有資產增加收益的前提下,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糧食購銷企業的改革方式。

  四、人員安置

  在注銷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同時,對企業現有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一并按政策轉變身份和托管安置。

  1、凡實施產權制度改革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制方案經市縣區國企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后,企業現有在職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解除勞動關系人員統一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和再就業計劃,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時,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付給職工經濟補償金。

  凡符合內部退養條件并自愿申請的,可以辦理內部退養手續。

  2、改制企業的離退休人員按政策統一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交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并享受相應的各類保險待遇,養老金由勞動保障部門實行社會化發放。醫療保險交由醫保部門管理。勞保統籌外補貼部分由糧食資產經營中心按政策支付。職工遺屬及工傷殘人員相關待遇按政策分別由勞動保障部門和糧食資產經營中心管理,工傷殘人員中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3、改制前欠發的社會保險費無論是解除勞動關系置換身份人員,還是離退休人員(含內退人員)及工傷殘人員等,在這次企業改制中都要一次性補交或補發。企業拖欠職工的工資等債務也要一次性補發。

  4、安置職工費用及離退休等人員預留費用(主要包括職工經濟補償金、欠繳各種保險金、拖欠職工的工資、拖欠其它費用、離退休人員、工傷殘人員及職工遺屬預留費用等),按有關政策規定進行測算列入企業改制成本,其資金來源主要是依法出售原企業國有資產及劃撥土地的收入和收取的國有資產使用費收入。費用的管理與支付由糧食資產經營管理中心統一運作。

  5、改制以后的新企業招聘錄用員工時,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錄用原企業職工。改制企業資產出售(出租)條件中應有安置原企業職工內容。

  五、實施步驟

  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要在全市前期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的基礎上全力加快推進,大體可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完善方案(10月)

  1、在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前期基礎工作的基礎上,再次宣傳發動,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取得廣大干部職工的理解和支持。

  2、制定與完善市縣區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總體方案和每個企業的具體實施方案,經市縣區政府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

  3、每個企業都要制訂職工安置方案,并通過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4、組建市縣兩級糧食資產經營管理中心。

  第二階段:具體操作實施(10月至12月)

  1、辦理注銷手續,統一注銷部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營業執照。

  2、依據改制方案安置職工。認真確定每名職工的分流方向(如置換身份、內部退養、離退休人員上收等);計算置換身份職工的經濟補償金及離退休、工傷殘人員及職工遺屬預留費用等;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并搞好安置補償;按照職工分流方向辦理相關手續。企業人員分流后,由糧食局指定暫留人員,負責處理本企業的改制及相關工作。

  3、依據改制方案,對原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進行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與審計;對國有資產進行處置,依法公開出售或出租。

  第三階段:收尾,處理善后(2007年初)

  1、搞好企業財務、文書、職工檔案及黨團組織關系的移交、管理工作。

  2、由有關部門對資產處置、財務收支及安置資金等情況作出終結審計,按照改革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3、對改制遺留的問題制定新的解決方案并加以實施。

  六、措施要求

  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是一場攻堅戰,政策性強、時間緊迫、任務艱巨,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快推進,確保完成。

  1、轉變思想觀念,統一思想認識。

  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特別是實施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選擇。糧食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企業領導干部,要轉變觀念,統一思想,要充分認識這次改革肩負的責任,要做改革的促進派。同時,要做好職工思想工作。

  2、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責任體系。

  為確保改革任務按時完成,市縣區糧食局要充實調整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專職工作人員,具體組織實施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工作。

  3、用足用好政策,妥善解決問題。

  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受計劃經濟影響嚴重,改革涉及的矛盾很多,利益關系比較復雜,必須用政策加以規范和促進。要認真學習研究改革的相關政策文件,吃透精神。特別是要享受好改制過程中的各種稅費減免的優惠政策。利用政策妥善處理好金融債權,利用政策妥善解決好職工債務,利用政策積極做好職工、離退休人員及工傷殘、遺屬等特殊群體的安置工作等等,防止激化矛盾,消除不穩定因素。

  4、依法規范改制,陽光透明操作。

  企業改制不論采取哪種方式,都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認真貫徹執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按程序依法規范操作。企業改制方案要充分征求職工意見,職工安置方案須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資產評估要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并經財政、審計等部門聽證、核準;資產出售(出租)要公開化、市場化;企業內欠職工債務(含離退休人員的預留費用),須由財政、審計、勞動等部門審核批準;企業出售(出租)產權所得收入需專戶儲存、審批支付。原企業領導及財務等相關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搞好國有資產和庫存糧油的管理,確保不受任何損失。

  阜新市糧食局

  二○○六年九月一日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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