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要求,現將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涉企行政檢查年度頻次上限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頻次上限
安徽省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同一行政執法主體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檢查對象實施行政檢查不超過1次。
二、其他規定
根據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應急處突、媒體曝光等需要實施行政檢查的,或者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命令等法定程序實施行政檢查的,以及企業邀請實施行政檢查的,不受頻次上限限制。
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7月11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要求,現將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涉企行政檢查年度頻次上限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頻次上限
安徽省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同一行政執法主體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檢查對象實施行政檢查不超過1次。
二、其他規定
根據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應急處突、媒體曝光等需要實施行政檢查的,或者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命令等法定程序實施行政檢查的,以及企業邀請實施行政檢查的,不受頻次上限限制。
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