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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黑龍江省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黑龍江省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黑龍江省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的備案管理工作,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嬰幼兒配方食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工作指南〉的通知》(市監特食發〔2024〕78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黑龍江省嬰幼兒配方食品監督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備案人為黑龍江省轄區內生產并銷售經市場監管總局批準產品配方注冊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備案人備案及對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是指備案人將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及標簽等事項向省市場監管局備案,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以便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存檔、備查。
第四條 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工作,應當遵循真實、完整、合法、可追溯的原則。
第二章 備案
第五條 備案內容
(一)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登記表,以及備案人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法律責任承諾書(附件1)。
(二)食品原料備案信息表(附件2)。內容包括采購使用的食品原料名稱、品牌、產地/國別、包裝規格、質量要求/原料執行標準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商名稱和使用該食品原料的產品配方注冊號等。
(三)食品添加劑備案信息表(附件3)。內容包括采購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品牌、產地/國別、包裝規格、質量要求/食品添加劑執行標準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商名稱和使用該食品添加劑的產品配方注冊號等。
(四)產品配方備案信息表(附件4)。內容包括本企業獲批產品配方和集團內配方使用的產品配方注冊信息和產品配方備案信息,產品配方備案信息僅需列明實際生產使用的標示百分比的食品添加劑中含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以及輔料等組成成分名稱和含量。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實際生產的產品配方,包括本企業注冊的產品配方和經市場監管總局同意并公示的同一集團內部調配的產品配方。
(五)標簽備案信息表(附件5)。內容包括實際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的所有包裝規格產品標簽以及包裝形式和開始使用時間等。備案的標簽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等對嬰幼兒配方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明確的相關要求。備案的標簽除批號和生產日期外,應與上市產品的標簽內容一致。
第六條 備案流程
(一)備案人在其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8個工作日前,對本企業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首次備案。
(二)備案人在備案材料上簽章,對備案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可溯源性負責。
(三)備案受理。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省市場監管局應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備案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的,應當將備案材料退回備案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四)備案審核與批準。備案材料符合要求受理的,省市場監管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作出是否準予備案的決定,并向備案人發放備案憑證(附件6)。對不符合要求的,在備案憑證備注里注明情況。
(五)省市場監管局在備案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在其網站上公開備案的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標簽等信息(附件7)。
(六)備案事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發生變化時,備案人應在變化后產品生產前重新備案該類事項,并說明變化情況。
(七)備案材料可以電子版或紙質版形式提交。鼓勵備案人以電子版形式將備案材料提交至“黑龍江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信息監管平臺”(網址:http://42.101.89.228:22106/)。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七條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全省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管理,負責組織對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備案事項實施監督檢查。
市(地)市場監管局負責轄區內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指導并對其監督管理,相關備案信息可在“黑龍江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信息監管平臺”下載。承擔省市場監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備案人應當承諾備案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
第九條 備案人應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將食品原料等備案事項的內容納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的工作機制;食品安全總監應當加強對備案內容和涉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條 省市場監管局應當將備案信息存檔。
第十一條 參與備案工作的相關部門和人員,應當保守在備案中知悉的商業秘密。
第十二條 負責日常監督管理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結合監督檢查計劃對備案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依法依規查處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行為。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場監管局應當依法取消備案人有關事項備案:
(一)備案人申請取消備案的;
(二)備案人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產品配方注冊證書、食品生產許可證依法被吊銷、注銷的;
(三)備案人提供虛假材料備案的;
(四)應當取消備案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條備案人未按規定將食品原料等有關事項向省市場監管局進行備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對涉事企業及相關人員給予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鼓勵產品標簽標注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者為黑龍江省內的境外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參照備案有關規定在其生產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上市前,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事項向省市場監管局備案。
第十六條 備案人除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備案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附件:1.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項備案登記表
2.食品原料備案信息表
3.食品添加劑備案信息表
4.產品配方備案信息表
5.標簽備案信息表
6.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憑證
7.嬰幼兒配方食品產品標簽備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