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廳機關各相關處室、廳屬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優化營商環境,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執法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環辦執法〔2025〕4號)的要求,我廳編制了《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5年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廳。2021年4月17日印發的《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1年版)》(鄂環發〔2021〕27號)同時廢止。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5年7月19日
附件:
湖北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