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駐港各單位: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監測計劃實施方案(2013——2015年)》作為《防城港市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配套文件,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2年12月18日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監測計劃實施方案
(2013—2015年)
為及時發現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與風險,全面客觀評價全市食品安全狀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食品安全的行動計劃》要求,特制定本監測計劃。
一、目的及原則
(一)目的
通過對全市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獲得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數據,發現食品安全隱患,評估我市食品安全狀況和風險程度,進行風險預警,有效防控食源性疾病,為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監管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管提供科學依據。
(二)基本原則
1. 覆蓋全面,突出重點。以嬰幼兒、老人、病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輔食品,以及與百姓關系密切的食品等為抽檢重點,同時涵蓋其他類食品;以農產品種植和養殖基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大型食品超市、中央廚房和學校食堂為抽檢重點,針對人群健康危害風險較大的食品安全項目開展監測,突出源頭控制。
2.區域平衡,全市監測。根據各縣(市、區)具體情況,合理安排抽樣品種、地點和數量,使抽樣結果既全面反映全市食品安全整體狀況,又客觀反映不同縣(市、區)的食品安全狀況。
3. 科學客觀,分級監管。抽樣程序、重點檢測指標設定、檢測過程、結果判定等工作應嚴格執行相關標準及規定,力求過程嚴謹,數據客觀準確。同時,將食品按照風險度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增加“高風險”食品及地區的抽檢頻次和檢測項目。
4. 環節完整,層層把關。對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進行監測抽檢,按照部門分工的原則,加大對食品的監測力度。
5. 統籌安排,避免重復。根據不同部門的職能分工和特點,明確不同部門抽樣的品種、數量和地點,避免重復抽檢。
6. 分工協作,數據共享。各部門各司其職,分工配合完成各項監測任務,通過市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實現檢測數據的共享。
二、監測的種類及項目
(一)監測的食品種類。
根據我市食品的產業結構、各類食品消費量和食品中各種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風險的高低將食品分為A 類、B 類和C 類,共44 大類。按不同級別制定各類食品監測頻次:A 類每季度監測一次;B 類每半年監測一次;C 類每年監測一次。
A 類:與市民關系密切、每日必須消費或消費量大的食品,包括糧食(大米、面粉)、糧食制品(米粉、掛面)、植物油、蔬菜、水果、畜禽肉(豬肉、豬肝、豬腎、雞鴨肉)、水產品(海水魚蝦、淡水魚蝦、海水貝類)、蛋及蛋制品(鮮雞蛋)、嬰幼兒食品(乳粉、谷類輔助食品、罐裝輔助食品)、生鮮乳、乳制品(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制乳、酸乳)、豆制品(非發酵性豆制品)、熟食鹵味和盒飯等14 大類。
B 類:市民經常消費或消費量中等的食品,包括糧食(玉米、豆類、雜糧)、糧食制品(面包糕點、裱花蛋糕、速凍米面制品、方便面、年糕、油條)、畜禽肉(牛羊肉、雞鴨下水、其他禽肉)、水產品(淡水蟹、淡水貝、海水貝、海水蟹、頭足類、水發產品)、蛋及其制品(鮮鴨蛋、咸蛋、皮蛋)、乳制品(成人乳粉、煉奶、干酪、奶油、其他固態成型產品)、調味品(醬油、味精、食糖、食鹽)、瓶(桶)裝飲用水(純凈水、礦泉水、其他飲用水)、腌臘肉制品、休閑食品(巧克力、果凍、糖果、餅干、可可及其制品)、茶葉(綠茶、發酵茶、再制茶)、蜂制品(蜂蜜、蜂王漿、蜂膠、蜂花粉)、酒類(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黃酒)、食(餐)具(餐館自消毒類、集中消毒類)等14 大類。
C 類:市民消費量相對較低的食品和食品用品,包括淀粉(谷、薯、豆類)、食用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動物油脂、食用油脂制品)、蔬菜加工產品(干制蔬菜、其他蔬菜加工品)、食用菌及其制品(鮮食用菌、食用菌制品)、水果加工品(水果干制品、果醬)、水產加工品及其他(干制/鹽漬水產品、魚糜制品、風味魚制品、干貝)、藻類制品、發酵性豆制品、調味品(醬、食醋、辣椒醬)、熏烤肉制品類(炭烤羊肉、炭烤牛肉、其他熏烤肉制品)、休閑食品(肉干肉脯、烘炒食品、蜜餞、膨化食品、魚片干)、冷飲飲料類(冰淇淋、雪糕、冰棍、碳酸飲料、乳酸菌飲料、植物蛋白飲料、茶飲料、果、蔬汁飲料)、醬腌菜(醬菜、腌菜、漬菜)、節日食品(粽子、湯圓、染色糯米飯、月餅)、保健食品、清洗消毒劑(清洗劑、清洗消毒劑)等16 大類。
(二)監測項目的確定。
1. 風險監測項目的確定。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涵蓋全市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服務等各環節,主要針對高風險食品和高風險項目,同時探明潛在和未知風險。
監測項目的確定主要依據以下因素:一是全市食品污染物監測工作的多年監測數據;二是對健康危害較大、風險程度較高,污染水平呈上升趨勢,易于對嬰幼兒、孕產婦、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響的;三是在我市產量大、流通范圍廣、消費量高的食品;四是以往在本市或其他地區導致食品安全事故、受到消費者關注、日常監管中發現有問題或有問題傾向的;五是已在相鄰市、東盟國家出現健康危害的。
2. 監督抽檢項目的確定。
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本著依據國家食品相關標準規定的原則,在往年開展監測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核實、調整和確定了新的重點檢測指標,以客觀評價全市食品安全狀況。
3. 快速檢測的確定。
快速檢測應結合往年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確定的監測項目開展監測工作,以消費者投訴和反映問題較集中、各級監管部門重點監管以及全市專項整治的重點食品和項目為監測重點。
三、工作安排
通過統一抽樣地點、統一抽檢品種、統一檢測項目、統一職責分工、統一分析發布等“五個統一”,實施年度監測計劃。監測內容包括風險監測、監督抽檢和快速檢測等三個方面。
(一)制定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年度監測計劃。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食品安全監測計劃(2013-2015年)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289號)關于食品安全監測樣本量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需要以及檢驗經費、檢驗設備和人員配備等情況,2013-2015 年全市食品安全監測計劃統籌安排風險監測、監督抽檢和快速檢測等三個方面,在完成自治區下達任務的基礎上,逐年增加樣本量,到2015 年略高于自治區規劃要求。年度計劃抽取樣本量見下表。
2013-2015年防城港市食品安全監測樣本量一覽表
年度 | 風險監測樣本量 (個) | 監督抽檢樣本量 (個) | 快速監測樣本量 (個) | 總樣 本量 (個) | 比2011年 新增樣本量(個) | 年度樣本量 (個/千人) | |
含快速檢測 | 不含快 速檢測 | ||||||
2013 | 220 | 1200 | 5780 | 7200 | 450 | 7.20 | 1.42 |
2014 | 250 | 1280 | 5814 | 7344 | 459 | 7.34 | 1.53 |
2015 | 300 | 1450 | 6080 | 7830 | 1080 | 7.83 | 1.75 |
注:2011年總樣本量為6750個。
按監測計劃需要,每年7 月底前,各部門向市食品安全辦提出下年度食品安全監測建議,市食品安全辦匯總編制食品安全年度監測計劃。財政部門據此核定部門年度財政預算。每年1 月31 日前,各部門根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監測計劃制定本部門、本轄區詳細的實施方案,報送市食品安全辦。
(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分解。
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由衛生部門組織各相關監管部門制定年度風險監測實施方案,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相關要求和我市的需求開展,主要針對消費量大、流通廣的食品中的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食源性疾病等內容在全市開展風險監測。結合自治區布置的任務,確定年度風險監測的總樣本量。
風險監測工作可根據自治區監測計劃和我市食品安全形勢、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等進行適度調整。
(三)監督抽檢任務分解。
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分為三種監測形式:日常監督抽檢、專項抽檢和應急抽檢。
1.日常監督抽檢任務。
根據全市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的具體情況及各部門的職責,結合自治區布置的任務,安排全市年度抽檢食品樣本量。
農業部門主要從食用農產品種植生產基地抽取樣本,統一抽檢 5 大類食品以及基地環境監測。
質監部門主要從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抽取樣本,統一抽檢33 大類食品以及食品包裝材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工商部門主要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抽取樣本,統一抽檢篩查 30大類食品。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餐飲服務環節主要從餐飲企業、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等抽取樣本;在保健食品監管環節主要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商場、超市、藥店等)抽取樣本,統一抽檢 26 大類食品。
水產畜牧獸醫部門主要從畜禽產品養殖基地、水產品養殖基地等抽取樣本,統一抽檢 7大類食品以及農業投入品。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主要從入境口岸抽取樣本,統一抽檢 36大類食品。
糧食部門主要從糧油倉儲庫抽取樣本,統一抽檢 3 大類食品。
各部門根據自身職責,組織實施市、縣二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根據具體情況,各部門也可以適當增加檢測項目或監測樣本數量。
2.專項抽檢任務。
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全市地方特點,結合歷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專項整治、突發事件處置、消費者投訴舉報、動態信息監控等涉及的高風險食品及指標,向市、縣(市、區)食品安全辦提出本監管環節的專項抽檢計劃,報市、縣(市、區)食品安全辦審定。專項抽檢每年樣本量為90個,主要針對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兩個方面開展,目的是發現對全市食品安全影響較大的因素。
市食品安全辦可根據食品安全形勢的變化、突發事件的處置及各季度食品安全評估分析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對專項抽檢計劃進行適度調整。
3.應急抽檢任務。
主要針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以及上級部門交辦的臨時性抽檢任務,為突發事件的處置和臨時任務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由市食品安全辦根據抽檢任務的性質和內容指定相應的部門和檢測機構承擔,全市每年應急抽檢樣本量為20個。各部門也可根據自身職責和管轄范圍的工作特點,每季度制定本部門應急抽檢計劃,有針對性開展抽檢工作。
對于復雜和未知項目的抽檢任務,可組織專家研討會針對具體情況研究分析后,確定相應的抽檢項目。
(四)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任務分解。
全市農業、工商、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針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高風險食品的重點項目,選擇準確度高、穩定性好、可操作性強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有計劃開展全市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工作,每年監測樣本量原則上不低于5400個。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職責。
市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測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監測計劃,負責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相關部門通報監測情況。
市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農業、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出入境檢驗檢疫、糧食等部門根據自身職責,按照本計劃,細化工作方案,組織本系統各級相關單位實施,按時將本部門的監測結果和分析評估報告報送市食品安全辦。
(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條件要求。
承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的技術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必要的檢測能力,按照監測方案相關要求,科學安排進度,及時報送監測結果,確保數據準確可靠。
(三)樣本采集的要求。
監測樣本應該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適時性,重點抽取高風險食品樣本。采集的數量應能反映食品的質量安全,滿足檢驗項目對樣品量的需要。監管部門監測樣本的抽取,應盡可能覆蓋全市各縣(市、區),涵蓋各種業態,其中,對城鄉結合部以及農村集貿市場等高風險地區要重點抽取樣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切實落實責任。各級食品安全辦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落實。各級承擔食品安全監測的主要責任單位,要加強對食品安全監測等相關技術工作的領導,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和責任落實,確保年度食品安全監測工作順利完成。
(二)加強質控,保證工作質量。市衛生、農委、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出入境檢驗檢疫、糧食等部門要切實發揮部門牽頭作用,制定詳細實施方案,全面實施監測計劃,規范樣品的采集與檢驗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控制和督導檢查工作,及時匯總并上報監測結果。加強食品安全監測的質量控制,確保監測數據的真實、準確。
(三)加大投入,提供經費保障。要把食品安全年度監測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專項資金的支持,確保監測采樣、樣品檢驗、結果分析和評價,以及產品質量標準、檢驗方法的分析、研究和再評價等經費投入。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嚴肅財經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
(四)加強督導,保證如期完成。組織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導、評估和考核,檢查監測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發現并指導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保證監測任務的順利完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本計劃,組織制定本轄區食品安全年度監測計劃,并按要求向市食品安全辦報送相關數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