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局相關科室∶
根據市局《關于印發<2014年南通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蘇海漁〔2014〕43號)精神,我局制定的《2014年如東縣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鎮(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各地要通過組織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確保全縣產地水產品總體合格率98%以上,切實維護水產品消費安全。
如東縣海洋與漁業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2014年如東縣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確保全縣產地水產品總體合格率98%以上,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水產品消費安全,根據市局《2014年南通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工作要求,結合如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為主題,圍繞水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實行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強化執法監管,嚴查違法案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漁業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危害水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及時公布典型案例。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舉報受理率達到100%,形成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民參與、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水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得到有效解決,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確保全縣產地水產品總體合格率98%以上。
二、整治任務
(一)整治重點:圍繞國內市場銷售的大宗品種和出口主要品種,以水產品養殖企業、獲“三品一標”認證的水產品養殖場、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水產品原料備案場為重點,嚴厲打擊養殖者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的行為。
(二)主要措施:一是加強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以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氯霉素等違禁物質添加為重點,針對市場上大眾消費的主要品種和主要出口品種,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的水產品堅決依法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二是引導落實養殖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水產品養殖企業、獲“三品一標”認證的水產品養殖場、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水產品原料備案場(區)完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等檔案,強化養殖場(戶)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提高生產者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掌握風險防控方法,使生產者不敢、不能、不想生產不合格的水產品。三是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推動漁政機構建立健全日常執法監管機制,加強對養殖場(戶)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檢打聯動,提高質量安全執法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嚴厲打擊養殖者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以及原料藥和不執行休藥期等違法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鎮(區)要把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監管、檢測、執法等工作經費投入,加強工作力量,切實落實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要根據實際情況,盡快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重點要突出,措施要有力,任務要細化,要求要明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水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和縣漁政大隊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實施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切實指導各地開展工作。年底,我局將對各地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開展績效考核。
(二)加強檢查和監測。各鎮區要結合地方實際,圍繞整治重點和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各類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及“潛規則”問題。對于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及時預警,主動設防,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礎上,要加強巡查和執法檢查,不給違法違規行為留有生存的空間。要認真執行部、省、市年度監測計劃,堅持例行監測與監督抽查相結合,做好快速檢測抽樣布點工作,切實加大監測力度,及時發現問題。
(三)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各鎮區要將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漁業綜合執法范圍,系統梳理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對于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頭的絕不放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地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鼓勵人民群眾監督舉報,積極拓寬案源線索。
(四)加強協調配合。各鎮區要加強系統內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著力突出源頭治理,采取綜合措施防止違禁化學物質及禁用藥物流入水產養殖領域。對于水產品從產地進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這一環節的監管職能,要與食藥部門做好銜接。案件查處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縣漁業部門執法行動。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鎮區要將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注重總結整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在準入準出、質量追溯、誠信管理等方面,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機制,切實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要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培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漁業投入品。加大專項整治成效的宣傳,適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根據市局《關于印發<2014年南通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蘇海漁〔2014〕43號)精神,我局制定的《2014年如東縣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鎮(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各地要通過組織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確保全縣產地水產品總體合格率98%以上,切實維護水產品消費安全。
如東縣海洋與漁業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2014年如東縣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確保全縣產地水產品總體合格率98%以上,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水產品消費安全,根據市局《2014年南通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工作要求,結合如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為主題,圍繞水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實行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強化執法監管,嚴查違法案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漁業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危害水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及時公布典型案例。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舉報受理率達到100%,形成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民參與、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水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得到有效解決,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確保全縣產地水產品總體合格率98%以上。
二、整治任務
(一)整治重點:圍繞國內市場銷售的大宗品種和出口主要品種,以水產品養殖企業、獲“三品一標”認證的水產品養殖場、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水產品原料備案場為重點,嚴厲打擊養殖者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的行為。
(二)主要措施:一是加強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以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氯霉素等違禁物質添加為重點,針對市場上大眾消費的主要品種和主要出口品種,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的水產品堅決依法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二是引導落實養殖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水產品養殖企業、獲“三品一標”認證的水產品養殖場、健康養殖示范場、出口水產品原料備案場(區)完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等檔案,強化養殖場(戶)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提高生產者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掌握風險防控方法,使生產者不敢、不能、不想生產不合格的水產品。三是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推動漁政機構建立健全日常執法監管機制,加強對養殖場(戶)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檢打聯動,提高質量安全執法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嚴厲打擊養殖者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以及原料藥和不執行休藥期等違法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鎮(區)要把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監管、檢測、執法等工作經費投入,加強工作力量,切實落實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要根據實際情況,盡快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重點要突出,措施要有力,任務要細化,要求要明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水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和縣漁政大隊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實施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切實指導各地開展工作。年底,我局將對各地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開展績效考核。
(二)加強檢查和監測。各鎮區要結合地方實際,圍繞整治重點和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各類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及“潛規則”問題。對于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及時預警,主動設防,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礎上,要加強巡查和執法檢查,不給違法違規行為留有生存的空間。要認真執行部、省、市年度監測計劃,堅持例行監測與監督抽查相結合,做好快速檢測抽樣布點工作,切實加大監測力度,及時發現問題。
(三)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各鎮區要將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漁業綜合執法范圍,系統梳理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對于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頭的絕不放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地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鼓勵人民群眾監督舉報,積極拓寬案源線索。
(四)加強協調配合。各鎮區要加強系統內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著力突出源頭治理,采取綜合措施防止違禁化學物質及禁用藥物流入水產養殖領域。對于水產品從產地進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這一環節的監管職能,要與食藥部門做好銜接。案件查處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縣漁業部門執法行動。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鎮區要將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注重總結整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在準入準出、質量追溯、誠信管理等方面,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機制,切實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要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培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漁業投入品。加大專項整治成效的宣傳,適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