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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湖開發委通〔2007〕57號)

   2011-04-07 877
核心提示: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根據國務院近期對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根據國務院近期對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特別要求,結合我區對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監管實際,現就全區開展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根據國務院《特別規定》提出的對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要求,確定工作任務和目標,緊緊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開展集中整治,有效解決當前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在2007年年底,我區的食品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農村放心示范店”行政村覆蓋率達100%,“農村放心示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徹底解決楊家埠鎮政府所在地及鳳凰街道、康山街道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二、工作重點
 
  1、重點產品: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
 
  2、重點單位: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等;
 
  3、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學校周邊、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4、重點任務:按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集中開展清理和規范食品等重點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對經營者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專項整治、食品市場專項整治、流通領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質量安全整治、食品、藥品、整治等專項整治行動。
 
  三、行動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自9月上旬開始至12月1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9月上旬)為動員部署階段。各鄉鎮街道和社區要成立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制定行動方案,并進行廣泛的宣傳動員和部署。
 
  2、第二階段(9月中旬—11月底)為集中整治階段。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緊密結合當地實際,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切實解決產品和食品市場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并不斷完善監督執法制度,努力構建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督長效機制。11月底,管委會將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各鄉鎮街道和社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
 
  3、第三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為總結提高階段。各鄉鎮街道和社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總結,于2007年12月5日前報管委會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
 
  四、職責分工
 
  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鄉鎮街道及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要求,明確職責分工,相互協調配合,扎實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工商部門: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牽頭部門。確保在2007年年底,食品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農村放心示范店”行政村覆蓋率達100%,“農村放心示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
 
  市場發展中心:負責對市場內食品經營戶的索證、索票和進(銷)臺帳的落實和督查。各市場舉辦者必須按《特別規定》的要求,做好市場及場內經營戶食品準入制度落實和督查。
 
  衛生局:負責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擅自從事食品經營的和餐飲企業的無照行為進行整治。
 
  質監局:負責對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從事生產經營食品的無照行為進行整治。
 
  行政執法局二支隊:負責對“六小行業”的無照食品經營戶進行整治。
 
  社發局:牽頭協調組織食品配送企業。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查處應當取得而未經取得許可證(批準文件)擅自從事經營的無證食品經營行為;已被依法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以后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楊家埠鎮政府、鳳凰街道、康山街道:負責對本轄區內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工作,對轄區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組織開展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精心組織實施。管委會專門成立《湖州市經濟開發區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鎮、街道也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結合當地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及時進行動員和部署,層層分解任務,迅速開展、落實專項整治工作。同時,各市場也應成立相應組織,切實抓好場內經營者食品準入制度的落實和督查,對無照經營行為應及時報有關部門處置。
 
  (二)鞏固整治成果,構建長效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制度體系,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經營者自律體系,推行流通領域食品銷售者經營行為規范指引,增強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三是完善社會監督體系,開展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進社區、進鄉鎮、進市場、進商場、進超市、進企業活動。四是堅持完善三級通報、信用評價制度,著力構建共管自律長效的廣告監管機制。五是深入推行農副產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打假治劣聯動機制和信息交流通報制度。六是建立健全監管信息化網絡體系,完善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三)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協作配合。各地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效,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
 
  (四)嚴格責任落實,強化責任追究。各地要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制和職能部門監督檢查指導責任制,對專項整治要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時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有其他瀆職行為造成后果的,應依照《特別規定》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堅決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加強信息上報,及時匯總分析。各地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逐級及時報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整治成果,重大問題、突發事件和大要案件要以簡報、專報等形式隨時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同時,要對信息進行匯總和綜合分析,及時進行消費提示和警示,有針對性地加強部門間監管和推進專項整治深入開展。
 
  在專項整治期間實行月報告制度,鎮、街道要確定專人負責統計報表和信息的報送工作,每月日25將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書面報送開發區管委會流通環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湖州市龍溪北路367號,傳真電話:2111585),并于12月5日前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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