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木齊縣、各區人民政府,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管委會,市屬各委、局、辦: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和全國、自治區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我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保護和改善民生高度出發,將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加強濫用食品添加劑監管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來抓。按照“全市統一領導、區(縣)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區(縣)要建立區(縣)長負責制,各相關部門要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結合轄區實際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把專項整治工作與創建衛生城市工作結合起來,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落實監管責任,強化部門聯動
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責任意識,做到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監管到位。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集中力量,嚴格執法,重拳出擊,形成監管合力,切實抓好每一個環節的專項整治工作。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行政區域內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行為未及時有效查處的、行政區域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違法添加行為的,要嚴肅追究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開除公職;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突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
要把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加大案件查處力度作為此次專項行動的重中之重,切實抓緊抓好。對專項行動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案件,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相關監管部門發現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
四、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各區(縣)、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設立專項獎勵資金,2011年5月10日前要完成公告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監管部門按系統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五、廣泛宣傳,提高責任意識
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各類違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及其危害以及嚴厲懲處的措施,要宣傳到農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以及從業人員,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要特別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進行集中宣教培訓,開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覺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要讓群眾了解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危害,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加強培訓,提高食品安全監督機構和人員的工作條件和業務素質,通過業務培訓等多種形式,提高監督隊伍執法水平。
六、完善信息互通和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和報送
要實行周信息報送制度。各區(縣)、各部門要確定一名信息工作聯絡員,及時收集匯總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及時向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重大事件隨時上報。信息工作聯絡員名單于2011年4月30日前報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王用軍,聯系電話:2327933 傳真:2351577,郵箱:wswsjspb@sina.com)。
附件:烏魯木齊市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烏魯木齊市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使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得到有效遏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二、組織機構
由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市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 ,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要以《食品安全法》為準繩,強化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生產使用添加劑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上述行為,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從重從嚴懲處。
(二)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要完善非法添加行為案件查辦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監管部門發現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三)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農牧、質檢、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和衛生等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各區(縣)、各相關部門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四)加強食品質量安全抽檢工作。各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對象和范圍,有針對性地開展抽檢,要根據以往食品安全監督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渠道發現的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線索,制定食品抽檢計劃,確定抽檢的重點品種、重點食品類別。
(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工商、質監、農牧、商務等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等行業組織要切實負起行業自律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內部監督,加強行業監督和培訓,及時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并報告監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的要通報批評。
四、職責分工
(一)實行區(縣)政府統一負責制。各區(縣)要建立專項行動工作區(縣)長負責制,加強對行政區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整治效果。
(二)市農牧部門要加強對農藥、獸藥、肥料、飼料等農牧漁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把好農產品市場準人關。重點監測項目為:農藥殘留、瘦肉精、磺胺類、喹諾酮類獸藥殘留、孔雀石綠、氯霉素及三聚氰胺。
(三)市質監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加強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等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管,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
(四)市工商部門要繼續推進以“大備案,一單通”為特征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建設,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制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違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對發現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產品要及時下架退市,防止二次回流市場。
(五)市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并落實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不得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要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六)市經貿部門要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
(七)市公安部門要對食品安全工作中涉嫌犯罪行為的,及時立案偵查。
(八)市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工作經費。
(九)市衛生部門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監督和協調。
(十)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嚴格執行查證驗貨、購銷臺賬、過程控制、產品召回等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絕使用非法添加物,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及時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隱患。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及企業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4月22日至5月15日)。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向社會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銷售單位、餐飲經營單位對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質及不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進行徹底的自查自糾并簽訂承諾書。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5月16日至9月15日)。按照方案,積極開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曝光一批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使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現象得到明顯糾正。
(三)鞏固成果階段(2011年9月16日至12月20日)。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管機制;建立完善和實施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社會監督體系;加強食品行業誠信和自律機制建設,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宣傳一批誠信建設先進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1)20號)和全國、自治區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我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保護和改善民生高度出發,將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加強濫用食品添加劑監管作為當前的重點工作來抓。按照“全市統一領導、區(縣)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各區(縣)要建立區(縣)長負責制,各相關部門要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結合轄區實際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把專項整治工作與創建衛生城市工作結合起來,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落實監管責任,強化部門聯動
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責任意識,做到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監管到位。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集中力量,嚴格執法,重拳出擊,形成監管合力,切實抓好每一個環節的專項整治工作。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行政區域內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行為未及時有效查處的、行政區域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違法添加行為的,要嚴肅追究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開除公職;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突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
要把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加大案件查處力度作為此次專項行動的重中之重,切實抓緊抓好。對專項行動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案件,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相關監管部門發現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
四、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各區(縣)、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設立專項獎勵資金,2011年5月10日前要完成公告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監管部門按系統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五、廣泛宣傳,提高責任意識
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各類違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及其危害以及嚴厲懲處的措施,要宣傳到農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以及從業人員,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要特別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進行集中宣教培訓,開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覺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要讓群眾了解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危害,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加強培訓,提高食品安全監督機構和人員的工作條件和業務素質,通過業務培訓等多種形式,提高監督隊伍執法水平。
六、完善信息互通和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和報送
要實行周信息報送制度。各區(縣)、各部門要確定一名信息工作聯絡員,及時收集匯總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及時向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重大事件隨時上報。信息工作聯絡員名單于2011年4月30日前報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王用軍,聯系電話:2327933 傳真:2351577,郵箱:wswsjspb@sina.com)。
附件:烏魯木齊市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烏魯木齊市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使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得到有效遏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二、組織機構
由市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市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行動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 ,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要以《食品安全法》為準繩,強化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生產使用添加劑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上述行為,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從重從嚴懲處。
(二)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要完善非法添加行為案件查辦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監管部門發現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三)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農牧、質檢、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和衛生等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各區(縣)、各相關部門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四)加強食品質量安全抽檢工作。各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對象和范圍,有針對性地開展抽檢,要根據以往食品安全監督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渠道發現的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線索,制定食品抽檢計劃,確定抽檢的重點品種、重點食品類別。
(五)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工商、質監、農牧、商務等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等行業組織要切實負起行業自律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內部監督,加強行業監督和培訓,及時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并報告監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的要通報批評。
四、職責分工
(一)實行區(縣)政府統一負責制。各區(縣)要建立專項行動工作區(縣)長負責制,加強對行政區域內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整治效果。
(二)市農牧部門要加強對農藥、獸藥、肥料、飼料等農牧漁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把好農產品市場準人關。重點監測項目為:農藥殘留、瘦肉精、磺胺類、喹諾酮類獸藥殘留、孔雀石綠、氯霉素及三聚氰胺。
(三)市質監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加強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等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管,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
(四)市工商部門要繼續推進以“大備案,一單通”為特征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建設,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制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違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對發現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產品要及時下架退市,防止二次回流市場。
(五)市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并落實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不得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要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六)市經貿部門要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
(七)市公安部門要對食品安全工作中涉嫌犯罪行為的,及時立案偵查。
(八)市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工作經費。
(九)市衛生部門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監督和協調。
(十)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嚴格執行查證驗貨、購銷臺賬、過程控制、產品召回等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絕使用非法添加物,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及時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隱患。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及企業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4月22日至5月15日)。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向社會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銷售單位、餐飲經營單位對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質及不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進行徹底的自查自糾并簽訂承諾書。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5月16日至9月15日)。按照方案,積極開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曝光一批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使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現象得到明顯糾正。
(三)鞏固成果階段(2011年9月16日至12月20日)。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管機制;建立完善和實施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社會監督體系;加強食品行業誠信和自律機制建設,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宣傳一批誠信建設先進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