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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成立自治區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的通知(新政辦發〔2008〕49號)

   2010-11-04 991
核心提示: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我區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我區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自治區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鐵力瓦爾迪·阿不都熱西提(自治區副主席)

  副組長:祝謙(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

  張茂華(生產建設兵團副秘書長)

  于勝德(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

  成員:李建軍(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任光華(自治區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

  托乎提·亞克夫(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

  王小燕(自治區衛生廳副廳長)

  祝向民(自治區水利廳副廳長)

  沈鑫塘(自治區公安廳副巡視員)

  塞依散·薩迪克(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

  肖徽(自治區建設廳副廳長)

  韓新城(自治區監察廳副廳長)

  吐爾遜·沙迪爾(自治區科技廳副廳長)

  毛啟敏(自治區農業廳巡視員)

  孫浩(自治區畜牧廳首席獸醫官)

  付輝生(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李廣平(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總工程師)

  王聯社(自治區環保局副局長)

  李西林(自治區體育局紀檢組長)

  嚴斌(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視員)

  王建新(自治區供銷社副主任)

  邱棟久(新疆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黨組書記)

  克依納木·依馬來提夏(烏魯木齊海關副關長)

  雷誠(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兵團分局局長)

  自治區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的方針、政策;協調全區食品安全的實施工作;定期分析全區食品安全監管形勢;協調全區食品放心工程和專項整治活動的實施工作;協調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定期聽取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工作匯報,督導各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付輝生同志兼任。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食品安全監管的政策法規,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調研、考察,分析全區食品安全形勢,為自治區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決策提供合理化建議。

  二、承辦自治區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會議和重要活動,并督辦決定、決議和工作部署的落實。

  三、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成員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組織實施與協調全區開展食品放心工程、專項整治和信用體系建設。

  五、負責全區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收集、匯總食品安全情況通報和各種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六、定期分析全區食品安全形勢,評估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

  七、負責協調處理食品安全方面出現的緊急事件。

  八、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檢查活動。

  九、承辦自治區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八年五月六日



 
地區: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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