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鄉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改革完善新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和縣委第51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津縣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1日
改革完善新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13〕2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改革完善我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改革目標
改革完善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通過改革,進一步促進政府機構職能轉變,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有效整合監管職責,切實減少監管環節,明確和強化監管責任,不斷優化資源配置,著力解決食品監管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實現食品藥品全程無縫監管,形成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更好地推動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權責一致”。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合理劃分縣、鎮鄉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建立健全科學合理、職能清晰、責任明確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和協作聯動機制。
(二)堅持“加強基層,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系,在鎮鄉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在村(社區)建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隊伍,充實和加強基層監管力量。
(三)堅持“整合資源,統籌兼顧”。優化資源配置,合理劃轉人員編制,既要充實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力量,又要確保工商、質監等部門繼續有效履行職責。
三、主要任務
(一)整合縣級監管執法職能和機構。整合原縣食藥監局的全部職責及縣質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和化妝品監管職責、縣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縣商務局酒類流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重新組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縣食藥監局),加掛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食安辦)牌子,不再保留原縣食藥監局。新組建的縣食藥監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核定行政編制32名(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核定領導職數1正2副,對全縣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整合原縣食藥監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等現有食品藥品監管力量,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監管行政執法機構,組建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為縣食藥監局直屬副局級行政執法機構,核定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20名,領導職數1正2副。
按鎮鄉設立12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食藥監管所),為縣食藥監局派出行政機構,會同區域內鎮鄉人民政府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食藥監管所行政編制按每所2名核定。
在全縣行政村(社區)建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隊伍,配備1-2名專(兼)職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落實協管員工作經費,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不斷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體系。
(二)合理劃轉人員編制。為確保新組建食藥監管執法機構人員編制需要,按照“編隨事轉、人隨編走”原則劃轉相關編制。縣工商局按核定行政編制總額15%比例劃轉15名,縣質監局按核定行政編制總額5%比例劃轉1名,縣質監局稽查大隊按核定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總額15%的比例劃轉2名,市委編辦調劑行政編制8名,縣委編辦在我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總量內置換10名事業編制用于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三)明確監管責任和分工。為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根據分級管理原則,進一步理順管理權限,確保層級之間監管職責不交叉重疊,監管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區。水務、農業、商務、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并切實履職盡責,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公安、工商、質監等與食品藥品安全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在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和藥品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新津縣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統籌做好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調整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
(二)強化協作配合。工商、質監、食藥監等涉及改革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部門和系統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有序銜接、運轉順暢。組織、機構編制、財政、人社、商務、審計、食藥監、國資、機關事務等部門和工商、質監系統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有關職能、機構、編制、人員、經費、資產等整合劃轉工作,確保改革有序穩步推進,確保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于2013年11月基本完成。
附件:新津縣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新津縣改革完善
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王道明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 組 長:張昌勇縣委副書記
丁鈺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羅智敏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單位: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編辦、縣法制辦、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農發局、縣水務局、縣審計局、縣商務局、縣國資局、縣食藥監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高玉平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
主要職責: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負責改革完善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將原縣食藥監局的全部職責及縣質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和化妝品監管職責、縣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縣商務局酒類流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改革完善新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和縣委第51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津縣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1日
改革完善新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13〕2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改革完善我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改革目標
改革完善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通過改革,進一步促進政府機構職能轉變,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有效整合監管職責,切實減少監管環節,明確和強化監管責任,不斷優化資源配置,著力解決食品監管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實現食品藥品全程無縫監管,形成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更好地推動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權責一致”。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合理劃分縣、鎮鄉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建立健全科學合理、職能清晰、責任明確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和協作聯動機制。
(二)堅持“加強基層,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系,在鎮鄉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在村(社區)建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隊伍,充實和加強基層監管力量。
(三)堅持“整合資源,統籌兼顧”。優化資源配置,合理劃轉人員編制,既要充實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力量,又要確保工商、質監等部門繼續有效履行職責。
三、主要任務
(一)整合縣級監管執法職能和機構。整合原縣食藥監局的全部職責及縣質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和化妝品監管職責、縣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縣商務局酒類流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重新組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縣食藥監局),加掛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食安辦)牌子,不再保留原縣食藥監局。新組建的縣食藥監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核定行政編制32名(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核定領導職數1正2副,對全縣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整合原縣食藥監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等現有食品藥品監管力量,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監管行政執法機構,組建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為縣食藥監局直屬副局級行政執法機構,核定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20名,領導職數1正2副。
按鎮鄉設立12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食藥監管所),為縣食藥監局派出行政機構,會同區域內鎮鄉人民政府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食藥監管所行政編制按每所2名核定。
在全縣行政村(社區)建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隊伍,配備1-2名專(兼)職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落實協管員工作經費,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不斷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體系。
(二)合理劃轉人員編制。為確保新組建食藥監管執法機構人員編制需要,按照“編隨事轉、人隨編走”原則劃轉相關編制。縣工商局按核定行政編制總額15%比例劃轉15名,縣質監局按核定行政編制總額5%比例劃轉1名,縣質監局稽查大隊按核定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總額15%的比例劃轉2名,市委編辦調劑行政編制8名,縣委編辦在我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總量內置換10名事業編制用于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
(三)明確監管責任和分工。為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根據分級管理原則,進一步理順管理權限,確保層級之間監管職責不交叉重疊,監管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區。水務、農業、商務、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并切實履職盡責,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公安、工商、質監等與食品藥品安全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在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和藥品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新津縣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統籌做好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調整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
(二)強化協作配合。工商、質監、食藥監等涉及改革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部門和系統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有序銜接、運轉順暢。組織、機構編制、財政、人社、商務、審計、食藥監、國資、機關事務等部門和工商、質監系統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有關職能、機構、編制、人員、經費、資產等整合劃轉工作,確保改革有序穩步推進,確保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于2013年11月基本完成。
附件:新津縣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新津縣改革完善
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王道明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 組 長:張昌勇縣委副書記
丁鈺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羅智敏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單位: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編辦、縣法制辦、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農發局、縣水務局、縣審計局、縣商務局、縣國資局、縣食藥監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高玉平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
主要職責: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負責改革完善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將原縣食藥監局的全部職責及縣質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和化妝品監管職責、縣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縣商務局酒類流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