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畜牧獸醫局、各地(州、市)畜牧獸醫局:
近期,我國上海、江蘇、安徽等地相繼發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疫情。為嚴防疫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自治區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現就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開展疫情排查和監測工作
各地要立即行動,組織人員深入各養禽場(戶)、活禽交易市場,對禽類免疫、健康等情況進行排查,指導養禽場實行封閉管理,監督指導養禽場(戶)做好環境、禽舍、場地、運輸工具等消毒工作,特別是對近期從內地引進的種禽、種蛋、雞苗進行養殖、孵化的養殖場或養殖戶,要重點加強排查、監管和采樣監測工作,發現異常立即報告,并采集樣品送檢,同時做好相關人員的防護工作。
二、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的監督檢查工作
各公路、鐵路、民航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要嚴格24小時值班制度,加大對進出疆的動物及其產品的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對來自農業部公布的H7N9禽流感疫區省市的活禽及種蛋堅決不準進疆,一旦發現來自H7N9禽流感疫區省市的活禽及種蛋,按照《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嚴格處置。對來自非疫區的活禽和種蛋要嚴格查證驗物,做好消毒、登記工作,并立即通知輸入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加強跟蹤監管工作。
三、加強活畜禽交易市場的監管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活畜禽交易市場的監管,把好入場關,嚴格落實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臨床檢查合格方能入場交易制度,嚴禁無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動物入場交易;嚴格督查各活畜禽交易市場的消毒制度及活禽交易市場定期休市制度的落實情況;要加大活禽交易市場的抽樣檢測力度,做到早發現、早處置。
四、加大屠宰環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對定點屠宰場入場動物的查證驗物工作,嚴防不合格的動物進入屠宰場,一旦發現有動物違規進入屠宰場的現象,要對屠宰廠業主及駐廠監管責任人嚴肅查處;要監督屠宰企業開展“瘦肉精”的檢測工作,建立監測記錄,并開展屠宰環節“瘦肉精”的抽檢工作。駐場檢疫員要切實履行職責,禁止未經檢疫、染疫、疑似染疫及死因不明的動物進入屠宰環節;把好同步檢疫關,防止未經檢疫的動物產品出場和只收費不檢疫現象的發生,并監督屠宰場對病害動物產品及其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檢出有“瘦肉精”的動物,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立案并立即移交公安機關。
五、強化源頭監管,加大養殖環節監管力度
各地要貫徹執行農業部《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對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要認真開展《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發放情況及日常防疫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不落實日常防疫工作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責令關閉。各地要結合當前春季動物防疫工作,組織人員對免疫進度、免疫質量等情況開展督查檢查、抽樣監測,確保春季動物免疫工作保質保量完成。
六、加強動物產地檢疫工作
各地要對產地檢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產地檢疫工作要全面實行產地檢疫報檢制度,做到凡出必檢,凡銷必檢。接到報檢后,檢疫人員要嚴格按照產地檢疫規程檢疫出證,杜絕只收費不檢疫行為的發生。發現疑似病畜禽,要立即報告,并采取措施,決不讓可疑病畜禽出場(戶)。
七、加強無害化處理的監管
加強養殖、交易、運輸、屠宰等環節的監管,監督養殖場(戶)、販運戶和屠宰、加工、儲藏企業業主,嚴格按照規范對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動物及其產品實施無害化處理,拒不執行的,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理。
八、認真貫徹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
各地要對貫徹執行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的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杜絕“隔山開證”、買賣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違規違法現象發生。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