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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農業廳關于規范使用海南省瓜菜農殘檢測報告單的通知(瓊農字〔2010〕45號)

   2011-04-13 809
核心提示:各有關市縣農業局(農委)、農技中心:  為確保出具的檢測報告單規范有效,省農業廳統一印制《海南省瓜菜農殘檢測報告單》(以
各有關市縣農業局(農委)、農技中心:
 
  為確保出具的檢測報告單規范有效,省農業廳統一印制《海南省瓜菜農殘檢測報告單》(以下簡稱“報告單”)。現就規范使用報告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管理。從3月8日開始,全省統一使用《海南省瓜菜農殘檢測報告單》,報告單由各市縣農業局(農委)統籌安排,要指定專人發放,并建立檢測臺帳,以便查詢和追溯。
 
  二、報告單要嚴格填寫,須經檢測人員簽字,并加蓋市縣農業管理部門和檢測機構(農技中心)公章后方具有效力。如對不合格的產品出具合格檢測報告單,將嚴肅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三、嚴格審查。省農業廳設在南港、秀英港碼頭的檢查檢測站要負起職責,對所有的出島車輛進行檢查,沒有檢測合格報告單的一律不準出島。
 
  二○一○年三月七日


 
地區: 海南
標簽: 農業 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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