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我市大力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深入實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食品安全狀況總體良好。為構建和諧鄭州,全面提升本市食品安全控制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加強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出發點,以構建本市食品安全控制體系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明確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責任和部門、屬地監管責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統一協調、責任明確、齊抓共管、運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整頓和規范食品市場經濟秩序,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和執法力度,堅決遏制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最大限度地預防、減輕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與風險,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本市食品安全。
二、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
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負責統一領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建立例會制度,定期通報食品安全總體情況,聽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檢查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布署食品安全工作任務。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并組織協調本地區的食品安全工作。工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等垂直管理的部門設在縣(市)、區的機構,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要接受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雙重領導,加強配合和溝通,共同做好所在縣(市)、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體系,不斷強化食品安全管理, 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可靠;市場開辦者應建立落實食品質量承諾制、侵害消費者權益先行賠付制,設立快速檢測室,公示市場食品安全信息,與市場商戶簽訂食品安全協議,加強對市場食品質量的管理;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行風建設,引導、監督企業模范遵守法律法規,指導、服務企業開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識,形成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安全高度負責的良好氛圍。
四、明確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統一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
(二)落實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全市食品安全進行綜合監督、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管,認真做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工作,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查處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并負責發布監測信息,依法推進食品進貨質量查驗、索票索證、購銷臺賬和質量承諾制度等。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嚴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準;組織、指導和管理食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食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統一管理和監督食品生產許可和食品計量工作;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發布監督檢查信息。
市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和水產品生產過程質量安全的監管。組織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負責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和標準化示范區的建設,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及監管;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質量檢驗檢測、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定期發布初級農產品農藥等有害物質殘留的監測信息;負責對漁業水域生態環境進行監督管理;對水產品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漁業生產行為。
市衛生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以及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負責流通環節人員健康狀況監管;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日常監管;組織食品衛生、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建立食源性疾病暴發預警系統,發布預警信息;完善食品衛生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市商務部門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依法取締私宰窩點,聯合工商、公安等部門打擊私屠濫宰違法活動,查處違法案件;開展對其他畜禽屠宰行為的規范和管理工作。
市公安、監察、教育、人口計生、糧食、供銷、林業、民族宗教等其他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行和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職能。
(三)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責任。要明確本地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和部門監管責任,加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力度,強化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宣傳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的危害和風險。要加強對街道、鄉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廣泛動員基層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參與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強考核和責任追究工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依據食品安全評估結果、監測與監督抽查結果、監督舉報情況,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和考核。要按照行政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對未能認真履行職責、致使食品安全管理狀況不好的縣(市)、區和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導致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監管責任。
五、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科學評估制度
食品安全評估是掌握食品安全狀況,采取相應對策和措施的重要基礎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程序,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建立科學、規范的食品安全評估制度。采取部門與專家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對重點食品的安全狀況、重點污染物的危害水平以及與食品有關的新技術、新資源、新材料的安全性進行評價,對食品安全監測與監督抽查結果、消費者申訴舉報數據,以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起因、危害程度和影響等進行分析評估,并視情況建立危害預測模型或食品安全評價指數。各有關部門應當運用評估成果確定監管重點,加強監督和執法,發布食品安全預警信息,依法采取責令停止購進、銷售、限期追回等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二)深入實施以市場準入為核心的食品放心工程
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資格管理,嚴格按法定標準和條件實施衛生許可、生產許可等與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行政許可。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農業、衛生、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要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逐步推行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HACCP)、ISO9000、ISO14000認證等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危害措施。推動農業標準化生產,認真實施食用農產品標志制度。嚴格食品安全標準管理,無標識食品不得銷售。深入推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以及“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等協議準入制度。抓緊落實鮮凍畜禽產品冷藏運輸措施。加強行政許可后的日常監管,加大對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食品或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的市場退出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以及質量責任追溯制度,建立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三)建立食品安全監測與監督抽查制度
健全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監測網絡,對食品的化學性污染、生物性污染和以食物中毒為主的食源性疾患進行全面、系統、持續監測。整合全市監測資源,制定統一的監測與監督抽查計劃,確定監督抽查重點,形成統一的監測與監督抽查結果。加大對檢測檢驗設施設備投入力度,加快關鍵檢測技術,特別是以現場控制為目的的快速檢測技術和設備的研究、開發和應用。
(四)建立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
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動植物及其產品引發或可能引發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的傳染病暴發與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食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過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食源性疾患等的事故。
制定全市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分工明確的突發事件防范與應急處理責任制。應急救援預案按危害和風險程度對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嚴格規定報告時限、程序和控制消除措施。全市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組織制定并負責管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有關成員單位也要制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五)規范食品安全信息歸集和發布制度
建立信息歸集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監管職責,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和監管情況。要建立聯系制度,保持信息溝通,共同嚴防與食品有關的染疫動植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場。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對消費者申訴舉報和案件統計分析,監測、監督抽查和食品安全評估結果,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結論,以及全市范圍內的食品安全預警、警示信息等,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統一組織,每季度發布一次。建立交流食品安全信息的統一平臺,實現信息資源的整合和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庫,存儲經歸集、整理的食品安全信息。面向社會建立食品安全網,發布信息并提供查詢服務。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