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全省關于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工商總局、省工商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部署安排,經研究,市工商局決定于2010年10月15日至2011年3月31日,組織全系統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突出治本”的工作方針,通過集中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一批重大案件,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和經營戶;增強市場主體的誠信守法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自我保護意識,營造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環境;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能,加強與司法部門的執法協作,有效遏制侵犯商標專用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深入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全面提升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促進形成以企業自我保護為主體、行政與司法保護相結合、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監督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標長效機制,努力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產權、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工作重點
為確保工作實效,全市工商系統在圍繞上級確定的工作重點開展專項行動的同時,各縣(市、區)應結合閩北實際,有針對性地對產品制造集中地的電線電纜、鋁業、茶葉市場及涉農等重點產品加強執法檢查,重點查處侵犯馳名、著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和“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工作任務
(一)組織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檢查。加強對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專賣店等場所的巡查力度,加大對侵犯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合法權益的案件查處力度。對涉案金額巨大、案情復雜、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要予以重點查處,適時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發揮典型警示作用。要嚴格加強注冊商標標記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管理,依法查處濫用、冒用、偽造注冊商標標記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行為。
(二)組織開展商標印制企業的監管和檢查,從源頭上防范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的發生。要開展拉網式專項檢查,監督印刷企業嚴格遵守商標印制管理有關規定,嚴厲查處違法印制、出售商標標識及包裝、裝潢的行為,堅決打掉非法印制商標標識窩點。提高印制企業的商標法律意識,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商標印制管理規章制度,加強自律和自我防范。
(三)開展打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冒用他人企業名稱或姓名、偽造產地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端窩打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
(四)遏制惡意搶注商標行為。認真調查摸底,及時防范和制止惡意搶注商標行為。用好、用活、用足國家工商總局支持海西的優惠政策措施,支持企業申請加急審理商標確權事宜,為企業經營活動奠定穩定的商標權基礎。
(五)加強對涉外商標的保護,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特別是產品出口集中地以及重點商品批發零售市場所在地,要嚴厲查處重大涉外商標侵權案件,形成嚴厲打擊對外出口假冒偽劣產品的高壓態勢。要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和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的良好國際形象,優化投資環境。
(六)加強對互聯網上商標使用行為的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要追根溯源,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源頭,依法予以取締。
(七)各縣(市、區)工商局要自查自糾使用計算機軟件的情況,要全面使用正版軟件,購買、更新的計算機辦公設備必須符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的要求。
(八)切實完善市場監管長效機制,不斷提高監管執法水平。一是要堅持“三個一批”,持續推進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二是加強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網絡體系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權利人和群眾舉報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及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違法案件。三是繼續完善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對信譽好的市場主體給予扶持和鼓勵;對失信和具有不良記錄的市場主體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為重點監測檢查對象;對違法違規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提倡和引導誠信經營,公平競爭。四是明確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及經營管理者的責任,加強監督和檢查,支持建立商標維權機制,嚴把進貨關,確保商品質量安全,防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流入市場。五是進一步建立健全遏制商標侵權行為發生的長效機制、聯動商標侵權假冒案件查處協調機制,完善執法辦案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
四、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11月20日前)。各縣(市、區)工商局要迅速行動,抓緊部署。行動實施方案于11月17日前報市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11月21日至2011年3月15日)。各縣(市、區)工商局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開展以下幾項執法檢查。
1.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轄區管理職責,落實段、片長責任制,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對調查摸底情況進行分類,采取依法查處、教育指導、限期整改規范等措施;
2.由公平交易部門牽頭,組織檢查支隊(大隊),開展嚴厲打擊仿冒知名商標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和“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執法行動;
3.由市管部門牽頭,結合“兩節”市場,組織對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專賣店等場所進行拉網式的專項檢查;
4.由企業監督管理部門牽頭與文化出版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對商標印制企業的印刷主體資格和印刷秩序的執法檢查,對違反《印刷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印刷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處;
5.專項活動期間,市工商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各縣(市、區)工商局開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查和督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各縣(市、區)工商局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市工商局將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并將專項行動情況匯總上報省工商局和市政府整規辦,做好迎接省上的抽查檢查工作。
五、措施與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工商局決定成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星津為組長,余洪納、趙建文為副組長,葉儒旺、葉翎、何智平、林世斌、任景峰、楊閩同、林萍、李豐、孫世利、李先圣、楊曉春等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承擔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科長余洪納兼任。各縣(市、區)工商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實施專項行動。各縣(市、區)工商局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抓,形成齊抓共管,保證專項行動落到實處。
(二)明確職責分工。商廣科主要負責指導、協調、督查、落實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工作總結、情況收集反饋等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后勤保障;法制科主要負責法律法規咨詢和知識產權案件的審核、把關;公平交易科主要負責打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冒用他人企業名稱或姓名、偽造產地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協調、指導執法辦案工作;檢查支隊主要負責查處侵犯馳名、著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信息分局主要負責各類信息技術保障工作;注冊科、外資分局負責印刷企業主體資格的審查把關;企業監督科負責印刷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市管科負責各類批發集貿市場、商場、專賣店、超市銷售商品的監督檢查;12315服務臺、消委會負責受理消費者的投訴轉辦、調解工作;其他科室按職能予以積極配合。
(三)精心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局要突出本地的重點問題,按照省工商局提出“五個一批”的要求,行政指導一批,警示教育一批,立案查處一批,重案曝光一批,先進表彰一批,分階段、有重點、相對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行動。既要教育引導,又要嚴格執法,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嚴厲查處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的大案要案,曝光違法違規的企業和個人,同時也要樹立一批創造、運用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先進典型,弘揚正氣,樹立公平公正的執法權威,營造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社會氛圍,使專項行動切實取得實效。
(四)加強督導檢查落實。各地要明確職責,層層抓好落實,要加強專項行動的督察督辦工作,督辦重大案件,督促專項行動的開展,指導、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把這次專項行動列入年度績效考評內容。建立專項行動信息月報制度,市工商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匯總,及時通報各地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專項行動期間,各縣(市、區)工商局必須在每月30日前向市工商局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統計表(見附件),并根據上級機關臨時通知要求及時上報數據統計、行動小結、總結材料。省工商局開設《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工作簡報》,各縣(市、區)工商局要積極報送行動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果。對專項行動中查處的群體性或有嚴重社會影響的侵權案件以及其它重大涉外案件,要及時向上級請示報告。
(五)暢通舉報渠道,加強社會監督。各地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和政務公開受理窗口的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申訴舉報。對于群眾反映的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線索,要及時落實查處。
(六)加強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強與知識產權、版權、質監、海關、公安、檢察院等部門的工作協作,形成合力。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向司法機關移送。
(七)加強宣傳工作。各地要以新認定馳名商標、福建省著名商標為契機,持續開展“商標風采”展示活動。及時宣傳專項行動的進展和成果,宣傳尊重知識產權、重視創新、自覺守法的典型,努力營造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自覺抵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