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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養殖業發展的意見(合政〔2004〕69號)

   2011-06-06 677
核心提示: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調整優化農業結構,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推進全省城郊型農業示范基地建設,促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調整優化農業結構,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推進全省城郊型農業示范基地建設,促進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現就進一步加快養殖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養殖業發展的目標任務
 
  1、明確目標任務。2007年,全市肉類總產量46萬噸,蛋類總產量9.8萬噸,奶類總產量3.6萬噸,水產品總產量14.5萬噸;規模養殖的比重達到50%,畜禽良種飼養率達到85%,加工業總產值與養殖業總產值之比達到1.5:1;養殖業增加值28億元,占農業增加產值的比重達到55%,為農民人均純收入提供1000元的份額。2012年,全市肉類總產量71萬噸,蛋類總產量12萬噸,奶類總產量9萬噸,水產品總產量18萬噸,養殖業增加值40億元,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57%,加工業總產值與養殖業總產值之比達到2:1,為農民人均純收入提供1500元的份額。
 
  2、理清發展思路。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按照建設全省城郊型農業示范基地的方向,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改革開放和科技進步為動力,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提高養殖業的集約化、標準化、產業化和生態化水平,努力實現跨越式發展,逐步把合肥建成長三角地區乃至全國重要的畜禽水產品生產、流通、加工基地。
 
  3、堅持五條方針。堅持以工業的理念發展養殖業,主攻精深加工和園區建設,拉長產業鏈條,提高規模效益。堅持以市場的導向發展養殖業,把培育、開拓和占領市場放在首位,以科學的市場定位,引導和組織生產。堅持以效益的原則發展養殖業,把提高經濟效益作為中心環節,把增收富民作為根本出發點和最終落腳點。堅持以開放的辦法發展養殖業,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以開放促調整、促開發、促發展。堅持以生態的模式發展養殖業,統籌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發展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  二、加快養殖業發展的重點工程
 
  4、區域化工程。重點發展壯大生豬、肉禽、肉羊、奶牛、水產等5大主導產業,建設以長豐為主的肉豬、以肥西為主的肉禽、以肥東為主的肉羊、以城郊為主的奶牛、以沿湖為主的水產水禽5大產業帶,形成縣縣有支柱產業、區區有主導產品的區域化發展格局。圍繞主導產業,依托畜禽良種場、加工企業、養殖場、交易市場和專業協會,建設8大養殖基地:以長豐水湖、朱巷、陶樓和肥東元疃等4個鄉鎮為核心的瘦肉型豬養殖基地;以肥西小廟、大柏、官亭、江夏和長豐曹庵等5個鄉鎮為核心的肉禽養殖基地;以長豐水家湖農場、水湖鎮為核心的蛋禽養殖基地;以肥東費集、響導、陳集、解集、橋頭集等5個鄉鎮為核心的肉羊養殖基地;以包河大圩、義城、義興和肥西三河、農興等5個鄉鎮為核心的水禽養殖基地,以長豐下塘、肥西清平、肥東長樂和包河大圩等4個鄉鎮為核心的龍蝦養殖基地;以肥東長臨、長樂、撮鎮,肥西丙子、四合、清平,長豐孔店、孫廟等8個鄉鎮為核心的特色漁業養殖基地;以肥東店埠,瑤海磨店,長豐崗集、雙墩、羅集,肥西南崗,廬陽大楊、杏花,蜀山井崗等9個鄉鎮為核心的奶牛養殖基地。2007年,在各類基地內,共建立40個專業養殖小區、400個規模化養殖場、5000個養殖大戶。
 
  5、園區化工程。建立養殖園區是實現傳統小生產方式向現代大生產方式轉變的有效形式,是發展規模化養殖的有效載體,也是提高養殖業集約化水平的根本途徑。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圍點擴面、分步推進、適度規模、連片發展”的要求,在5年內,建成林草畜生態養殖、無公害生豬養殖、大棚肉禽養殖、兩湖高效水產養殖、城郊奶牛養殖等5個產業園區。養殖園區建設要借鑒工業園區建設的經驗,把園區建成養殖業產業化的增長極、現代化的生長點、市場化的示范區和外向化的主窗口。堅持高起點規劃一步到位,高標準建設分步實施。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群眾自愿、效益優先的原則,積極引導龍頭企業、中介組織、經紀人、養殖大戶等各類市場主體共建產業園區。整合財政資金、金融資金、民間資金、外資等各方面力量,加強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營造優良的投資環境和生產條件。把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作為強園之首,提高資金到位率、項目開工率和投產率,實現“跟蹤一批、簽約一批、開工一批、投產一批”的良性循環。建立與產業化、市場化、外向化相適應的現代管理體制,建立健全以創業輔導、資金融通、技術支持、市場營銷、管理咨詢、人才培訓、信息提供等為主要內容的服務體系。
 
  6、產業化工程。大力發展產業關聯度大、技術裝備水平高、經濟實力雄厚、牽動性強、輻射面廣的龍頭企業,扶持一批龍頭企業跨入“國家隊”,2007年,培植龍頭企業40個,其中年營銷收入超億元的1―2個。引進國內外先進設備、技術和工藝,以龍蝦、奶類、肉類、禽蛋等為重點,大力發展精深加工業,建立與生產和流通相適應的養殖業加工體系,2007年,肉類加工率提高到50%以上,乳加工量達到3萬噸,石塘驢巴、吳山貢鵝、義城巢鴨等地方名特優產品的精深加工形成系列。大力開發特色、無公害、綠色和有機畜禽水產品,創建一批省級以上名牌,提高畜禽水產品的市場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2007年,形成2個在國際市場具有一定影響、5個在國內市場有較大影響、10個在省內市場有較大影響的名牌產品。大力發展板橋家禽、朱巷仔豬、廣興牲畜、高劉白鵝等區域性、產地型專業批發市場,推行產銷直掛、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網上銷售、訂單銷售等現代流通方式,積極培育專業協會等市場中介組織和農民經紀人隊伍,建立和完善畜禽水產品市場體系,2007年,建成年交易額1億元以上的專業批發市場4個,5000萬元以上的8個,建立5個市級、20個縣級專業協會,形成2000人的農民經紀人隊伍。
 
  7、安全化工程。適應我國加入WTO后的新形勢,以優質、營養、衛生、安全為目標,以技術標準化為核心,以生產環節為重點,下大力氣抓好養殖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畜禽水產品的國內外市場競爭力。建立和完善畜禽水產品產地環境、生產技術、加工包裝、運輸儲藏等質量標準體系,使各個環節都有統一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規范,并逐步與國家、國際標準接軌。全面啟動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著力抓好生豬、牛羊肉、禽肉、龍蝦等主要畜禽水產品的無公害生產,積極培育一批實行標準化生產的養殖示范戶和示范基地,推動企業通過ISO9000質量認證、HACCP計劃認證,創建一批實行標準化加工營銷的綠色企業,開發一批AA級食品。加快制定和實施動物防疫體系和防疫隊伍建設規劃,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加大全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力度,完善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立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機制、預防保障機制,提高疫病免疫、診斷、監測、控制和撲滅能力。建立質量認證、動物免疫標識、產地標簽、轉基因產品生產許可登記、銷售標識制度和外埠動物、動物產品的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市縣兩級畜禽水產品監測中心和重點鄉鎮監測站建設,加快建立健全加工經營企業自檢、社會中介機構接受委托檢驗和執法機關抽檢相結合的檢驗檢測體系,對畜禽水產品質量衛生安全實行全過程監控和管理。加大防污治污力度,按照“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的要求,對畜禽糞便進行科學處理和綜合利用,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工藝和生態養殖模式。2007年,基本解決畜禽產品的獸藥殘留和水產品的污染、有害物質超標等問題,實現動物防疫規范化、制度化,無公害、綠色產品的比重分別達到30%和5%。
 
  三、建立養殖業發展的保障措施
 
  8、健全服務體系。按照組織網絡化、內容系列化、經營產業化、運作規范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社會化服務體系,為養殖業發展提供良種供應、市場信息、技術指導、資金籌集、加工運銷等產前、產中、產后的全程服務。建立健全主要畜禽水產良種繁育體系,引進、選育、保護、開發并舉,重點扶持5個畜禽良種場建設,培育15個種苗基地,加快實現種苗繁育網絡化和生產專業化。結合農業信息入鄉工程建設,以建立產品市場、生產技術、經營管理、電子政務等信息服務應用系統為重點,加快構筑全市養殖業信息平臺和網絡體系。結合縣、鄉綜合性農技推廣中心建設,健全和完善養殖業科技服務體系,依托主導產業,調整和完善服務內容。建立健全動物防疫、獸(漁)藥、飼料、種畜禽、草種、漁政等執法體系,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
 
  9、推進科技進步。依托大學、科研院所和基層站所,加快建立養殖業技術創新、推廣體系。以國家級和省級為重點,加大養殖示范園區和科技園區建設力度,增強科技開發和轉化能力,發揮示范引導、輻射帶動功能。以種苗工程為龍頭,大力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和適應市場需求的新品種,重點抓好標準化、無公害和綠色食品、動物生物工程以及保鮮、加工、包裝等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廣泛開展養殖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大力實施養科教統籌和產學研聯合開發,對重大科研和開發項目實行招投標制和首席專業負責制。培育養殖技術成果交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以示范性職業學校、示范性專業、示范性實訓基地建設為重點,建立健全養殖業職業教育網絡和培訓體系。建立畜牧獸醫行業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進一步實施“綠色證書工程”,深入開展“科技進村入戶”活動,加強對養殖戶的技術培訓,造就一批養殖業致富帶頭人。各級財政支農資金都要安排專項用于養殖戶職業技能培訓。加大對優秀人才的引進力度,分期分批選派一批技術骨干到國內外進修或從事合作研究。
 
  10、擴大對外開放。堅持“引進來”,積極“走出去”,加快形成養殖業全方位、多層次的開放格局,以大開放實現大調整、大開發、大發展。緊緊抓住沿海發達地區養殖業向中西部地區梯度轉移的機遇,充分發揮我市的區位、資源、交通等優勢,主動出擊,加快主導產業和優勢資源的對外開放,重點選擇一批畜禽水產品開發、加工項目吸引國內外知名企業和民間資本,力爭在引進大項目、大企業上實現突破。在衛生安全、環境保護和綜合開發等領域積極利用國外優惠貸款。完善養殖業招商引資工作機制,制定優惠政策,加強隊伍建設,健全招商制度,強化目標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推行以商招商、網絡招商、代理招商,實現招商主體多元化和招商方式多樣化。建立一批出口生產基地和外向型龍頭企業,積極發展創匯養殖業。
 
  11、創新運行機制。采取“公司+小區”、“公司+中介+農戶”、“公司+基地+農戶”等多種組織模式,發展養殖業產業化經營,引導龍頭企業與養殖戶通過“送養回收”、“反租倒包”、“聯合建場”等多種途徑和利潤返還、股份制、保護價收購等多種形式,建立緊密型的利益聯結機制。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經營土地、資本、技術、品牌等生產要素,推動養殖戶、龍頭企業向園區發展,通過資源的合理整合和優化配置,提高養殖業的集中度,實現規模效益。引進競爭機制,對龍頭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擇優扶持一批骨干龍頭企業,組建一批跨所有制、跨地區、跨行業的龍頭企業集團。堅持民營化的方向,對國有、集體龍頭企業、良種場、養殖場的進行改制,通過產權置換、經營者收購、資產重組等途徑,加快“雙退”步伐,實現機制轉換,增強發展活力。按照“民辦、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大力發展農民協會等中介服務組織和民營服務實體。合理區分縣畜牧水產部門的服務職能與行政職能,公益性工作由財政確保經費,經營性業務推向市場,放開搞活。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建立以各級財政投入為引導、各類業主投入為主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12、加大扶持力度。對養殖業發展實行以下扶持政策:各級政府按照高于財政增長的幅度,逐年提高財政預算、支農專項資金新增部分用于養殖業的比例。養殖基地、養殖場和養殖園區所需用地視作農業結構調整用地,用地性質不變,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由鄉鎮政府組織流轉;建設生產用房、管理用房,地表固化程度符合要求的,按臨時建筑、用地辦理報批手續。動物防疫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逐年提高。省、市已經出臺的有關扶持養殖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確保落實到位。養殖業招商引資的鼓勵政策和獎勵辦法比照市里有關規定執行。對獲得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禽水產品認證的養殖基地、養殖場、養殖園區和養殖業致富帶頭人及專業協會的獎勵按照市里有關規定執行。
 
  13、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加快養殖業發展作為城郊型農業示范基地建設的重點工程和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富民工程來抓,切實加強對養殖業發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推進,及時研究解決養殖業發展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立足實際,加快研究制定本地區5年、10年養殖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加強檢查督促,狠抓工作落實。要層層建立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責任制,把養殖業發展作為各級政府年度經濟目標考評和獎懲內容,并加大考核份量,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服務到位、考核到位、獎懲到位,確保全市養殖業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地區: 安徽
標簽: 農業 養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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