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稱,為適應新形勢下對食品相關產品監管的需要,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護公眾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分為五章共六十三條。適用于中國境內生產和銷售的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征求意見稿中所稱的食品相關產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
征求意見稿中強調,生產和銷售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其他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禁止生產和銷售這5類食品相關產品:
(一)用非法原料和添加物,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相關產品;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及相關公告的原料和添加劑生產食品相關產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相關產品;
(三)國家明令淘汰的和失效、變質的食品相關產品;
(四)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質量標志的食品相關產品;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其他強制性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
征求意見稿中還提到,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在嚴格執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所生產和銷售的食品相關產品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質量安全合格承諾。
對于食品相關產品標簽,征求意見稿中列明,食品相關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應清晰、真實,不得誤導消費者。標簽應當標明產品名稱;生產者和(或)經銷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適用時);材質;注意事項或警示信息;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如果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征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請于2020年8月31日前反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x
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docx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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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7-31
據悉,《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分為五章共六十三條。適用于中國境內生產和銷售的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征求意見稿中所稱的食品相關產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
征求意見稿中強調,生產和銷售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其他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禁止生產和銷售這5類食品相關產品:
(一)用非法原料和添加物,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相關產品;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及相關公告的原料和添加劑生產食品相關產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相關產品;
(三)國家明令淘汰的和失效、變質的食品相關產品;
(四)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質量標志的食品相關產品;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其他強制性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
征求意見稿中還提到,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在嚴格執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所生產和銷售的食品相關產品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質量安全合格承諾。
對于食品相關產品標簽,征求意見稿中列明,食品相關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應清晰、真實,不得誤導消費者。標簽應當標明產品名稱;生產者和(或)經銷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適用時);材質;注意事項或警示信息;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如果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征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請于2020年8月31日前反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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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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