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酒類、糕點、水產品以及一些食用農產品等是廣大市民消費量較大的食品。在此,提示消費者:在購買這些食品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酒類食品時,盡量選擇正規的商場、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選購食品。特別是酒類食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多次檢查的結果表明,商場、超市等主流食品經營場所酒類食品來源更加規范可靠,多能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酒類隨附單制度,所進酒類食品的質量安全更有保證。銷售假酒的經營者多不能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酒類隨附單制度,所售假酒多來源不明,因此,消費者應當避免購買來源不明以及與市場價格明顯不符的酒類食品。
2、購買糕點等節日食品,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查看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否標有“QS”標志。購買散裝糕點時,要注意選擇盛放糕點的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罩上有標簽標注的,同時注意查看生產日期、保質期和生產單位等。
3、購買生鮮乳、豆制品等需要低溫存放的食品,要注意銷售場所貯藏條件是否符合要求,購買后也要按要求存放。
4、購買水產品等生鮮食用農產品時,購買時注意顏色是否有變化、異味等現象,避免購買腐爛變質產品。
5、購買食品時,有必要索取并保存好購物憑證,如發現購買到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要及時向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投訴。
祝廣大消費者春節愉快,過一個安全祥和的龍年佳節!
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室
2012年1月`18日
日期:201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