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湯中摻病死豬肉 山東萊蕪2男子被判刑

   2020-12-06 濟南市萊蕪區(qū)人民檢察院微信號876
核心提示:因為貪念動起歪心思,置食品安全于不顧,將病死豬肉煮熟后摻到羊肉中進行銷售,得到的終將是法律的制裁。日前,經(jīng)萊蕪區(qū)檢察院依
因為貪念動起歪心思,置食品安全于不顧,將病死豬肉煮熟后摻到羊肉中進行銷售,得到的終將是法律的制裁。日前,經(jīng)萊蕪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以犯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郭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萊蕪羊湯作為特色美食,因湯色乳白、肉質(zhì)細膩、味道純正、不腥不膻、色香味俱全的特點久負盛名,很多人也以此為營生手段。2015年,郭某某開始在淄博市博山區(qū)經(jīng)營一家羊湯館,開業(yè)不久,趙某某就開始為郭某某供應羊肉。
 
  2018年臨近冬天,趙某某在得知孔某某、孫某某(另案處理)銷售死因不明的豬肉后,以遠低于正常市場價的價格購買豬肉十來次共計三四百斤。隨后趙某某在明知郭某某可能用做食品銷售的情況下,仍然以3.5元/斤和4元/斤的價格向其銷售,從中賺取0.5元/斤差價。郭某某也在明知趙某某向其出售的是死豬肉后用于食品加工。起初,郭某某將病死豬肉長時間烹煮后摻入羊雜中,發(fā)現(xiàn)消費者食用后無法分辨且身體沒有出現(xiàn)不適的情況,利欲熏心使其徹底放下底線,以“打肉火燒”為由繼續(xù)購買趙某某從孔某某、孫某某處購得的病死豬肉,直至2018年底趙某某不再供應。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系著每一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一些重大、惡性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fā)生,毒奶粉、毒豆芽、地溝油、病死豬肉等系列案件相繼出現(xiàn),足以表明當前食品安全形勢不容樂觀。面對當前形勢,檢察機關始終立足職能,履職盡責,以“刑事打擊+公益訴訟”為手段,依法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在此,我們告誡廣大食品經(jīng)營者:一定要守法經(jīng)營、誠信經(jīng)營、良心經(jīng)營,切莫挑戰(zhàn)法律和食品安全的底線!



日期:2020-12-06
 
地區(qū): 山東 萊蕪市
行業(yè): 畜禽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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