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改和廢止〈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等3件部門規章的決定》,決定于 2021年1月29日起,正式廢止《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衛防字第57號)。
《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自原衛生部1987年10月22日公布以來實施至今已三十多年,《辦法》中所涉及中藥材新資源食品、食品包裝、藥膳和特殊營養食品等內容已經在《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管理文件中有了新的規定,且隨著機構改革相關監管職能也已作出相應調整,經認真研究,并經征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決定廢止該《辦法》。
相關報道: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改和廢止《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等3件部門規章的決定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 第7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改和廢止〈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等3件部門規章的決定》的解讀
日期:2021-02-01
《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自原衛生部1987年10月22日公布以來實施至今已三十多年,《辦法》中所涉及中藥材新資源食品、食品包裝、藥膳和特殊營養食品等內容已經在《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管理文件中有了新的規定,且隨著機構改革相關監管職能也已作出相應調整,經認真研究,并經征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決定廢止該《辦法》。
相關報道: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改和廢止《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等3件部門規章的決定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 第7號)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改和廢止〈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等3件部門規章的決定》的解讀
日期: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