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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1年第14期市抽)

   2021-04-13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656
核心提示:為保障合肥市食品消費安全,根據抽檢計劃,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前期組織抽檢糕點、餐飲食品、調味品、茶葉、蛋制品、淀粉及淀
為保障合肥市食品消費安全,根據抽檢計劃,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前期組織抽檢糕點、餐飲食品、調味品、茶葉、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水產制品、糖果制品、飲料等17類30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0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指標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肥東縣、肥西縣、廬江縣、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指標問題
 
  合肥市榮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作蛋糕,經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納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肥市榮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肥西上河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勺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二)合肥灝美婚慶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勺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三)安徽大學研究生食堂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盤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附件2:糕點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茶葉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蛋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淀粉及淀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方便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蜂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罐頭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冷凍飲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5: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6: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7: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8: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9:糖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0: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日期:2021-04-13
 
地區: 安徽 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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