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婁底經開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
《婁底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婁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2021年4月6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婁底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扣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中央《意見》),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市政府《婁底市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市委《實施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堅持“四個最嚴”要求,加快建立黨政同責、企業主責、部門監管、行業主管、社會共治五位一體治理體系,提升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治理能力,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
1.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將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列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及時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相關突出問題。對本系統本行業落實情況加強調度和監督檢查。(市食安委成員單位)組織實施“十二大攻堅行動”。(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商務糧食局、婁底海關分別牽頭)
2.推動縣級黨委和政府年內出臺貫徹落實中央《意見》、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實施方案》的具體措施,制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明確政府相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明確食品攤販管理責任部門。(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食安辦)全面建立和落實市縣鄉三級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事權清單。(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3.推動縣市區按照市食安委《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各級食安辦)加強對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能力建設和履職情況的指導督查。(各級食安辦)
4.修訂發布《婁底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一步規范應急處置工作規程。(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好重大活動保障工作。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和數據共享,定期開展風險交流和會商研判工作,重要問題信息及時通報。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積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輿情處置。(市食安辦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年底前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本地區本部門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情況。(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市食安委成員單位)推動各相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落實臺賬并按季度調度。鼓勵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開展典型創新舉措推選。(市食安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6.推動將保護類耕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落實用地養地等措施;在安全利用類耕地推廣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技術模式;在嚴格管控類耕地推行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退出水稻等口糧種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動態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與分析試點。(市生態環境局)
7.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污染糧食治理要求,嚴把糧食收儲質量安全關,將鎘列入糧食收儲入庫和出庫的必檢項目,嚴格落實“先檢后收、分倉儲存、分類處置”等規定。(市商務糧食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大米質量生產經營監管,加大對市場中流通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檢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檢所)嚴格管理污染糧食處置。組織做好當地超標糧食收購處置工作,嚴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各縣市區政府)
三、強化重點領域監管
8.嚴格進口冷鏈食品管理,指導各地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立進口冷鏈食品從口岸到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全鏈條追溯體系,監督生產經營者落實生產經營場所的消毒措施,做好“湘冷鏈”的全面推廣使用。(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婁底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糧食局配合)按職責做好進口冷鏈食品檢疫工作,組織指導落實口岸環節預防性消毒措施。(婁底海關)研究建立進口冷鏈食品道路運輸電子運單管理制度,推進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防護、運輸工具消毒、信息登記等措施。健全完善冷鏈運輸服務標準規范,引導企業發展多式聯運、共同配送的運輸組織方式。(市交通運輸局)積極推動農(集)貿市場改造升級和規范化管理,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專區存放、專柜銷售進口冷鏈食品。對企業自建冷庫、第三方冷庫開展全覆蓋備案和排查。(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糧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動態評估研判進口冷鏈食品傳播病毒的風險,對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和監管人員每周開展核酸檢測,按方案優先接種疫苗。(市衛生健康委)
9.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局)深入推進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欺詐和虛假宣傳。(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糧食局、市文旅廣體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嚴厲打擊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銷售、普通食品與特殊食品混放銷售等違法行為。督促第三方平臺和入網經營者在網站顯著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開展食鹽安全專項整治,規范食鹽市場秩序。開展肉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市市場監管局)
10.深入實施校園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人防辦>)推進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研究加強對中央廚房、集中配餐企業的監管措施。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管,開展外賣標準化配送站點建設。(市市場監管局)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加強養老機構、A級旅游景區、工地食堂、車站碼頭和民航鐵路等食品安全管理,落實食品運輸在途監督管理責任。(市民政局、市文旅廣體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落實)
四、加大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11.依法從嚴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組織查處、掛牌督辦一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主觀故意、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食品安全違法主體的法人、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負責人從嚴從重處罰。打擊野生動物違法違規交易,持續推進“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管局)開展“昆侖2021”行動,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地域,突擊打擊食用農產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農藥、獸藥犯罪,嚴厲打擊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聯網制售偽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區域大案要案偵辦力度。(市公安局)
12.嚴厲打擊來源不明冷鏈食品走私入境。(婁底海關、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落實走私凍品統一交由地方政府歸口處置政策。(各縣市區政府)
13.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農村制售“三無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4.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和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加大標準解釋、宣傳貫徹和培訓力度,強化標準推廣應用和跟蹤評價。(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研究制定監管急需的食品補充檢驗方法或快檢方法。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開展食品快檢評價和驗證。(各級市場監管局牽頭)適時修訂農產品、食品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市公安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15.提升風險評估和抽檢監測能力,加快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以常住人口數計,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抽檢量不低于3批次/千人。全市農業農村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定量監測量不少于4000批次。衛生健康、商務糧食部門按上級要求完成抽檢量任務。加強林產品(含土壤)質量監測。加強進出口食品、口岸食品抽檢監測。(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糧食局、婁底海關、市林業局、市食藥檢所)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檢。國家級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率達到100%,按時完成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和落實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依法組織做好“三新食品”安全性審查。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各級全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會(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強化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以及監管人員的培訓。至2021年底,全面實現食品經營風險分級動態管理。(市市場監管局)
16.強化智慧監管,學校食堂“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98%。(市教育局)大力推進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 ,試點縣市區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85%。(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證”管理體系建設。開展“智慧農安”試點,探索“5G技術+質量溯源+檢驗檢測”全程可視化智慧監管,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市農業農村局)
17.推動食品安全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做好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公示。加強食品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認定和公示,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強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財政投入保障。(市財政局)將食品安全列入市重點科技計劃支持。(市科技局)實施食品醫藥創優工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擴面提質。(市市場監管局、婁底銀保監分局)推進城鄉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流通供應體系建設。(市商務糧食局、市農業農村局)加強生豬產地檢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推進農藥獸藥使用減量行動。(市農業農村局)構建安全高效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體系。(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加強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管理。(市衛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水利局)加強餐飲具清洗消毒監管。(市衛計執法局)
六、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19.舉辦“世界食品安全日”暨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做好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工作。(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4月份全市部署啟動誤食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傳,年末農村居民防控知識知曉率達到80%。(各級政府,市食安辦、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等)開展食品安全進農村、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進黨校等宣傳教育活動,倡導“減鹽、減油、減糖”健康飲食觀念。積極參與制止餐飲浪費和 “光盤行動”、“公筷公勺”、分餐制等宣傳活動。加強老年保健食品識騙防騙宣傳教育。(市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0.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完善企業主體責任工作規范,督促企業建立自查報告、自我承諾制度,落實安全管理、風險管控、檢驗檢測等主體責任。推動大型食品企業設立質量安全管理崗位、建立質量管理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開展第三方質量體檢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糧食局、婁底海關)推動建立農產品生產者自我質量控制、自我開具合格證和自我質量安全信用承諾制度。(市農業農村局)
21.加強重大輿情研判和處置,支持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道和輿論監督,宣傳食品安全先進典型和行業自律、誠信建設的典型經驗。(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深化預警交流區域協作,推進“互聯網+風險預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點我檢”服務活動。(市市場監管局)
22.繼續開展“萬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大培訓”。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按監管環節和品種分級、分層、分類組織實施業務培訓,做到培訓全覆蓋。加強食品檢查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檢查人員專業技能。(市市場監管局)
23.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扎實開展第三批國家級、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推動婁星區完成第二批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創建驗收,推進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示范創建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按照政府主導、群眾滿意、問題導向、突出實效、社會共治的原則在全市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工作,各縣市區選取1到2個鄉鎮作為試點,探索符合本地實際、富有成效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新舉措、新模式、新機制,打造示范樣本,對成效突出的鄉鎮,市食安辦將組織在全市推廣學習。(各縣市區政府,各級食安辦)
24.把食品安全普法納入“八五”普法規劃,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大力宣傳貫徹《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新制修訂法律法規。(市司法局、市中院、市檢察院、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婁底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糧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抄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婁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發
日期:2021-04-14
《婁底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婁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2021年4月6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婁底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扣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中央《意見》),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市政府《婁底市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市委《實施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堅持“四個最嚴”要求,加快建立黨政同責、企業主責、部門監管、行業主管、社會共治五位一體治理體系,提升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治理能力,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
1.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將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列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及時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相關突出問題。對本系統本行業落實情況加強調度和監督檢查。(市食安委成員單位)組織實施“十二大攻堅行動”。(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商務糧食局、婁底海關分別牽頭)
2.推動縣級黨委和政府年內出臺貫徹落實中央《意見》、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實施方案》的具體措施,制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明確政府相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明確食品攤販管理責任部門。(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食安辦)全面建立和落實市縣鄉三級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事權清單。(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3.推動縣市區按照市食安委《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各級食安辦)加強對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能力建設和履職情況的指導督查。(各級食安辦)
4.修訂發布《婁底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一步規范應急處置工作規程。(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好重大活動保障工作。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和數據共享,定期開展風險交流和會商研判工作,重要問題信息及時通報。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積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輿情處置。(市食安辦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年底前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本地區本部門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情況。(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市食安委成員單位)推動各相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落實臺賬并按季度調度。鼓勵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開展典型創新舉措推選。(市食安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6.推動將保護類耕地劃入永久基本農田,落實用地養地等措施;在安全利用類耕地推廣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技術模式;在嚴格管控類耕地推行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退出水稻等口糧種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動態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與分析試點。(市生態環境局)
7.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污染糧食治理要求,嚴把糧食收儲質量安全關,將鎘列入糧食收儲入庫和出庫的必檢項目,嚴格落實“先檢后收、分倉儲存、分類處置”等規定。(市商務糧食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大米質量生產經營監管,加大對市場中流通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檢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檢所)嚴格管理污染糧食處置。組織做好當地超標糧食收購處置工作,嚴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各縣市區政府)
三、強化重點領域監管
8.嚴格進口冷鏈食品管理,指導各地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立進口冷鏈食品從口岸到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全鏈條追溯體系,監督生產經營者落實生產經營場所的消毒措施,做好“湘冷鏈”的全面推廣使用。(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婁底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糧食局配合)按職責做好進口冷鏈食品檢疫工作,組織指導落實口岸環節預防性消毒措施。(婁底海關)研究建立進口冷鏈食品道路運輸電子運單管理制度,推進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防護、運輸工具消毒、信息登記等措施。健全完善冷鏈運輸服務標準規范,引導企業發展多式聯運、共同配送的運輸組織方式。(市交通運輸局)積極推動農(集)貿市場改造升級和規范化管理,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專區存放、專柜銷售進口冷鏈食品。對企業自建冷庫、第三方冷庫開展全覆蓋備案和排查。(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糧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動態評估研判進口冷鏈食品傳播病毒的風險,對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和監管人員每周開展核酸檢測,按方案優先接種疫苗。(市衛生健康委)
9.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局)深入推進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欺詐和虛假宣傳。(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糧食局、市文旅廣體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嚴厲打擊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銷售、普通食品與特殊食品混放銷售等違法行為。督促第三方平臺和入網經營者在網站顯著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開展食鹽安全專項整治,規范食鹽市場秩序。開展肉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市市場監管局)
10.深入實施校園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人防辦>)推進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研究加強對中央廚房、集中配餐企業的監管措施。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管,開展外賣標準化配送站點建設。(市市場監管局)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加強養老機構、A級旅游景區、工地食堂、車站碼頭和民航鐵路等食品安全管理,落實食品運輸在途監督管理責任。(市民政局、市文旅廣體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落實)
四、加大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11.依法從嚴打擊食品違法犯罪,組織查處、掛牌督辦一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主觀故意、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食品安全違法主體的法人、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負責人從嚴從重處罰。打擊野生動物違法違規交易,持續推進“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管局)開展“昆侖2021”行動,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地域,突擊打擊食用農產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農藥、獸藥犯罪,嚴厲打擊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聯網制售偽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區域大案要案偵辦力度。(市公安局)
12.嚴厲打擊來源不明冷鏈食品走私入境。(婁底海關、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落實走私凍品統一交由地方政府歸口處置政策。(各縣市區政府)
13.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農村制售“三無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4.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和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加大標準解釋、宣傳貫徹和培訓力度,強化標準推廣應用和跟蹤評價。(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研究制定監管急需的食品補充檢驗方法或快檢方法。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開展食品快檢評價和驗證。(各級市場監管局牽頭)適時修訂農產品、食品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市公安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15.提升風險評估和抽檢監測能力,加快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以常住人口數計,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抽檢量不低于3批次/千人。全市農業農村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定量監測量不少于4000批次。衛生健康、商務糧食部門按上級要求完成抽檢量任務。加強林產品(含土壤)質量監測。加強進出口食品、口岸食品抽檢監測。(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糧食局、婁底海關、市林業局、市食藥檢所)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檢。國家級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率達到100%,按時完成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和落實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依法組織做好“三新食品”安全性審查。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各級全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會(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強化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以及監管人員的培訓。至2021年底,全面實現食品經營風險分級動態管理。(市市場監管局)
16.強化智慧監管,學校食堂“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98%。(市教育局)大力推進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 ,試點縣市區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85%。(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證”管理體系建設。開展“智慧農安”試點,探索“5G技術+質量溯源+檢驗檢測”全程可視化智慧監管,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市農業農村局)
17.推動食品安全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做好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公示。加強食品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認定和公示,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強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財政投入保障。(市財政局)將食品安全列入市重點科技計劃支持。(市科技局)實施食品醫藥創優工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擴面提質。(市市場監管局、婁底銀保監分局)推進城鄉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流通供應體系建設。(市商務糧食局、市農業農村局)加強生豬產地檢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推進農藥獸藥使用減量行動。(市農業農村局)構建安全高效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體系。(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加強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管理。(市衛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水利局)加強餐飲具清洗消毒監管。(市衛計執法局)
六、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19.舉辦“世界食品安全日”暨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做好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工作。(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4月份全市部署啟動誤食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傳,年末農村居民防控知識知曉率達到80%。(各級政府,市食安辦、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等)開展食品安全進農村、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進黨校等宣傳教育活動,倡導“減鹽、減油、減糖”健康飲食觀念。積極參與制止餐飲浪費和 “光盤行動”、“公筷公勺”、分餐制等宣傳活動。加強老年保健食品識騙防騙宣傳教育。(市食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0.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完善企業主體責任工作規范,督促企業建立自查報告、自我承諾制度,落實安全管理、風險管控、檢驗檢測等主體責任。推動大型食品企業設立質量安全管理崗位、建立質量管理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開展第三方質量體檢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糧食局、婁底海關)推動建立農產品生產者自我質量控制、自我開具合格證和自我質量安全信用承諾制度。(市農業農村局)
21.加強重大輿情研判和處置,支持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道和輿論監督,宣傳食品安全先進典型和行業自律、誠信建設的典型經驗。(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深化預警交流區域協作,推進“互聯網+風險預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點我檢”服務活動。(市市場監管局)
22.繼續開展“萬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大培訓”。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按監管環節和品種分級、分層、分類組織實施業務培訓,做到培訓全覆蓋。加強食品檢查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檢查人員專業技能。(市市場監管局)
23.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扎實開展第三批國家級、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推動婁星區完成第二批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創建驗收,推進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區示范創建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按照政府主導、群眾滿意、問題導向、突出實效、社會共治的原則在全市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工作,各縣市區選取1到2個鄉鎮作為試點,探索符合本地實際、富有成效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新舉措、新模式、新機制,打造示范樣本,對成效突出的鄉鎮,市食安辦將組織在全市推廣學習。(各縣市區政府,各級食安辦)
24.把食品安全普法納入“八五”普法規劃,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大力宣傳貫徹《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新制修訂法律法規。(市司法局、市中院、市檢察院、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婁底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糧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抄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管委會。
婁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發
日期:20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