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香港地區修訂了2021年食物內有害物質相關要求,以加強規管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霉菌毒素等食物內有害物質。
相關要求內更新了五種有害物質,即苯并芘、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三聚氰胺、氯丙二醇及芥酸在食用油脂、調味品和擬供嬰兒食用的配方產品中的最高含量。部分氫化油現在被列為食品中的禁用物質,規定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氫化油(例如完全氫化油)必須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應標示。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cfs.gov.hk/tc_chi/press/20210611_8735.html
日期:2021-06-23
相關要求內更新了五種有害物質,即苯并芘、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三聚氰胺、氯丙二醇及芥酸在食用油脂、調味品和擬供嬰兒食用的配方產品中的最高含量。部分氫化油現在被列為食品中的禁用物質,規定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氫化油(例如完全氫化油)必須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應標示。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cfs.gov.hk/tc_chi/press/20210611_8735.html
日期: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