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蓬萊區港福漁家飯店采購集中消毒餐具未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案
2021年7月2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港福漁家飯店現場檢查時,現場未能提供出餐具生產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兆強超市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明和合格證明文件案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兆強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現場未提供出供貨方營業執照和該食品的合格證明材料。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保存相關證明文件,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新港街道琳寶超市涉嫌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方資質案
2021年7月23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新港街道琳寶超市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石頁小磨香油店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7月28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石頁小磨香油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采購的太太樂雞精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劉家溝鎮盼勝果蔬超市涉嫌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7月2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劉家溝鎮盼勝果蔬超市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韓田牛尾湯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愛品客西點屋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高樹家常菜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高樹家常菜館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火之道快餐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火之道快餐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玉霞飯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玉霞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自振快餐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自振快餐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1-09-27
2021年7月2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港福漁家飯店現場檢查時,現場未能提供出餐具生產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兆強超市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明和合格證明文件案
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兆強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現場未提供出供貨方營業執照和該食品的合格證明材料。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保存相關證明文件,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新港街道琳寶超市涉嫌采購食品時未查驗供貨方資質案
2021年7月23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新港街道琳寶超市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石頁小磨香油店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7月28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石頁小磨香油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采購的太太樂雞精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劉家溝鎮盼勝果蔬超市涉嫌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7月2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劉家溝鎮盼勝果蔬超市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韓田牛尾湯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愛品客西點屋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高樹家常菜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高樹家常菜館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火之道快餐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火之道快餐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玉霞飯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玉霞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自振快餐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1年7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自振快餐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