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水餃故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2021年4月27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山東水餃故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筷進行了監督抽檢,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9月1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紫荊山街道張劉濤飯店未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消毒案
2021年8月18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紫荊山街道張劉濤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有消毒柜,消毒設備未運行,當事人未能提供2021消毒記錄。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8月3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宸平商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23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宸平商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現場從業人員的的有效健康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24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劉家溝鎮新玥兒果蔬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23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劉家溝鎮新玥兒果蔬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現場從業人員的的有效健康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24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坤鼎飯店采購集中消毒餐具未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案
2021年8月2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煙臺市蓬萊區坤鼎飯店現場檢查時,現場未能提供出生產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2021年8月2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老漁夫人家飯店采購集中消毒餐具未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案
2021年8月2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煙臺市蓬萊區老漁夫人家飯店現場檢查時,現場未能提供出生產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2021年8月2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德瑜超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1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德瑜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提供不出有效的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福記果蔬超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1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福記果蔬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提供不出有效的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北溝鎮河潤宏磊商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1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北溝鎮河潤宏磊商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提供不出有效的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黑金飯店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8月1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黑金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夏文慶火鍋店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8月1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夏文慶火鍋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百悅超市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8月1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百悅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經濟開發區中學使用消毒不合格復用餐飲具案
2021年4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蓬萊經濟開發區中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筷子)進行了監督抽檢,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2021年8月3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1-10-13
2021年4月27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山東水餃故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筷進行了監督抽檢,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9月1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紫荊山街道張劉濤飯店未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消毒案
2021年8月18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紫荊山街道張劉濤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有消毒柜,消毒設備未運行,當事人未能提供2021消毒記錄。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8月3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宸平商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23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宸平商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現場從業人員的的有效健康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24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劉家溝鎮新玥兒果蔬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23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劉家溝鎮新玥兒果蔬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現場從業人員的的有效健康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24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坤鼎飯店采購集中消毒餐具未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案
2021年8月2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煙臺市蓬萊區坤鼎飯店現場檢查時,現場未能提供出生產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2021年8月2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老漁夫人家飯店采購集中消毒餐具未查驗、留存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案
2021年8月2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煙臺市蓬萊區老漁夫人家飯店現場檢查時,現場未能提供出生產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2021年8月25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德瑜超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1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德瑜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提供不出有效的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福記果蔬超市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1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福記果蔬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提供不出有效的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北溝鎮河潤宏磊商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案
2021年8月1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北溝鎮河潤宏磊商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提供不出有效的健康證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黑金飯店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8月1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黑金飯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夏文慶火鍋店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8月1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夏文慶火鍋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百悅超市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案
2021年8月19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百悅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8月31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蓬萊經濟開發區中學使用消毒不合格復用餐飲具案
2021年4月26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蓬萊經濟開發區中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筷子)進行了監督抽檢,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2021年8月3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