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口中無小事,食品安全大于天。“舌尖上的安全”作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為維護百姓身體健康、守護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曲陽法院積極行動,依法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020-2021年,曲陽縣人民法院判處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1件,判處被告人11人。
被告人劉某在曲陽縣經營調料店,購買了“拉面劑”賣給被告人趙某及鄭某用于加工生產涼皮,被告人趙某又將生產的涼皮銷售曲陽縣城多家涼皮店。2020年,曲陽縣公安局食藥大隊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縣城內涼皮生產作坊和小吃店開展突擊檢查、提樣送檢統一行動,其中被告人趙某某銷售給涼皮店的涼皮樣品中檢測出硼酸,硼酸為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中的物質。經審理,被告人劉某、趙某的行為均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決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決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通過庭審教育,被告人趙某某、劉某某深刻認知到自己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自愿認罪認罰,表示以此為教訓,在以后生產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
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僅是我們的職責,也是“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具體體現。接下來,曲陽法院將立足審判工作實際,堅持依法履職與服務大局相結合,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打好人民群眾的“保胃戰”,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1-11-11
被告人劉某在曲陽縣經營調料店,購買了“拉面劑”賣給被告人趙某及鄭某用于加工生產涼皮,被告人趙某又將生產的涼皮銷售曲陽縣城多家涼皮店。2020年,曲陽縣公安局食藥大隊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縣城內涼皮生產作坊和小吃店開展突擊檢查、提樣送檢統一行動,其中被告人趙某某銷售給涼皮店的涼皮樣品中檢測出硼酸,硼酸為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中的物質。經審理,被告人劉某、趙某的行為均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決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決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通過庭審教育,被告人趙某某、劉某某深刻認知到自己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自愿認罪認罰,表示以此為教訓,在以后生產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
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僅是我們的職責,也是“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具體體現。接下來,曲陽法院將立足審判工作實際,堅持依法履職與服務大局相結合,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打好人民群眾的“保胃戰”,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