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等29類食品262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593批次,不合格樣品28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璧山區如意批發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璧山區溫源食品廠(普通合伙)生產的松糕(甜橙奶香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璧山區王詩強干鮮店銷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豐都縣秦愛民酒坊生產的高梁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市永川區玉屏市場王宇春銷售的臘豬頭,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南川區廖琴食品店銷售的苕粉,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六)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南賓鎮汪金華銷售的鮮牛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七)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南賓鎮汪金華銷售的、來自石柱土家族自治縣銀山食品有限公司的鮮豬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八)彭水縣亞飛水果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九)渝北區絲路集市餐飲店使用的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重慶卡米拉雷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一)九龍坡區中梁山曾二娃蔬菜配送中心銷售的辣椒(小米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二)九龍坡區邢光九副食經營部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三)彭水縣林容副食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四)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萬安街道劉學元銷售的辣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華融現代廣場店銷售的、標稱福建古田縣億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花菜,經重慶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華融現代廣場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十六)江津區恒時匯副食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璧山區美源食品廠生產的素泡椒牛板筋(調味面制品),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七)重慶市綦江區打通鎮吹角喻家坡何攀連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八)江津區白沙鎮世倫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四川鄧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鹵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九)雙橋經開區王懷英食品經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榮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晶體冰糖,還原糖分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大足區興望家百貨超市銷售的麻辣豆豉,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重慶市豐都縣三合街道雪玉路89號孫官倫銷售的、標稱豐都縣孫記酒坊加工廠生產的高粱白酒,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二)永川區李彩霞餐館銷售的土雞,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兩江新區萬興田源美蛙魚館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四)巫山縣吉安油菜籽加工坊生產的壓榨四級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五)沙坪壩區磁樂味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合川區三江印象桃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合川桃片(香甜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六)重慶市南岸區長生橋石橋鋪新塘灣袁道林銷售的、標稱重慶兩兄食品有限公司運營的、成都頂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固態復合調味料(雞鮮精),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七)豐都縣啟楷白酒加工廠生產的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八)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區蘭馨大道分公司銷售的香蕉,經重慶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區蘭馨大道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日期:2021-11-19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璧山區如意批發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璧山區溫源食品廠(普通合伙)生產的松糕(甜橙奶香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璧山區王詩強干鮮店銷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豐都縣秦愛民酒坊生產的高梁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市永川區玉屏市場王宇春銷售的臘豬頭,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五)南川區廖琴食品店銷售的苕粉,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六)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南賓鎮汪金華銷售的鮮牛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七)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南賓鎮汪金華銷售的、來自石柱土家族自治縣銀山食品有限公司的鮮豬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八)彭水縣亞飛水果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九)渝北區絲路集市餐飲店使用的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重慶卡米拉雷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一)九龍坡區中梁山曾二娃蔬菜配送中心銷售的辣椒(小米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二)九龍坡區邢光九副食經營部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三)彭水縣林容副食店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四)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萬安街道劉學元銷售的辣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華融現代廣場店銷售的、標稱福建古田縣億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花菜,經重慶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華融現代廣場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十六)江津區恒時匯副食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璧山區美源食品廠生產的素泡椒牛板筋(調味面制品),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七)重慶市綦江區打通鎮吹角喻家坡何攀連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八)江津區白沙鎮世倫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四川鄧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鹵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十九)雙橋經開區王懷英食品經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榮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晶體冰糖,還原糖分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大足區興望家百貨超市銷售的麻辣豆豉,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重慶市豐都縣三合街道雪玉路89號孫官倫銷售的、標稱豐都縣孫記酒坊加工廠生產的高粱白酒,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二)永川區李彩霞餐館銷售的土雞,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兩江新區萬興田源美蛙魚館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四)巫山縣吉安油菜籽加工坊生產的壓榨四級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五)沙坪壩區磁樂味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合川區三江印象桃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合川桃片(香甜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六)重慶市南岸區長生橋石橋鋪新塘灣袁道林銷售的、標稱重慶兩兄食品有限公司運營的、成都頂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固態復合調味料(雞鮮精),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七)豐都縣啟楷白酒加工廠生產的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八)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區蘭馨大道分公司銷售的香蕉,經重慶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發現,其中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區蘭馨大道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日期: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