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日照市東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對當事人銷售的“黃瓜”(樣品名稱:黃瓜,樣品來源:外購,購進日期:2021年6月8日,規格型號:計量稱重,生產者名稱:莒縣夏莊鎮菜農,生產者地址:莒縣夏莊鎮)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檢驗,阿維菌素項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黃瓜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東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依法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上繳國庫。
日期:2021-11-25
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黃瓜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東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依法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0000.00元,上繳國庫。
日期: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