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消息,臺南市政府規定商家禁用泡沫塑料餐具,近日發起首輪檢查發現,百家店違規被開罰單警告,限期改善。
市政府去年底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商家禁用泡沫塑料餐具,包括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單位及連鎖飲料銷售單位,都是被規范的對象。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經3個月勸導,4月1日展開首輪檢查,結果有100家仍然使用泡沫塑料餐具,不符和規定,檢查人員開出警告單,要求商家限期改善,2-3星期內改善完成。
環保局呼吁商家立即禁用發泡塑料餐具,市民也要拒買使用泡沫塑料餐具飲料、食品,達到泡沫塑料減量、保護地球的目標。
日期:201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