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陵口一水產品經營戶因拒不配合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2000元罰款,并責令停產停業。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全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抽檢。當抽樣人員至丹陽市陵口鎮景某經營的魚行對其銷售的水產品進行抽檢時,該經營戶拒不簽字配合。雖經抽樣人員、市場管理人員反復宣講了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明告該商戶如果拒絕、阻撓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給予其經濟處罰。但該商戶不為所動,拒不配合抽檢工作。
陵口市場監管分局收到關于景某拒檢的報告后,立即指派專人立案查處,再次向景某認真宣講了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并要求市場管理方切實加強對市場經營戶的管理、培訓,督促商戶依法、依規經營。經教育,景某在后期的調查處理中,能夠主動承認錯誤,自覺配合查處工作,鑒于此,市市場監管局決定給予景某2000元經濟處罰,并處責令停產停業3日,對其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其他違法行為也一并予以處理。
丹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廣大市場主體: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是食品經營戶的法定義務。如果拒絕、阻撓、干涉有關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日期:2022-03-04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全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抽檢。當抽樣人員至丹陽市陵口鎮景某經營的魚行對其銷售的水產品進行抽檢時,該經營戶拒不簽字配合。雖經抽樣人員、市場管理人員反復宣講了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明告該商戶如果拒絕、阻撓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給予其經濟處罰。但該商戶不為所動,拒不配合抽檢工作。
陵口市場監管分局收到關于景某拒檢的報告后,立即指派專人立案查處,再次向景某認真宣講了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并要求市場管理方切實加強對市場經營戶的管理、培訓,督促商戶依法、依規經營。經教育,景某在后期的調查處理中,能夠主動承認錯誤,自覺配合查處工作,鑒于此,市市場監管局決定給予景某2000元經濟處罰,并處責令停產停業3日,對其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其他違法行為也一并予以處理。
丹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廣大市場主體: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是食品經營戶的法定義務。如果拒絕、阻撓、干涉有關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日期:202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