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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無資質供貨商采購生豬肉產品,上海這家餐飲店被罰款

   2022-07-03 食品伙伴網夏荷770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上海速堡餐飲有限公司奉賢分公司(下稱“當事人”)因向超出許可類別和經營項目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者采購食品,被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0元?!ㄊ澜缡称肪W-www.cctv1204.com)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上海速堡餐飲有限公司奉賢分公司(下稱“當事人”)因向超出許可類別和經營項目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者采購食品,被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當事人自2021年3月8日起,經營店招為“外婆家”的餐飲店,對外提供餐飲服務。經查,當事人于2021年7月31日與上海頻邦貿易有限公司簽署供貨合同,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向未經許可從事生豬產品經營活動的上海頻邦貿易有限公司采購仔排、雜排、帶肉筒骨、豬腳、五花肉末。
 
  至2022年1月20日,當事人分別以單價27.5元/斤、13元/斤、13.5元/斤、21元/斤、15元/斤采購仔排12.9斤、雜排10.4斤、帶肉筒骨20.9斤、豬腳10.7斤、五花肉末1斤,合計采購金額為1011.8元;分別以單價42元/份、38元/份、68元/份銷售蘿卜筒骨煲12份、山藥仔排煲33份、全家福16份,經優惠后實際銷售金額為2763.51元。至2022年1月20日,當事人采購的生豬肉產品均已全部消耗,無剩余庫存。故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違法經營的違法所得為2763.51元,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為2763.51元,不足一萬元。2022年1月20日起,當事人停止向上海頻邦貿易有限公司采購生豬肉產品。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構成向超出許可類別和經營項目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者采購食品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一條第(二)項,結合自由裁量權,責令改正,并作出減輕處罰如下: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元)。
 



日期:2022-07-03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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