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出FDA北字第1022050532號函,要求自2013年10月5日起至2014年4月4日止,對自大陸進口的生鮮辣椒或甜椒(貨品號列0709.60.00.00-1)采取逐批查驗,并對干銀耳(貨品分類號列0712.33.00.00-0)提高加強抽批查驗機率至50%。
近6個月內,臺灣地區在自大陸進口上述商品中檢出農藥殘留不符合規定分別達13批和4批。不合格批數顯著偏高。為確保輸入食品的衛生安全,故采取上述措施。
采逐批查驗的商品,報驗義務人應再繳納檢驗費。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并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日期:2013-10-14